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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3月29日南通市海门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来源:海门日报 发布时间:2024-03-30 字体:[ ]

任命:

陆 艳同志为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三厂人民法庭庭长;

孙 锋同志为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

孔大鹏同志为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孙建玉同志为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

杨东旭同志为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包场人民法庭庭长;

沈亭宏同志为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庭长;

葛 娟同志为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三厂人民法庭副庭长;

范刘红同志为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王 贇同志为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包场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陆 艳同志的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孙 锋同志的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职务;

孔大鹏同志的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包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孙建玉同志的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工业园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沈亭宏同志的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葛 娟同志的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顾洪健同志的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周 旋同志的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陈 伟同志的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三厂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庄玉林同志的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黄雷舟同志的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学权同志的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董景松同志的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