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有新政
5月30日,海门区住建局发布《南通市海门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全面完善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细则。
新政于6月1日起施行,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电梯维护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在服务意识上,推行“一户申请即启动”原则,只要有一户业主提出加装意愿并向社区申请,社区便主动介入,协助本单元业主开展协商工作,提升工作效率。
新政明确,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补贴对象为:加装电梯完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后,对电梯停靠楼层达三层半及以上的,经申请予以电梯所在单元全体业主财政补贴。
在补贴额度上,新政策更加充足且标准明确。根据最高停靠楼层给予每台电梯18万元~25万元定额补贴,其中六层半及以上25万元/台、五层半及六层22万元/台、四层半及五层20万元/台、三层半及四层18万元/台。整栋(2个单元及以上)同时申请加装的,均完成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后,每台电梯按照上述标准的1.5倍系数补贴。加装电梯财政补贴中计提固定金额用于对低楼层住户补偿,其中对一、二层为住宅的,分别给予一、二层住户3.5万元/户、1.5万元/户补贴;一层为非住宅、二层为住宅的,给予二层住户1.5万元/户补贴。
在电梯维护方面,加装电梯财政补贴中每台电梯计提1万元作为电梯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电梯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