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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主题: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

    2021年07月12日 - 2021年07月28日

  • 征集单位: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现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28日

1.通讯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588号,邮编226100

2.电子邮箱: wyk82267011@126.com

3.联系电话:0513-68025030。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2日


征求稿说明

现将本机关牵头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草案)》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意见》的制定背景 1.根据2020年5月出台的《南通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等十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和《民法典》,上述条例、文件对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要求进行了调整,原《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已不适用于作为全区物业管理的政策依据,需结合最新政策要求,出台新的全区物业管理规范性政策文件。 2.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的通知》(海依行办发〔2020〕4号)要求,原《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已于2021年4月废止。 二、关于《意见》的主要内容 该《意见》明确了全区社区物业管理实行 “属地负责、行业监督、部门联动、业主自治”的工作总原则,实行等级有偿服务和基础性有偿服务的管理模式。制定了九个方面的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协调处理突出问题,推动各级、各单位提高社区物业服务和管理水平;二是完善物业配套设施建设;三是强化物业服务行业监管;四是健全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制度;五是加强前期物业企业承接查验制度;六是完善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机制;七是提升业主自治能力;八是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机制;九是强化物业管理工作考评。在区政府成立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基础上,明确各部门职责,并落实保障措施,完善推进社区物业管理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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