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6月4日下午2:30
主 题:2024年海门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
地 点:海门区新教育小学报告厅
发布人:朱建军 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黄颖泉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施健斌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主持人:张晓阳 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邀请媒体:海门日报、海门人民广播电台、海门电视台、海门发布
图文实录:
张晓阳: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今天一起来关注一下今年我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的招生工作,向各位发布《2024年海门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下面我先介绍一下出席本次发布活动的领导: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黄颖泉
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施健斌
今天主要有三项议程。一是由请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黄颍泉介绍今年招生政策和工作的总体情况;二是海门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施健斌、黄颖泉分别介绍幼儿园、小学及初中招生文件的相关内容;三是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黄颖泉副局长介绍今年招生工作的相关情况。
黄颖泉: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近年来,社会各界对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为回应社会关注,规范招生秩序,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24年海门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我区今年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情况。
党的二十大以来,我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深化,稳妥推进,全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实现了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公平阳光入学。2024年,全区预计有4000名、7500名和9000名适龄儿童少年分别进入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就读。为尽可能满足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就近上、上好学的意愿,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推进学校新建、改扩建行动计划,不断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预计今年基本能够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入园入学需要。
2024年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与去年相比总体保持稳定,依然按照划片招生,坚持“就近入学、公平公正、线上申办”的原则,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维护正常招生和办学秩序,促进海门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就近入学。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结合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现状,落实“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要求,城区学校(园)继续使用划片招生政策。任何幼儿园不得将入园资格与是否接受本园早期保育教育(亲子教育)挂钩。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实施免试入学。实施公民办同招,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不得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
二是坚持公开公正。各学校(园)根据《2024年海门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做到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招生方式、录取结果“六公开”,自觉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坚持公平、公正面向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确保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有序推进,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利。
三是坚持“线上申办”。继续使用海门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平台,实行户籍、房产、个人信息等数据集中验审。家长可通过智能手机登录“无线海门”App的“入学登记”平台,按照流程进行入学申请。
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涉及千家万户。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依据国家及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 “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位学生”做到“三个确保”,维护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的合法权利。
一是确保特殊儿童群体就学权利。根据“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工作思路,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权利。对于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优先采用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在普通学校就读。对于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则根据其残疾类别等情况,安排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需专人护理、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采取送教上门方式实施义务教育。
二是确保外来随迁子女入学权利。根据“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吸纳为主”的原则,对外来随迁子女入学进行统筹安排。居住证在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含海门街道)和海门三厂工业园区施教区范围内的,初中就近安排在三和初中、城北初中、三厂初中;小学就近安排在三和小学、江心沙小学、城北小学、东城小学;居住证在海门叠石桥国际家纺产业园区施教区范围内的,按照园区研制的相关招生工作意见执行;居住证在其他区镇施教区范围内的,就近安排在所在区镇的初中、小学。凡是符合《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就学工作办法》条件的,一律不得拒绝入学。
三是确保困难困境学生上学权利。保辍控学是总书记“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是关系到公平正义的本质性问题。抓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推动关口前移,对家庭困难的适龄儿童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决不让一个孩子因为家庭困难辍学失学;对于享受相关减免政策的困难学生一律不得“先缴后返”。要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力度,做足思想引导,提升义务教育升学信心,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
依据教育部和省市招生工作要求,2024年我区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仍然坚持“八个严禁”要求: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2024年海门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入学的主要政策,我就向大家介绍到这里。招生入学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教育改革发展、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希望大家能够更加全面、准确、广泛地报道相关政策,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确保今年我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谢谢!
张晓阳:
谢谢黄局长!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施健斌副局长介绍幼儿园、小学招生文件的相关内容。
施健斌:
2024 年海门区小学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 学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能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规范、有序”,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教育。
二、工作目标
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优化招生平台,完善信息比对审核功能。强化过程监管,明晰入学条件,科学设置招生流程,严格线上线下审核。全面构建 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等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任何小学不得拒绝或变相 拒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确保儿童、少年依法接受教育。
2.坚持公平公开。积极推进 “ 阳光招生”,做好宣传引导,创新开放平台,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环节、流程、时间节点、实施办法等相关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好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充分发 挥社会监督作用。
3.坚持科学规划。做好生源调查摸底工作,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依据我区小学生源情况,按照 “ 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 的要求,科学划定 2024 年各小学招生片区范围。
4.坚持服务群众。按照 “材料非必要不提供” 的原则,各小学不得要求家长提供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材料。按照 “信息非必要不采集” 的原则,学校采集学生基本信息,不得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四、招生办法
1.招生的年龄界限
小学起始年级招生的年龄界限为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2.区镇小学的招生
(1)招生对象:2024年6月底前,户籍在本区镇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及符合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
(2)施教区的划分:辖区内有两所及以上小学的,施教区划分与招生方式由区镇研究确定,并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
(3)新生录取:在区镇政府(管委会)主持下做好招生对象的审核、录取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等工作。
3.城区小学的招生
(1)招生对象:2024 年 6 月底前,户籍在城区小学施教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具体分两种对象:
第一种:“两证”齐全的,即户籍和房产证都在施教范围内的(须本人或父母亲的住宅房产证,下同);
第二种:户籍在施教范围但没有房产证的。
(2)城区小学施教范围
第一种对象施教范围
实验小学:
①江海路以东,宏伟河以西,海门河以南,健康路以北;
②东洲河以东,江海路以西,丝绸路以南,新海路以北。
实验小学北海路校区(张謇小学):
①东洲河以东,瑞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北,S336 绕城公路以南;
②东洲河以东,长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海门河以北。 此施教区内学生也可选择育才小学。
第一实验小学:
①宋季河以东,海兴路以西,秀山路以南,黄海路以北;
②宋季河以东,江海路以西,黄海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③宋季河以东,东洲河以西,南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能仁小学:
①宋季河以东,东洲河以西,北海路以南,人民西路以北;
②宋季河以东,静安路以西,人民西路以南,秀山路以北。
海师附小:
①江海路以东,宏伟河以西,健康路以南,锦绣路、东洲河以北;
②东洲河以东,江海路以西,新海路以南,东洲河以北;
③静安路以东,越秀路以西,东洲河、锦绣路、人民路以南, 秀山路以北;
④海兴路以东,江海路以西,秀山路以南,黄海西路以北;
⑤江海路以东,东洲河以西,秀山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育才小学:
①宏伟河以东,日新河以西,海门河以南,人民路以北;
②东洲河以东,长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海门河以北。 此施教区内学生也可选择实验小学北海路校区( 张謇小学)。
海南小学:
①东洲河以东,日新河以西,秀山路以南,东海路以北;
②东洲河以东,张謇大道以西,东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东洲小学(本部):
①日新河以东,瑞江路以西,解放路以南,秀山路以北;
②日新河以东,嘉陵江路以西,青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东洲长江路小学:
东洲河以东, 民生路以西,北京路以南,长江以北。 此施教区内学生也可选择东洲小学本部或实验附属小学。
新教育小学:
①嘉陵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秀山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②瑞江路以东, 民生路以西,黄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通源小学:
①长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青海路以北;
②日新河以东,长江路以西,海门河以南,青海路以北;
③嘉陵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青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实验学校附属小学(本部):
①日新河以东,嘉陵江路以西,秀山路以南,东海路以北;
②张謇大道以东,嘉陵江路以西,东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实验学校附属小学聚贤校区:
①宋季河以东,东洲河以西,北京路以南,长江以北;
②一年级新生暂借第一实验小学,待新校区建成后整体迁入。
开发区小学:
①瑞江路以东,民生路以西,开发区与叠石桥国际家纺产业园区交界以南,黄海路以北;
②民生路以东,大脚河以西,开发区与叠石桥国际家纺产业园区交界以南,长江以北。
第二种对象施教范围
户籍在城区小学施教范围内,但不能提供住宅房产证相关证明材料的, 日新河以东的统一到开发区小学报名就读; 日新河以西的统一到能仁小学报名就读。
(3)有关规定
①对因本人或监护人住房在城区小学施教区范围内(以房产证为准),户籍不在施教区的,同样可以在网上提交申请。 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按程序审核认定,学校不得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钱物。
②因城市建设等原因,原城区小学施教范围内、拆迁安置至施教范围外的,可以向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提出申请,根据施教范围按就近原则照顾安排城区小学就读。北部新城的拆迁安置参照执行。
③入学时不成套住宅房产证载明的面积须不少于50 平方米。
④对一份房产证多人占有份额的,持有人之间须是直系亲属,不少于成套住宅房产证载明的面积 50%或拥有不少于 30 平方米的面积。与直系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共有产权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⑤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确无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双方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城区无房证明,并通过户口簿等材料证明三代人的亲属关系。
⑥一份房产证六年内只享受一户子女的入学机会。
4.民办小学的招生
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文件精神,中南新世纪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140 人。 民办学校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掐尖”招生,不得超出审批范围招生; 招生数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录取时如报名人数不满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如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在相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五、有关政策
1.军队转业干部、现役军人、当地驻军人员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军人或公安民警子女的入学、转学,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各地来海任职或挂职人员子女入学、转学,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至属地所在公办学校就读。
3.全区领军企业、经认定的科创型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落户海门的重特大产业项目投资主体的主要管理人员,引进的重点人才子女就学,按《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就学绿色通道”的通知》(海办发〔2021〕52 号)文件精神执行。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海门区党的组织工作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项措施》(海委组发〔2019〕29 号)文件精神执行。海工装备和邮轮产业人才子女入学按《海门区关于促进海工装备和邮轮产业人才发展和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海办〔2019〕109号)文件精神执行。重特大项目员工子女入学按照区委、区政 府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4.符合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的国内外来海投资者和投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以及持有特聘工作证的海门区外来专业技术人员,其子女就学享受本区居民同等待遇,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至属地所在公办学校就读。
5.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要求在我区就学的,按《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就学工作办法》精神执行。
六、时间部署
1.招生准备:
5月15日前完成全区生源调研。
6月4日前出台招生工作意见,公布施教范围,各区镇的施教范围由各区镇政府划定。
2.招生录取:
6月5日~20日,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监护人凭户口簿、房产证通过“无线海门”App进行线上注册、报名,完成相关入学申请。 申请时间自6月5日开始,6月21日关闭。凡因特殊情况,不会进行线上报名操作的学生家长于 6月 17日~ 20日期间携相关材料直接到报名学校,由学校安排专人辅导进行线上报名。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或招生政策咨询,请拨打 “无线海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和“海门新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各招生学校的咨询电话。
6月30日~ 7月1日,线上报名不成功的学生家长携相关材料到区教育体育局进行线下报名和验审。
7月2日,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册下发学校。
7月 3日~4日,学校对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现场验审。通过现场验审的学生领取入学通知书。
8月20日~25日,区教育体育局集中办理新生补录和插班转学手续。
七、工作要求
1.全区公办小学一律实行免试、划片招生,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适龄儿童的入学率达 100%。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作为招生依据。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招生中不得歧视和拒绝各类残疾儿童。
2.各校主动公布招生咨询电话,线上报名期间做好解释、服务等相关工作;线下审核期间做好房产证、户口簿及其他材料的审核工作。
3.严禁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提前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档案。
4.依法实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全区各小学受当地人民政府委托,原则上最迟在7月30日前,将小学入学通知书发放至应当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5.规范招生行为。各小学不得接收无规范手续的非施教范围内的学生就读,严禁无序、不规范招生。
6.均衡分班。每班班额控制在 45 人以内,一般不得少于 35 人,开展小班化实验的学校每班一般不超过 30 人。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实验班等。
7.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各项收费政策,不得擅设收费项目。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
小学招生工作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小学要加强领导,重视招生政策的宣传,认真制订招生办法,切实做好招生的每一项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确保今年全区小学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2024年海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更高水平的优质普及普惠发展,不断完善科学、明晰、便利的入学制度,切实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积极、稳妥、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教育。
二、招生年龄界限
婴幼班:2021年9月1日—2022年2月28日出生的儿童;
小班: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中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大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三、招生办法
1.区镇幼儿园招生
( 1)招生对象:2024年6月底前户籍在本区镇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幼儿。
( 2)幼儿园服务区范围为本区镇行政区域,辖区内有两所及以上幼儿园的,服务区划分与招生方式由区镇政府研究确定。
(3)区镇幼儿园招生在当地区镇政府主持下做好招生对象的审核、入园工作。
2.城区幼儿园招生
(1)招生对象:2024年6月底前户籍在城区幼儿园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幼儿。具体分两种对象:
第一类:“两证”齐全,即户籍和房产证都在服务区范围内的(须本人或父母亲的住宅房产证)。
第二类:户籍在服务区范围内但没有房产证。
(2)城区各幼儿园服务区范围(不包含婴幼班招生)
第一类对象服务区范围(单园划片)
东洲幼儿园:
①静海路以东,日新河以西,解放路以南,人民路以北;
②宏伟河以东,日新河以西,青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③光明路以东,静海路以西,人民西路以南,圩角路以北;
④静海路以东,日新河以西,人民路以南,秀山路以北。
月亮湾幼儿园(东洲幼儿园分园):
富江路以东,江海路以西,北京路以南,上海路以北。
实验幼儿园:
①江海路以东,宏伟河以西,丝绸路以南,健康路以北;
海西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分园):
①宋季河以东,东洲河以西,北海路以南,丝绸路以北;
②宋季河以东,富江路以西,丝绸路以南,新海路以北。
府南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分园):
①张謇大道以东,长江南路以西,北京中路以南,长江以北。
②长江南路以东,嘉陵江南路以西,东布洲中路以南,长江以北;
③圩角河以东,张謇大道以西,南京中路以南,上海路以北。
机关幼儿园(含光华分园):
①海兴路以东,东洲河以西,人民西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东洲河以东,静海路以西,圩角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③东洲河以东,光明路以西,人民路以南,通沙河以北;
④江海南路以东,东洲河以西,南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天玺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分园):
①海兴路以东,江海南路以西,南海路以南,十三号横河以北;
②富江路以东,海兴路以西,南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海南幼儿园:
①静海路以东,长江路以西,秀山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圩角河以东,张謇大道以西,东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龙信幼儿园(海南幼儿园分园):
①长江路以东,嘉陵江路以西,黄海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越秀路以东,珠江路以西,南海路以南,东海路以北。
江城幼儿园(海南幼儿园分园):
张謇大道以东,日新河以西,南海路以南,东海路以北。
少年宫幼儿园:
①日新河以东,嘉陵江路以西,青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②日新河以东,长江路以西,解放路以南,秀山路以北;
③长江路以东,珠江路以西,解放路以南,黄海路以北。
民生幼儿园(少年宫幼儿园分园):
浦江路以东,民生路以西,黄海路以南,东海路以北。
浦江幼儿园(少年宫幼儿园分园):
①瑞江路以东,浦江路以西,黄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②浦江路以东,民生路以西,东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通源幼儿园:
①长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青海路以北;
②嘉陵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青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③日新河以东,长江路以西,青海路以北,海门河以南;
④珠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解放路以南,黄海路以北。
雅居乐幼儿园(通源幼儿园分园):
①嘉陵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黄海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珠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南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③嘉陵江路以东,珠江路以西,东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锦绣幼儿园:
①宏伟河以东,狮山路以西,丝绸路以南,青海路以北;
②江海路以东,日新河以西,海门河以南,丝绸路以北;
③江海路以东,长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海门河以北。
锦苑幼儿园(锦绣幼儿园分园):
①日新河以东,嘉陵江路以西,东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②张謇大道以东,日新河以西,东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龙信第二幼儿园(锦绣幼儿园分园):
①长江南路以东,珠江路以西,北京中路以南,东布洲路以北;
②珠江路以东,浦江路以西,南京中路以南,东布洲路以北。
开发区幼儿园:
瑞江路以东,民生河以西,北海路以南,黄海路以北。
浦瑞幼儿园(开发区幼儿园分园):
①珠江路以东,浦江路以西,北京路以南,南京路以北;
②浦江路以东,民生河以西,北京路以南,东布洲路以北。
能仁幼儿园:
①宋季河以东,岷江中路以西,新海路以南,人民西路以北;
②海兴路以东,江海路以西,丝绸路以南,人民西路以北;
③江海路以东,静海路以西,解放中路以南,人民西路以北。
五港幼儿园(能仁幼儿园分园):
①宋季河以东,岷江中路以西,人民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岷江中路以东,海兴路以西,十二号横河以南,黄海中路以北。
红海幼儿园(能仁幼儿园分园):
东洲河以东,瑞江路以西,S336 绕城公路以南,北海路以北。
第一类对象服务区范围(多园划片)
①狮山路以东,日新河以西,丝绸路以南,青海路以北(东洲幼儿园、锦绣幼儿园双学区)。
②圩角河以东,张謇大道以西,南海路以南,东海路以北(海南幼儿园、机关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光华分园双学区)。
③江海路以东,宏伟河以西,健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实验幼儿园、东洲幼儿园双学区)。
④江海南路以东,张謇大道以西,北京中路以南,南京中路以北(府南幼儿园、海南幼儿园双学区)。
⑤江海南路以东,圩角河以西,南京中路以南,上海路以北(府南幼儿园、海南幼儿园双学区)。
⑥富江路以东,海兴路以西,丝绸路以南,新海路以北(海西幼儿园、能仁幼儿园双学区)。
⑦海兴路以东,江海南路以西,十三号横河以南,北京路以北(机关幼儿园、天玺幼儿园双学区)。
⑧南海路以北,黄海路以南,海兴路以西,岷江路以东(五港幼儿园、天玺幼儿园双学区)。
⑨岷江中路以东,海兴路以西,人民西路以南,十二号横河以北(五港幼儿园、蓓蕾幼儿园双学区)。
⑩岷江中路以东,海兴路以西,新海路以南,人民西路以北(能仁幼儿园、蓓蕾幼儿园双学区)。
第二类对象服务区范围
户籍在城区幼儿园服务范围内,但不能提供幼儿本人或父母亲的住宅房产证等相关证明的适龄幼儿,日新河以东到裕春幼儿园、浦瑞幼儿园登记;日新河以西到蓓蕾幼儿园登记,登记后上报区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
(3)有关规定
①对因本人或监护人住房在城区幼儿园服务范围内(以房产证为准),户籍不在服务区的,同样可以在线上提交申请。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按程序审核认定,学校不得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钱物。
②因城市建设等原因,原城区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拆迁安置到服务区以外范围,或者拆迁后还没有安置的对象可以到原住宅的服务区幼儿园报名,根据提供的有效拆迁证明照顾安排就读。
③入学时不成套住宅房产证载明的面积须不少于 50平方米。
④对一份房产证多人占有份额的,持有人之间须是直系亲属,不少于成套住宅房产证载明的面积 50%或拥有不少于 30平方米的面积。与直系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共有产权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⑤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确无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双方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城区无房证明,并通过户口簿等材料证明三代人的亲属关系。
⑥一份房产证三年内只享受一户子女的入学机会。
四、有关政策
1.军队转业干部、现役军人、当地驻军人员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军人或公安民警子女的入学、转学,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各地来海任职或挂职人员子女入学、转学,由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至属地所在公办幼儿园就读。
3.全区领军企业、经认定的科创型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落户海门的重特大产业项目投资主体的主要管理人员,引进的重点人才子女就学,按《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就学绿色通道”的通知》(海办〔2021〕52 号)执行;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海门区党的组织工作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项措施》(海委组发〔2019〕29 号)文件精神执行;海工装备和邮轮产业人才子女入学按《海门区关于促进海工装备和邮轮产业人才发展和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海办〔2019〕109 号)文件精神执行。重特大项目员工子女入学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4.符合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的国内外来海投资者和投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以及持有特聘工作证的海门区外来专业技术人员,其子女享受本区居民同等待遇,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至属地所在公办幼儿园就读。
5.来城区就业人员小班学龄前子女要求在城区入园的需提供如下资料:
①能证明父子或母子关系的户口簿、身份证;
②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且在居住证所在地居住满 1 年以上;
③父母务工证明或其它合法经营的相关工作证明。合法经营者需提供营业执照和 1 年以上纳税证明;务工证明以人社局认定的劳动合同为准,同时需提供父母一方连续 6 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且报名当月仍处于持续缴费状态)。从事租地种植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必须提供区镇、村开具的从事 1 年以上就业的二级证明;
④提供 16 周岁以下海门区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
暂住证在海门城区范围内的,就近安排在裕春幼儿园、浦瑞幼儿园、蓓蕾幼儿园。
暂住证在其他区镇服务区范围内的,由区镇妥善安排。
五、时间部署
1.招生准备:
5月 15日前完成全区生源调研。
6月 4日前出台招生工作意见,公布服务范围,各区镇的服务范围由各区镇政府划定。
2.招生录取:
6月5日~20日,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监护人凭户口簿、房产证通过“无线海门”App进行线上注册、报名,完成相关入园申请。申请时间自 6月5日开始,6 月21日关闭。凡因特殊情况,不会进行线上报名操作的幼儿家长于 6 月17日~ 20日期间携相关材料直接到报名幼儿园,由幼儿园安排专人辅导进行线上报名。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或招生政策咨询,请拨打“无线海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和“海门新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各招生幼儿园的咨询电话。
6月30日~ 7月1日,线上报名不成功的幼儿家长携相关材料到区教育体育局进行线下报名和验审。
7月2日,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将通过审核的幼儿名册下发幼儿园。
7月3日~4日,幼儿园对通过初审的幼儿进行现场验审。通过现场验审的幼儿领取入园通知书。
8月20日~25日,区教育体育局集中办理新生补录和插班转学手续。
六、工作要求
1.各园均衡分班,每班班额婴幼班20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合班 40人。如服务区内幼儿人数较少,在满足服务区幼儿入园的情况下,可适当照顾有特殊困难的入园需求,如服务区内幼儿人数较多,可适当增加班额,增加人数不超过 5 人以上。
2.严禁招收不足入园年龄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凡以虚假信息进入学籍档案的,追究园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3.各园要细致做好房产证、户口簿及其他材料的审核工作。
4.规范招生行为。各幼儿园不得接收无规范手续的非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就读,严禁无序、不规范招生。区委教育纪工委对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
5.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各项收费政策,不得擅设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
幼儿园的招生工作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幼儿园要加强领导,重视招生政策的宣传,认真制订招生办法,切实做好招生的每一项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确保今年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附:
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就学工作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入学政策与程序,切实保障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断提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现就进一步做好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就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资格认定
省内外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须提供如下有效证件和材料:
能证明父子或母子关系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且在居住证所在地居住满 1 年以上。
户籍所在地的学籍证明。
父母务工证明或其它合法经营(营业执照)的相关工作证明。合法经营者需提供 1 年以上纳税证明;务工证明以人社局认定的劳动合同为准,同时需提供父母一方连续 6 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且报名当月仍处于持续缴费状态)。从事租地种植等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的其他人员,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必须提供区镇、村开具的从事 1 年以上就业的二级证明。
提供 16 周岁以下海门区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
本省范围内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须持江苏省义务教育证。
二、关于施教区安排
1.居住证在海门街道和海门工业园区施教范围内的,初中就近安排在三和初中、城北初中、三厂初中。小学就近安排在三和小学、江心沙小学、城北小学、东城小学。
2.海门叠石桥国际家纺产业园区的施教区范围内的,按照园区研制的相关招生工作意见执行,报教育体育局备案。
3.居住证在其他区镇施教区范围内的,就近安排在所在区镇的初中、小学。
三、关于入学程序
1.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若需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必须由监护人在每个学期结束后一周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及就读申请报告到暂住地所在学校办理新学期入学注册手续,学期中途一律不作安排。
2.相关学校要无条件接纳符合条件的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并为其建好学籍档案,保存好相关材料。
四、关于收费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我区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所在学校要与施教区范围内的学生一视同仁,不得向家长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钱与物。
张晓阳:
谢谢施局长,下面请黄颍泉副局长介绍初中招生文件的相关内容。
黄颖泉:
2024年海门区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全面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能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规范、有序”,促进教育公平,努 力办好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教育。
二、工作目标
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优化招生平台,完善信息比对审核功能。强化过程监管,明晰入学条件,科学设置招生流程,严格线上线下审核。全面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任何初中不得拒绝或变相拒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确保儿童、少年依法接受教育。
2.坚持公平公开。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做好宣传引导,创新开放平台,主动公开招生入学环节、流程、时间节点、实施办法等相关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做好对主要政策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解读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3.坚持科学规划。做好生源调查摸底工作,加强生源分布情况分析,依据我区初中生源情况,科学划定 2024 年各初中招生片区范围。
4.坚持服务群众。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原则,各初中不得要求家长提供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材料。按照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学校采集学生基本信息,不得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不得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四、招生计划
所有初中学校招生计划数为本校施教范围内的全部小学毕业生数。
五、招生办法
1.区镇初中的招生
(1)招生对象:2024 年6月底前,户籍在本区镇行政区域内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入学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2)区镇初中的施教范围为本区镇行政区域。辖区内有两所及以上初中的,施教区划分与招生方式由区镇政府研究确定,并报区教育体育局备案。
(3)区镇初中招生须在当地区镇政府主持下,做好招生对象的审核、录取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等工作。
2.城区初中的招生
(1)招生对象
2024 年6月底前户籍在城区初中施教范围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具体分二种对象:
第一种:“两证”齐全的,即户籍和房产证都在施教范围内的(须本人或父母亲的住宅房产证,下同);
第二种:户籍在施教范围但没有房产证的。
(2)各城区初中施教范围
第一种对象施教范围(单校划片)
东洲中学:
①长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日新河以东,长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人民路以北。
东洲中学北海路校区(张謇初级中学,暂借东洲中学,待新校区建成后整体迁入新校区):
东洲河以东,瑞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北,S336 绕城公路以南。
东洲国际学校:
①东洲河以东,瑞江路以西,南京路以南,长江以北;
②东洲河以东,张謇大道以西,北京路以南,南京路以北;
③张謇大道以东,瑞江路以西,东海路以南,南京路以北。
开发区中学:
①瑞江路以东,大脚河以西,开发区与三星镇交界以南,黄海路以北;
②民生路以东,大脚河以西,开发区与三星镇交界以南,长江以北(含利北村、建南村、双桥村、富山村)。
海南中学:
①东洲河以东,长江路以西,人民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张謇大道以东,日新河以西,南海路以南,东海路以北。
实验初中:
宋季河以东,东洲河以西,北海路以南,上海路以北。
能仁中学:
①江海路以东,宏伟河以西,北海路以南,人民路以北;
②宏伟河以东,狮山路以西,北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③东洲河以东,江海路以西,北海路以南,人民路以北;
④狮山路以东,日新河以西,丝绸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第一种对象施教范围(多校划片)
①日新河以东,瑞江路以西,南海路以南,东海路以北。可供选择学校:东洲中学、海南中学、东洲国际学校。
②东洲河以东,张謇大道以西,南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可供选择学校:实验初中、海南中学。
③宏伟河以东,日新河以西,解放路以南,人民路以北。可供选择学校:东洲中学、能仁中学。
④狮山路以东,日新河以西,北海路以南,丝绸路以北。可供选择学校:东洲中学、能仁中学。
⑤瑞江路以东,民生路以西,黄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可供选择学校:东洲中学、开发区中学、海南中学。
⑥瑞江路以东,民生路以西,北京路以南,长江以北。可供选择学校:开发区中学、东洲国际学校。
第二种对象施教范围
户籍在城区初中施教范围内,但不能提供学生本人或父母亲的住宅房产证等相关证明的小学毕业生,日新河以东划至开发区中学;日新河以西划至城北初中。
(3)有关规定
①对因本人或监护人住房在城区初中施教区范围内(以房产证为准),户籍不在施教区的,同样可以在线上提交申请。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按程序审核认定,学校不得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钱物。
②因城市建设等原因,原城区初中施教范围内、拆迁安置至施教范围外的,可以向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提出申请,根据施教范围按就近原则照顾安排城区初中就读。北部新城的拆迁安置参照执行。
③入学时不成套住宅房产证载明的面积须不少于 50平方米。
④对一份房产证多人占有份额的,持有人之间须是直系亲属,不少于成套住宅房产证载明的面积 50%或拥有不少于 30平方米的面积。与直系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共有产权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⑤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确无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双方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城区无房证明,并通过户口簿等材料证明三代人的亲属关系。
⑥一份房产证三年内只享受一户子女的入学机会。
⑦对多校划片区域内的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可供选择的一所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第一种对象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审核录取后不得更改;学校尊重学生的选择,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入学,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入学。
⑧回原籍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小学毕业生,须提供小学毕业证书及户籍、房产等相关材料向施教区范围内学校申请。
3.民办初中招生
中南中学(初中部)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规定执行。2024 年中南中学(初中部)招收七年级新生580名(其中30名为初高中六年一贯制),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掐尖”招生,不得超出审批范围招生;招生数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录取时如报名人数不满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如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则在相关部门监督下,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
六、有关政策
1.军队转业干部、现役军人、当地驻军人员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军人或公安民警子女的入学、转学,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各地来海任职或挂职人员子女入学、转学,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至属地所在公办学校就读。
3.全区领军企业、经认定的科创型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落户海门的重特大产业项目投资主体的主要管理人员,引进的重点人才子女就学,按《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就学绿色通道”的通知》(海办〔2021〕52号)执行;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海门区党的组织工作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项措施》(海委组发〔2019〕29号)文件精神执行;海工装备和邮轮产业人才子女入学按《海门区关于促进海工装备和邮轮产业人才发展和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海办〔2019〕109号)文件精神执行。重特大项目员工子女入学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4.符合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的国内外来海投资者和投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以及持有特聘工作证的海门区外来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子女就学享受本区居民同等待遇,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至属地所在公办学校就读。
5.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要求在我区就学的,按《来海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就学工作办法》精神执行。
七、时间部署
1.招生准备:
5 月 15 日前完成全区生源调研。
6 月 4 日前出台招生工作意见,公布施教范围,各区镇的施教范围由各区镇政府划定。
2.招生录取:
6月5 日~20 日,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监护人凭户口簿、房产证通过“无线海门”App进行线上注册、报名,完成相关入学申请。申请时间自6月5日开始,6月21 日关闭。凡因特殊情况,不会进行线上报名操作的学生家长于6月17日~20日期间携相关材料直接到报名学校,由学校安排专人辅导进行线上报名。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或招生政策咨询,请拨打“无线海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和“海门新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各招生学校的咨询电话。
6月30日~ 7月1日,线上报名不成功的学生家长携相关材料到区教育体育局进行线下报名和验审。
7月2日,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将通过审核的学生名册下发学校。
7月3日~4日,学校对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现场验审。通过现场验审的学生领取入学通知书。
8月20日~25日,区教育体育局集中办理新生补录和插班转学手续。
八、工作要求
1.系统谋划,统筹推进,确保招生入学工作稳妥有序。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各校要认真学习领悟国家及省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精神,以《2024 年海门区初中招生工作意见》为指导,结合本校实际,科学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规范招生录取办法。实施方案要明确信息填报与材料审核、招生录取等信息,要关注特殊群体招生,明确招生入学时间节点与相应环节,突出重点,强化落实。
2.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全区各初中对于施教范围内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小学毕业生必须无条件接收,确保他们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对于累计已经学满九年义务教育年限并年满 16 周岁(2008 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小学毕业生,如不再继续上学,由 其本人及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报区教育体育局批准。
3.全区初中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划片招生,不得跨施教区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作为招生、分班依据。严格控制班额,班额一律控制在 50 人以内,但不得少于 40 人。要严格执行平行分班,严禁以任何名义分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创新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学生就近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所有学校招生中不得歧视和拒绝各类残疾儿童。
4.各校主动公布咨询电话,线上报名期间做好解释、服务等相关工作,线下审核期间做好房产证、户口簿及其他材料的审核工作。
5.依法执行“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各初中受当地人民政府委托,原则上最迟在7月30日前,将应当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小学毕业生的入学通知书发放至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6.规范招生行为。各初中不得接收无规范手续的非施教范围内的学生就读,严禁无序、不规范招生;严格执行公民办同步招生政策,中南中学(初中部)招生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管理,优先满足海门学生入学需求。各校要认真制订招生办法,切实做好招生的每一项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确保今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7.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各项收费政策。不得擅设收费项目,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
张晓阳:
谢谢黄局长,下面进入提问环节,各位记者可以向出席发布会的有关同志进行提问,提问时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记者:
今年如何进一步优化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运行流程,方便家长咨询、报名?
黄颖泉:
为规范报名操作,提高报名效率,2024年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通过阳光招生平台。家长直接在手机端下载“无线海门”App,填报相关信息后,公安部门和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对填报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学生家长携带房产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于7月2日-4日到报名学校现场验审。通过现场验审的学生领取入学通知书。如果因各种原因,线上报名不成功的学生家长于6月30日~7月1日携相关材料到海门区教体局进行线下报名和验审。
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或招生政策咨询,请拨打“无线海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和“海门新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各招生学校的咨询电话,学校安排工作人员解答相关问题。
记者:
海门的城市建设不断加快,2024年对拆迁户的子女就学安排有没有变化?
黄颖泉:
因城市建设等原因,原城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施教范围内拆迁安置至施教范围外的,可以向区教育体育局招生工作领导组提出申请,根据施教范围,按就近原则照顾安排城区幼儿园、小学、初中就读。可以安排在原搬迁地的所在的学区,也可以安排到新购房地址所在的学区。此外,拆迁户在交房1年后不再享受拆迁户待遇。
记者:
2024年对期房业主子女入学问题如何安排?
黄颖泉:
根据海门区住建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优化海门区房地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购房群体购买的商品住房,不具备办理不动产权条件的,购房者凭网签备案合同、全款缴纳证明、户口簿、网签备案合同不撤销声明等材料,在2024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入学手续,可视同已办理不动产权。购买期房的家长于6月15日前向开发商提出入学申请,并签订网签备案合同不撤销声明。开发商汇总后提交给区教体局审核。
记者:
对因故延迟入学的小学一年级新生,教体局如何处理?
施健斌:
本着为家长提供便利的原则,因身体发育迟缓、个人健康状况异常等原因,监护人决定延迟适龄儿童入学的,不需要提交延迟入学申请等证明材料,可在次年直接到对应的学区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记者:
今年插班生的入学问题跟往年有无变化?
施健斌:
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的插班生的入学审批工作和2023年一样,时间安排在8月份。家长直接在手机端下载“无线海门”App,填报相关信息后,经审核后,由区教体局招生工作领导组根据学校的班额数进行统一安置。
记者:
如何保证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施健斌:
坚持把公平公正作为招生入学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健全招生体制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完善招生机制,发挥大数据中心技术支撑作用;三是严肃招生纪律,强化责任意识和法纪意识;四是强化监督问责,做到有信必核、有案必查、违纪必究。
张晓阳:
感谢大家对海门教育的关心和支持,今天的记者提问就安排到这里。如果媒体记者还有相关问题,欢迎会后和教体局的相关领导或科室作进一步的交流。
本次活动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