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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善传承温暖94岁老人晚年
法院发出《表彰孝子建议书》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5-06-04 字体:[ ]

5月30日,海门人民法院四甲法庭联合常乐镇司法所,举办了一场特殊的表彰活动,向赡养94岁施奶奶的儿媳范学琴、郭裕香及孙辈李寅娟、李海飞送上《表彰孝子建议书》,公开表扬其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这是海门人民法院四甲法庭连续三年发出的第三份《表彰孝子建议书》。

施奶奶与老伴育有三个儿子,三十年前老伴去世后,长子、三子陆续离世。2011年,施奶奶将二儿子李某诉至海门人民法院。经调解,二儿子每月负担施奶奶生活费180元及医疗费的三分之一。施奶奶的日常生活、护理和其他花销由丧偶儿媳范学琴、郭裕香主动承担。2024年,施奶奶不慎摔倒住院后,范学琴、郭裕香轮流照顾,施奶奶很快恢复健康。但随着岁月流逝,施奶奶愈加需要护理,两名儿媳年老体弱,照顾老人逐渐力不从心,大家开始担心,施奶奶的养老问题该何去何从。

今年年初,施奶奶再次将李某起诉至海门人民法院,要求李某承担其聘请保姆的费用和其他赡养费用。案件调解中,李某表示愿意每月支付母亲1000元生活费,也愿意与她共同生活,贴身照顾,但碍于其本身没有固定收入,实在无法负担保姆费用。调解一度陷入僵局。看着沉默的施奶奶,孙子李海飞、孙女李寅娟主动向承办法官表示,为了奶奶晚年的生活质量,尊重老人选择的养老方式,愿意与李某一起承担保姆费用和其他各项支出。

最终,经调解,施奶奶的养老问题有了最佳方案,即施奶奶回到熟悉的大儿媳家生活,由儿子李某、孙子李海飞、孙女李寅娟每月各出资1500元保姆费交给老人支配,医药费也由三方平均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