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4日南通市海门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朱爱华同志为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兰真红同志为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兰真红同志的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四甲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坚同志的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