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发布
昨日,海门区人民法院召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案例发布会,从近两年来的民事案件中,聚焦孝老爱亲、商业诚信、爱岗敬业、平等保护、文明和谐5个方面,选出10个典型案例对外发布,让法律条文转化为可感知的价值标杆。
老张系低保户,未婚无子女且直系亲属均已离世,其堂侄小张承担起照料责任。2017年6月,老张与小张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老张将自有房屋遗赠给小张,小张负责老张的生养死葬义务,协议经公证合法有效。协议签订后,小张依约对老张进行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与经济支持。老张房屋被征收置换后登记在老张名下,老张去世后小张担任遗产管理人。小张作为利害人,先把遗产指定给村委会管理,随后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安置房归其所有。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小张已全面履行协议义务,其受遗赠权利应受保护。经法院调解,小张和村委会达成协议,确认老张名下安置房归小张所有,村委会配合小张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民一庭法官助理吕阳介绍,该案明确了遗赠扶养协议的优先效力,既践行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也以司法实践强化契约精神的法律约束力,为养老孝老的社会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近年来,海门区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秉持公平正义,通过典型案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法治温度融入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