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关于陈杰、王洪新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根据海门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陈杰同志任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洪新同志任南通市海门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
索引号: | 014246482/2023-03916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文号: | 海政干〔2023〕3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3-31 | 发布日期: | 2023-04-0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区政府关于陈杰、王洪新同志任职的通知 |
索引号: | 014246482/2023-03916 | ||||
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
文号: | 海政干〔2023〕3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3-31 | ||||
发布日期: | 2023-03-31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区政府关于陈杰、王洪新同志任职的通知 |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根据海门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陈杰同志任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洪新同志任南通市海门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