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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医惠保1号”半年报!
我区受惠374人,理赔金额近300万元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3-07-21 字体:[ ]

2023年度“江苏医惠保1号”生效已近半年,记者近日从区医保局获悉,在今年2月初开放理赔服务后,截至目前,我区374人受惠,赔付人次1148次,赔付保险金近300万元,减轻了不少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

家住余东镇新北村的张女士(化名),去年底为自己投保了“江苏医惠保1号”。今年2月21日,张女士因为身体不适,前往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就诊,被初诊为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在医生建议下,张女士住院治疗,于4月17日出院,病症也被确诊为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现阶段病情已得到了有效控制。“这次住院总费用是34.7万元,经过职工医保和‘江苏医惠保1号’的二次报销,其中‘江苏医惠保1号’报销了约5.6万元,我个人自付大概在4.5万元,极大地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张女士说。

人保海门支公司是2023年度“江苏医惠保1号”海门承保人数最多的保险公司。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从目前来看,人保公司发生理赔的人均赔付额在0.8万元左右,单人单笔最高赔付12.02万元。此外,“江苏医惠保1号”的免赔额不是单次免赔额,而是年免赔额,每重保障只要单个保单年度内累计超过免赔额的部分,只扣除一次免赔额,若之后再发生理赔,皆无需扣除免赔额。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度“江苏医惠保1号”除了对高额医疗费用进行再保障,对部分特殊重特大疾病补充保障,也覆盖了参保人较为关注的“双通道”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对参保人住院、门特和使用国家谈判“双通道”药品,发生的基本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扣除年度累计免赔额1.46万元后,按保险合同约定比例赔付。对参保人住院或门特治疗发生的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外的诊疗项目,合理且必需的自费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费用,以及医保目录内药品,在药品说明书适应症范围,但在基本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外使用时的费用,纳入相关责任的保障范围,扣除年度累计免赔额2万元后,按保险合同约定比例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