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吴宗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鉴于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大队更名为市公安局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市公安局执法监督大队更名为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更名为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更名为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市公安局巡防大队更名为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经研究,决定:
吴宗辉同志任市公安局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顾杰同志任市公安局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正科),免去其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大队教导员职务;
陆忠鹤同志任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执法监督大队大队长职务;
许叶烽同志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陆跃辉同志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施卫星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何勇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黄新宇同志任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巡防大队大队长职务;
庄捷同志任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教导员,免去其市公安局巡防大队教导员职务。
海门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