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免去倪卫彬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
免去倪卫彬同志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研发外包产业园管委会主任、謇公湖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朱健华同志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园管委会主任、江海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张峰同志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管委会主任、三和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宋军同志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和科技发展局局长职务;
免去龚健同志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局长职务;
免去潘卫星同志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主任、经济和科技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陆金田同志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杜宏华同志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冲同志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局长、住房和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永久同志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王炎同志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丽英同志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研发外包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郭光明同志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研发外包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施爱东同志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零部件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红敏同志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郁翠红同志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沈光辉同志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娟同志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工作和社会事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姜爱东同志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袁洪飞同志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海门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