长者专版 /公开标准与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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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4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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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社会救助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填报单位(盖章):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序号事项属性事项信息成文政务信息公开事项级别事项类别事项编码事项名称办理主体办理时限办理环节信息编码办理环节产生的信息名称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和载体监督方式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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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9我区调整全区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社会救助保障水平,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通政办规〔2024〕3号)精神,决定从2024年7月1日起对我区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作如下调整:一、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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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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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社会救助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填报单位(盖章):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序号事项属性事项信息成文政务信息公开事项级别事项类别事项编码事项名称办理主体办理时限办理环节信息编码办理环节产生的信息名称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和载体监督方式一级事项二级事项全社会特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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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气象灾害期间社会救助领域工作提示各区镇(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近期,持续高温、降雨、强对流等气象灾害天气,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特殊困难群体尤其是低收入人口(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更加需要关心关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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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1关于开展2024年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各区镇(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提升救助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度,区民政局决定于2024年5月在全区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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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关于印发江苏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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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1关于调整全区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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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7@所有人,介绍一下您关心的低保对象认定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展现温情救助工作成效,提升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提高社会救助公众影响力,推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5月江苏省开启社会救助宣传月,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救助见成效 兜底有温度”。救助见成效, 兜底有温度,最低生活保障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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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1民政局下拨2023年第一季度农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区补助资金根据区政府《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海政发〔2017〕1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海民发〔2020〕4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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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低保边缘家庭申请流程低保边缘家庭申请流程,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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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0温情社会救助系列问答之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Q1:特困人员认定的条件有哪些?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Q2:怎样申请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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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4关于调整全区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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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6温情社会救助系列问答之二:临时生活救助Q1 Q: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临时救助?A: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可以向当地乡镇(街道)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其中,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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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1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的通知海民发〔2022〕24号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安全网,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工作通知如下:一是足额拨付及时发放救助资金。按照应保尽保、保障到位的要求,对各类政策保障对象要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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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1温情社会救助系列问答之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哪些对象可以申请低保?一般来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户籍所在地相关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低保。2.名下登记有汽车,可以申请低保吗?拥有汽车、大型农机具、经营性船舶的,不可以申请低保,但作为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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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市政府关于印发《海门市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市政府关于印发《海门市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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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关于调整全区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社会救助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根据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通政办发[2021]39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决定从2021年7月1日起,对我区社会救助标准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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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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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关于印发《江苏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苏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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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根据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苏民养老〔2020〕27号)和《市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20〕30号)文件要求,结合现行养老服务政策,汇总形成《南通市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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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02关于印发江苏省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县(市、区)民政局、教育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局、医疗保障局、乡村振兴局、总工会、残疾人联合会:为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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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5关于下拨2021年第二季度农村低保补助资金的通知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根据《海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海政规〔2013〕7号)精神,现将2021年第二季度农村低保补助资金500.1922万元下拨给你们,列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科目。请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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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3关于开展 2021年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救助制度改革举措落地落实,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和困难群众满意度,以实际行动庆祝建党 100周年,根据省民政厅统一部署,决定于202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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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3关于印发江苏省收养能力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各设区市、县(市、区)民政局:为加强收养登记管理,规范收养评估工作,保障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收养评估办法(试行)》(民发〔2020〕144号),制定了《江苏省收养能力评估标准(试行)》,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本通知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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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0关于调整部分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为根据区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委十四届十次全会重点任务落实分工方案〉的通知》(海办〔2020〕91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社会救助保障水平,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经区政府同意,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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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3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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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3关于发放2020年9月城乡低保等对象物价补贴的通知根据省物价局、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等五部门《关于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苏价综〔2014〕165号)及南通市发改委《关于启动9月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函》(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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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30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致力脱贫攻坚,筑牢民生兜底保障,更多惠及残疾人民生福祉。根据省民政厅、省残联《关于明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