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海门希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陈金国向通州湾检察院、通州湾法院分别送去了一封感谢信和一面锦旗,至此,历经两年,涉及希诺公司的跨多省市知识产权侵犯案告破,侵权方受到惩处。
2023年3月,希诺股份有限公司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山东、河南等地市场上出现大量高仿的“希诺”牌玻璃杯。公司立即对此展开调查,发现确实存在此类情况。当年5月,希诺公司向海门区公安机关报了案。区委、区政府及区公安局高度关切,从为企业提供暖心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烦心事入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企业提供法律援助。
自接到报警,海门公安机关就迅速成立了专案组进行重点侦办,但由于案发地不在海门,给侦办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根据报案线索,专案组成员立即赶赴外省进行前期调查排摸,发现某公司经营者郑某安排五六名业务员通过电话推销的方式,在山东、河南、河北等地大量销售高仿“希诺”牌玻璃杯。通过近一个月的蹲守跟踪,专案组成员终于发现郑某的货源来自山东平邑县的纪某。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2024年1月,海门公安在当地公安的配合下,成功实施收网,在山东、河南等地抓获包括郑某、纪某在内的近10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并扣押未销售的高仿“希诺”牌玻璃杯500余只,捣毁生产、销售窝点4处。
经审查,结合数据梳理,专案组发现,纪某通过洪某某向江苏宿迁市沭阳县某公司经营者程某批购高仿“希诺”杯,程某还通过洪某某向泰州姜堰的张某销售高仿“希诺”牌玻璃杯,于是,多条线索同时推进,顺藤摸瓜摸排犯罪嫌疑人。历经六个月时间的深入侦查后,海门公安对这一跨多省市的侵犯知识产权案进行全链条打击,最终成功告破,并移送审查起诉。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负责管辖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通州湾检察院主动提前介入,对案件侦办方提出检察意见。
今年1月,通州湾检察院对这起跨省假冒“希诺”品牌注册商标系列案提起公诉。经审理,依法判处14名被告人刑罚,其中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12人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希诺公司的这个案件,是我们近年来办理的一起比较成功、比较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案件。维护本地企业的合法权益,这是我们公安部门应尽的职责。未来,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大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本地品牌企业的创新发展撑起一片‘法治蓝天’。”区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综合中队中队长施凯亮告诉记者。
区委、区政府及区公安局对希诺公司的关心以及海门公安民警身上不辞辛劳奔波办案的“铁血精神”让希诺公司十分感动。陈金国说:“海门优良的营商环境,让我们加快发展的动力更足了。未来,我们一定会继续坚持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用更好的业绩回报海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