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根据国家、省和南通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提高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水平,为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南通市统一部署,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南通市海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统一调配应急技术力量和应急物资,报告疫情应急处置情况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 挥 长:沈旭东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指挥长:黄 静 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王拥军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 敢 副区长
周国强 副区长
丁忠明 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姜 勇 副区长
宋 涯 副区长
黄永成 区政协副主席
成建平 区政府党组成员
陈爱涛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周晓泉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小锋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月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汤健巍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胡勤东 区电子政务中心副主任
葛小军 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区委外事办副主任(挂职)
姜 鑫 区政府研究室专职副主任
张剑波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姚继伟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新闻出版局局长
朱 洪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成东波 悦来镇党委书记、区卫健委主任
俞 璟 区卫健委党组书记
俞 军 区发改委主任
许新海 区教体局局长
黄 玮 区科技局局长
陆跃勤 区公安局政委
江 华 区民政局局长
高志雄 区司法局局长
肖 飙 区财政局局长
冯 新 区人社局局长
施 泉 区住建局局长
严雪松 区城管局局长
曹 健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夏林辉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健辉 区商务局局长
陈忠新 区文广旅局局长
周 虎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 勇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袁 兵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刘志凌 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 健 海门生态环境局局长
苏长江 海门人武部副部长
沈 备 区疾控中心主任
袁卫涛 三星镇镇长
朱健华 海门港新区管委会主任
冯 军 临江新区管委会主任
殷 亮 海门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凯华 三厂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秦风雷 常乐镇镇长
王 思 正余镇镇长
钱雷中 悦来镇镇长
王洪新 四甲镇镇长
缪佳云 余东镇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工作)
赵永伟 海永镇镇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及预防控制组、医疗救治组、交通防控组、社会及社区防控组、农村防控组、学校防控组、企业防控组、经济运行保障组、城建防控组、医疗物资保障组、生活物资保障组、综合监管组、涉外防控协调组、进口货物防控组、防控新闻宣传组、工作督察组十六个专项工作组。
16个工作组实行副指挥长挂帅机制,具体分工如下:
黄 静:预防控制组、医疗救治组、学校防控组、医疗物资保障组、防控新闻宣传组
陈 敢:农村防控组、综合监管组
丁忠明:社会及社区防控组
周国强:交通防控组、城建防控组
姜 勇:生活物资保障组、进口货物防控组
宋 涯:企业防控组、经济运行保障组
成建平:工作督察组
陈爱涛:涉外防控协调组
(一)办公室
陈爱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周晓泉同志、陈小锋同志、张月峰同志、成东波同志、俞璟同志任副主任,成员由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公安局、教体局、交通运输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疾控中心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区政府办公室派驻联络员4名,卫健委派驻联络员2名。
协助服务保障区领导指挥全区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疫情信息、工作信息、动态信息的汇总报告工作;办理省、南通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省、南通市发送我区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各类文电;办理疫情防控会议会务;督促检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区镇对疫情防控部署事项、领导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加强与指挥部下设各专项组的协调沟通,共同做好有关工作。
(二)预防控制组
成东波同志任组长,王永伟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教体局、发改委、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文广旅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卫健委派驻联络员1名。
负责提出开展疫情风险评估、趋势预测和社会面疫情防控的意见、建议,开展对流感样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高危人群的监测与报告,及时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组织指导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跟踪观察。指导开展重点人员追踪调查。指导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专家组开展预防控制、督导检查疫情预防控制,汇总上报有关疫情防控信息等。
(三)医疗救治组
成东波同志任组长,刘勤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安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卫健委派驻联络员1名。
负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医疗救治工作。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并做好相关培训,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定点医疗机构临床救治。负责医疗机构技术培训、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废弃物的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环境。协助疾控机构采集、保存样品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建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及时救治病人,开展治疗方法研究。
(四)交通防控组
曹健同志任组长,成员由人武部、公安局、卫健委、南通海关海门办事处、南通海事局海门海事处、长航公安海门派出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组成,交通运输局派驻联络员1名。
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交通运输环节管控,对客运汽车、列车、渡轮、公交、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实行“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风”,对疫区来海车辆及冷链运输车辆,实施检疫、消毒。做好车站、码头、高速道口、服务区等重点场所通风消毒和人员体检检测工作,落实好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
(五)社会及社区防控组
陆跃勤同志任组长,成员由人武部、网信办、教体局、民政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委、民宗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局、信访局、外办、南通海关海门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公安局派驻联络员1名。
协调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社会面整体防控和重点防控,组织跟踪武汉等重点地区来海人员排查管理,做好信息监测预警、涉稳问题处置、打击违法犯罪、应对突发事件,协助开展可疑病例查控、隔离等工作,坚决防止发生涉及疫情的重大不稳定事端、治安问题、舆情事件和政治敏感性问题,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六)农村防控组
夏林辉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公安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农业农村局派驻联络员1名。
负责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指导督促各地落实属地责任,健全区镇、村居防控体系,落实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指导各地针对农村地区特点,做好人员排查、交通管控、医疗救治等综合防控措施;指导农村地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健康宣教,引导农民群众规范防控行为;弘扬乡风文明,倡导农民健康生活方式。
(七)学校防控组
许新海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组成,教体局派驻联络员1名。
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以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建立健全学校疫情防控体系,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及时全面准确收集各级各类学校疫情信息,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并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组织实施。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教育宣传引导,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和校园稳定。强化联防联治、群防群治的各项举措,指导处置校园疫情。
(八)企业防控组
俞军同志任组长,成员由人武部、科技局、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人社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卫健委、农业农村局、金融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发改委派驻联络员1名。
督促企业强化主体责任,复工前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复工后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指导各区镇加强辖区内企业疫情监测,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协调区内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复产达产工作,帮助复产企业协调解决原材料、用工、水电气、物流等方面存在的困难。
(九)经济运行保障组
俞军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国资办、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卫健委、审批局、统计局、金融监管局、税务局,人民银行海门支行、南通海关海门办事处、供电公司、项目办、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发改委派驻联络员1名。
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重点研判疫情对经济运行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统筹协调全区煤电油气保障工作,重点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要素保障;加强经济运行重大问题协调,及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制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领域相关扶持政策措施;加大重大项目推进力度,补齐公共卫生领域短板,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加强分析研判涉及其他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保障经济社会正常秩序。
(十)城建防控组
施泉同志任组长,成员由纪委监委、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卫健委、代建中心、海润集团、海鸿集团、海晟集团分管负责同志组成,住建局派驻联络员1名。
负责做好建筑施工、交通工程、市政园林等方面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的监管;负责医疗污水、城镇污水处置的监管;负责环境整治,做好口罩等防护用品收集、处置的监管;做好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疫情防控工作。
(十一)医疗物资保障组
俞军同志任组长,成员由纪委监委、财政局、商务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审计局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发改委、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卫健委各派驻联络员1名。
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物资保障。根据防控工作需要,提出经费和应急物资储备计划;重点保障抗病毒药品、消杀药品、疫苗、医疗卫生设备和器材、快速检验检测设备和试剂、传染源隔离及卫生防护的用品和其他应急设施;组织医疗器械、消毒防护等物资的生产与储备,根据疫情需要及时组织调运储备物资。
(十二)生活物资保障组
黄健辉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商务局派驻联络员1名。
负责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做好粮油、肉食、禽蛋、牛奶、蔬菜、水果等食品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调运、供应等工作;监测生活物资的市场供需情况,完善市场异动应急预案,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加大紧缺防护用品以及日常生活物资调运;指导相关企业在生产、运输、流通、经营过程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十三)综合监管组
张勇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城管局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市场监管局派驻联络员1名。
负责组织做好农(集)贸市场和各类经营场所整治工作,严禁活禽销售,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做好餐饮场所聚餐聚会、农村聚餐等的管控;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经营行为。
(十四)涉外防控协调组
陈爱涛同志任组长,葛小军同志任副组长,区委政法委(国安办)、台办、教体局、科技局、民宗局、公安局、交通局、商务局、卫健委、南通海事局海门海事处、南通海关海门办事处分管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外办派驻联络员1名。
积极应对新冠肺炎海外扩散态势,有效防范境外输入风险;核查掌握我区出入境人员相关信息,做好境外来还返海人员的规范、闭环管理;负责协调疫情防控中的各类涉外事项。
(十五)进口货物防控组
黄健辉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南通海关海门办事处、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交通局、南通海警局海门工作站、南通海事局海门海事处、长航公安海门派出所、邮政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派驻联络员1名。
统筹全区进口货物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加强进境运输工具、进口货物等口岸通关监管、检验检疫;依法加强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冷库、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内进口冷鲜、冻品的食品安全监管;做好口岸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处置,打击非涉关地冻品、白糖、成品油等走私活动;督促涉外港口、国际物流运输企业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邮政快递企业从业人员的疫情防控指导,强化安全生产检查,严防违禁物品,确保寄递渠道安全。
(十六)防控新闻宣传组
姚继伟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区委宣传部、网信办、融媒体中心、教体局、公安局、卫健委、文广旅局分管负责同志组成,区委宣传部和卫健委各派驻联络员1名。
按照科学、客观、适度的原则,组织防控工作新闻宣传,保障疫情处置工作公开透明和社会安定。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防、可控、可治的知识,消除社会公众的恐慌心理和焦躁情绪。利用公共传媒及时公布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指导新闻媒体把握报道口径和尺度。实行疫情及病例、密切接触者信息扎口管理和发布。做好网上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十七)工作督察组
张剑波同志任组长,汤健巍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教体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交通局、卫健委、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组成,纪委监委派驻联络员1名。
负责组织对防控工作开展督查,对防控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或重大过错造成疫情扩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责,对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实行问责。
办公室及各专项组除承担以上职责外,还要落实好各部门相关职责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指挥部各项职责根据疫情变化及防控工作需要适时调整。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