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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联动商会巧用“乡音乡情”解纠纷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5-05-13 字体:[ ]

“真的太谢谢你们了,我真的没想到这个钱可以现场就拿到。”前几日,董诚(化名)紧紧握住海门人民法院工业园区法庭调解员黄惠兰的手哽咽地说道。

原来,董诚经人介绍到某纺织品公司上班。上班后的第二天,董诚因操作不当,右手被机器卷入致伤,随即被送到医院治疗,其伤情经鉴定为9级伤残。因董诚是第二天上班便发生事故,双方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存在较大争议,后经法院判决确定存在劳动关系。但公司并未给董诚购买工伤保险,故董诚多次要求公司按照工伤待遇赔偿其损失,双方一直协商未果。于是,董诚便诉至海门人民法院。

黄惠兰接到案件后,发现董诚是河南人,并且纺织品公司也是我区豫商商会成员,便向豫商商会发出协助调解邀请,商会接到邀请后,立即与董诚取得联系。次日,董诚及纺织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来到了商会跨省调解工作室,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商会选派了一名河南籍工作人员参与调解,黄惠兰和当地“法律明白人”也共同参与。

其间,双方就赔偿金额协商不一,调解陷入僵局。针对“面对面”无果的局面,黄惠兰当即决定开展“背对背”分别化解。最终,纺织公司作出了让步,同意提高赔偿金,但希望案涉纠纷一次性了结。另一边,在乡音乡情的感化下董诚同意降低要求,希望公司可以当场一次性支付完赔偿款,缓解经济压力。

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纺织品公司当场履行完全部赔偿款。工业园区法庭在坚持依法调解的基础上,依托异地商会调解工作室优势,巧用“乡音乡情”,终于化解了这场工伤待遇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