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各部门申报、相关部门会商审议等程序,并报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区各有关部门按照程序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目录事项的起草、决策、实施等各项工作。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项目 |
申报单位 |
拟决策时间 |
决策程序 |
1 |
重新公布南通市海门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
南通市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4.01 (上年结转)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