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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6年3月11日南通市海门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6-03-12 字体:[ ]

决定任命:

贲驰为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南通市公安局海门分局局长。

决定免去:

宋民的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