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
郁翠红同志任江苏省江海博物馆副馆长;
蔡伟同志任江苏海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免去其江苏海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陈明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政府研究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袁天明同志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区建筑业服务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职务;
张锋同志任区数据局副局长,免去其区数据局总工程师职务;
茅新慧同志任区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何占丰、袁春辉同志任区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国清同志任包场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包场镇刘浩办事处主任职务;
靳波波同志任包场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俞璐瑶同志任临江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强强同志任常乐镇便民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站长),免去其包场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一花同志任常乐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常乐镇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施余军同志任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江苏东布洲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高允辉同志任海门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海门科技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赵姝婧同志任海门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海门科技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施浪花同志任海门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周毅同志任江苏省海门中学教科处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江苏省海门中学教务处副主任职务;
徐向东同志任江苏省海门中学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倪晟瑜同志任江苏省海门中学政教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许佳华同志江苏海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黄琴同志区中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高瑜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颖泉同志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莹同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春松同志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爱建同志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健同志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叶飞同志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宏同志区数据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标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向荣同志区建筑业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曹卫同志区投资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黎鸿同志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陈献华同志江苏海门蛎岈山国家级海洋公园管理处环境监测科科长职务,保留副科职待遇;
免去许卫高同志江苏省海门中学教科处主任职务;
免去徐桂芳同志江苏省海门中学政教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卫星同志江苏省海门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仇献勇同志南通市海门实验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王淼同志海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