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年9月6日,下午2:00
主题:海门区推进综合集成监管暨行政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工作改革新闻发布会
地点:政法大楼12楼会议室
发布人:包俊锋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向阳 海门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一局局长
沈蕴华 区城管局党组成员
陈 俊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蔡亮亮 区消防救援大队法制员
主持人:包俊锋 区司法局副局长
其他嘉宾:区城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海门生态环境局法规科长
邀请媒体:海门日报、海门人民广播电台、海门电视台
图文实录:
包俊锋: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为进一步着力破解重复执法、多头执法、随意执法等突出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效能,努力实现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小化、为民服务效率最大化。海门区委区政府于昨日上午组织召开了全区推进综合集成监管暨行政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工作改革部署推进会,在全区行政执法机关正式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
去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今年,区委区政府要求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方面持续发力,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施推进综合集成监管暨行政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改革。为了让广大市民朋友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我们邀请部分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到会,介绍本领域下步实施“综合查一次”改革有关情况和相关举措,并与大家互动交流、回答大家提出的问题。
下面,我介绍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领导:
海门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一局局长王向阳,区城管局党组成员沈蕴华,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俊,海门区消防救援大队法制员蔡亮亮。
我是区司法局副局长包俊锋。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有:海门日报、海门人民广播电台、海门电视台。
同志们,下面由我来对即将实施的全区推进综合集成监管暨行政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改革方案及相关文件作简要解读。
一、改革文件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行政执法机关面临着日益复杂的监管任务。为提高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在全区筹划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通过整合执法资源,优化执法程序,实现跨部门、跨领域的综合执法,旨在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效率。国务院办公厅在2023年1月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切实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着力解决监管责任不明确、协同机制不完善、风险防范能力不强以及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2021年发布《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86号),要求建立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有效监管能力和水平,推动“互联网+监管”走在全国前列,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南通市“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023年底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南通市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协调办发〔2023〕17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着力解决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等问题,推动监管降频增效,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中共南通市委办公室在今年2月印发的《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24“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方案(“万事好通”3.0版)>的通知》(通办〔2024〕26号)将推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此外,去年南通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查中也要求整改“企业对执法扰企问题反应比较强烈”等问题。今年年初,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也对此项工作作出要求,要求将此项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重要举措抓紧落实。9月3日,南通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综合集成监管推进会,就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布置。
为此,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领导指示,区司法局在充分调研企业需求以及征求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牵头拟定了改革实施方案。方案正式印发前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同步向区政府提请报告正式实施。
二、“综合查一次”改革的范围
我区“综合查一次”改革主要集中在行政监管对象涉及企业的各行政执法机关,包括30个行政执法部门和12个镇(区、街道)同步展开。
三、“综合查一次”改革目标
计划到2024年底前,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形成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常态化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联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机制,构建科学、系统、高效的执法检查体系,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综合查一次”改革的步骤和具体内容
“综合查一次”改革共分为三个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9月10日前)。这一阶段主要重点了解企业对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意见建议,结合调研情况,开展分析研判,制定出台本单位推行“综合查一次”工作改革实施方案。
(二)深入推行阶段(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11月底)。在这一阶段各单位要重点围绕“综合查一次”清单、计划的制定,实施全流程规范实施企业行政检查行为,同时要制定降低企业行政检查频次具体措施,积极开展企业行政监管“白名单”创建活动,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日”制度,不断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企业行政监管适用规则、运行模式和制度机制。
(三)总结经验阶段(2024年12月起并长期执行)。这一阶段各单位主要对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综合查一次”工作措施、经验等进行总结提炼,转化为企业欢迎、符合实际、具有实效的系统性制度机制。
“综合查一次”改革主要涉及九项具体工作:
(一)精准编制事项清单。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据南通市各市级执法部门制定的综合集成监管事项清单,针对监管领域中常见、高频行政检查事项在全面梳理、分析研判的基础上,结合前期我区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定出台“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事项清单,“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事项清单包括检查事项名称、检查对象、检查主体(包括牵头部门、联合部门)、具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部门任务分工等内容。出台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成熟一批、确定一批”的原则,逐步实现对任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和分批健全完善。
(二)科学制定检查计划。“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事项清单涉及的牵头部门结合本部门执法检查工作实际,会同配合部门,制定出台年度联合检查工作计划,计划要通过平台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区司法局备案。根据检查对象信用等级和风险程度,由牵头部门与联合检查部门协商,合理确定“综合查一次”年度执法检查的市场主体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检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已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接受检查的检查对象原则上不再纳入“综合查一次”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的范围。
(三)周密做好准备工作。“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事项清单涉及的牵头部门制定年度联合检查工作计划后,对单次检查工作,牵头部门还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参与部门、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时间、检查路线和后勤保障相关事项,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在同一年度内对信用风险低、信用水平高的同一企业原则上要尽可能地压降检查次数。上级执法部门在同一年度内已检查覆盖的企业,下级执法部门在检查时应当予以排除。实施检查前,除依法不予公开和上级机关明确要求不能事先通知的情况外,可将检查时间、依据、方式等内容事先向被检查对象通报,督促被检查对象落实主体责任,自行整改纠正。
(四)规范执法检查流程。各执法检查单位要严格落实《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实施意见》(海依行办发〔2023〕3号),进入检查单位和场所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应当现场发放执法检查文书。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检查,依法查阅比对被检查对象的台账和有关资料,依法向当事人、知情人调查取证,填写检查记录单,由被检查单位和检查人员签字确认。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违法线索,按法定程序依法予以处理。
(五)建立执法闭环管理。各执法检查部门要严格执行《南通市海门区联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试行)》(海委法办〔2023〕7号),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下一步深入调查与处理,依法作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移送司法机关等决定,并负责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六)协同推进镇级联合。各镇(区、街道)执法单位要与区级业务主管部门密切衔接,按照分工科学、权责明确、衔接有序、运行顺畅的原则,根据本地执法监管工作需要,在镇级层面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检查协作配合运行机制,由镇街综合执法局统筹协调,会同辖区内司法所、市场监管分局、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派出所等驻点单位,协同推进镇级层面“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工作格局。
(七)积极开展智慧监管。各执法检查单位要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的手段及应用,将其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方式。探索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充分利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八)强化信用激励机制。各执法检查单位要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探索开展被检查企业诚信档案建设,将联合执法检查的信用信息纳入被检查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作为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参考。要积极推行企业行政监管“白名单”制度,各行政执法领域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有关奖励激励措施,切实加强对守信主体的支持和激励。
(九)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根据被检查对象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库,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危害国防利益等严重失信行为的被检查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纳入失信黑名单,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失信主体依法实行联合惩戒措施,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努力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同时,为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还同步配套出台了《南通市海门区联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实施意见》《南通市海门区企业行政监管“白名单”制度(试行)》《南通市海门区行政检查“企业安静日”制度(暂行)》四项配套制度机制。其中联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实施意见已于去年印发,行政监管白名单和行政检查安静日两项制度目前已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将于本次会议后正式印发执行。下阶段,相关制度、举措还将不断优化完善。
以上是“综合查一次”改革文件的解读。谢谢大家!
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各位媒体记者朋友提问。
海门日报记者:
我们知道司法局担负着政府行政执法监督职能,行政执法监督是推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越来越被社会公众所关注,请问司法局,“综合查一次”改革实施后,司法局将如何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保障改革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谢谢。
包俊锋: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首先感谢对海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关注。行政执法监督是政府行政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手段,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可以有效避免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发生,从而有效保障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主动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全力保障推进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任务,深化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队伍教育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工作影响力逐步提升。
今年区委区政府将“综合查一次”改革交给区司法局牵头推进,是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高度信任,下步,司法局将通过以下四项举措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努力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促进海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组织召开“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事项清单编制协调会,明确清单编制牵头部门、协同部门责任分工,确保第一批清单在10月份之前顺利出台并实施。
二是在重点行业重点执法领域设置100个企业行政监管监测点,常态化开展企业对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的满意度监测。同时,区司法局还将探索开展“亮码检查、无码不扰”试点工作,初步在100家监测点企业投放运行行政监管码,用以监控执法机关对企业实施行政检查的频次,后续逐步覆盖所有市场主体。
三是建立健全定期督查、情况通报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改革进展,对进度缓慢、落实不力的单位要加强督促,对改革过程中遇到的执法争议要加强指导。将行政执法机关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情况纳入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重点工作监督内容,纳入本年度法治建设考评指标。同时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改革进展情况。
四是组织开展全区涉企行政处罚案卷集中评查活动,制定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旁站式监督计划,全流程监督执法部门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实施意见的情况,确保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海门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听说生态环境部门针对“综合查一次”工作改革,也积极响应,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并取得了一定成效,请谈一谈你局是通过哪些举措实现“压降执法频次、提高监管效率”的呢?谢谢
王向阳: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综合查一次”改革是通过整合执法资源、减少检查频次、提升执法效率,实现对企业“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精准服务,从而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我局为切实压降执法频次也做了很多努力,今年上半年执法频次较去年同期已下降51%,其中非现场执法占比更是达到33.6%。
一是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深化行刑衔接,进一步强化公检法环四方联动,确保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实现行政与刑事无缝对接。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由多部门协同,在多领域同步,对同一对象开展“全科式”综合执法检查,有效降低企业迎接执法检查所付出的现实成本。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在毗邻党建、固废监管、应急处突、联合执法等方面不断深入合作,合力保障区域一体化生态环境屏障。
二是完善智慧执法监管体系。充分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大数据平台以及走航监测等智能系统和装备,开展非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提高执法针对性和有效性。打通多维度监管的“最后一公里”,用好镇、村级环境监管网格队伍及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无人机巡航信息等,实现“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群众报”全方位监管。严格落实“正面清单”管理,对于清单内企业定期安排上门体检帮扶服务,日常监管原则上只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杜绝“打卡式”“零效能”执法。
三是落实工单式执法新模式。除双随机检查、信访举报调处、突发事故处置、异常数据核查外,原则上不随意增加检查任务,执法人员在没有接收到工单的情况下,不得随意进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防止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生产。同时,通过全面实施工单式执法,我们实现了对执法任务的精细化管理,每一项执法任务都被详细记录在工单中,这种管理方式不仅提高了执法效率,还有效避免了执法过程中的遗漏和错误。
四是探索助企帮扶新路子。为了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管理,我局还试行了生态环境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这一制度充分发挥了乡镇、环保办、网格员的作用,按照企业污染情况实施差别化监督管理。同时,我们还深入开展了“邀约式”检查服务,推动监管对象由“被动检查”向“主动邀约”转型,发挥行政执法教育、引导功能,帮助监管对象排查环境问题和违法风险。
海门电视台记者:
我们知道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全区的“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前面司法局的包局长介绍了“综合查一次”的有关情况,请市场监督管理局也介绍下“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情况,同时请简要说明一下“?综合查一次”和此前已经实施多年的“双随机、一公开”的主要区别在哪里?谢谢。
陈俊: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我们今年已经制定了本年度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我们的工作主要包括:
一是动态调整平台基础数据。及时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 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实现“应纳尽纳”。对于因机构改革等 原因变更部门名称及监管事权的,各部门要及时进行申报调 整;“检查任务执法人员库”人员数不得少于3人,“检查对象名录库”对象数必须大于抽查数。
二是科学确定检查对象名单。根据工作需要,在年度检 查对象名单中筛选并剔除已纳入专项检查名单、多年被连续 抽查、因失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歇业等情形的检查对象 名单,提高检查的实效性。要全面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按照分类分级“精准查”的要求,合理确定不同信用风 险等级企业的抽取比例,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和精准性。
三是规范实施年度抽查任务。除重点领域、特殊事项外, 在上门检查前,原则上应与经营主体联系,告知检查时间、 检查事项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为经营主体提供便利。检查 结束后通过双随机App 现场完成检查结果的回填。要严格实 施“汇总取重”,对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提示的重复检 查对象,按照内部整合“一起查”、部门联动“一次查”的 要求进行整合,最大程度压减检查频次,减少重复检查。
四是加强问题发现处置力度。要加强双随机监管与行政 处罚的有效衔接,依法定程序将案件线索及时移交有处置权 限的机构和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后续 管理措施脱节。加强双随机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 抽查中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按照规定及时实施信用惩戒,符 合失信联合惩戒情形的应将惩戒名单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管 信息平台共享给其他政府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 的基础性地位和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
可以说,“双随机、一公开”注重的在监管过程中引入随机因素,避免人为干预,确保每个企业和事项都有平等被检查的机会,并通过公开检查结果,增加监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综合查一次”强调的是跨部门综合监管,着力解决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等问题,推动监管的降频增效,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活动的干扰。
“综合查一次”将结合前期我区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定“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事项清单。已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接受检查的检查对象原则上不再纳入“综合查一次”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的范围。
总结下,“综合查一次”和“双随机、一公开”各有侧重,但目的均是促进监管效能的提升和营商环境的优化。
海门日报记者:
城管部门将如何通过“综合查一次”工作,压降企业检查频次呢?
沈蕴华: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作为执法检查部门,今年以来,区城管局积极推进多部门联合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关于“综合查一次”工作,我局将根据工作要求,积极探索和建立“非现场监管”模式,通过“联合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的有机结合,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优化执法检查事项清单、制订检查计划。在前阶段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基础上,对执法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进行梳理,以“非必要不检查、非必要不上门”为原则,健全完善“综合一次查”事项清单。在完善事项清单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检查事项的要求和内容,联合、协调其他执法检查部门,分门别类,制定专项执法检查计划,在确保必要的执法检查工作力度的基础上,杜绝重复和多次的执法扰民。
二是全面落实分类化、个性化检查方式。会同南通市其他市、区城管部门,对在城管领域相关企业进行梳理和信用分类,对同一年度内南通市级已经检查覆盖的企业进行免检,对列入白名单的企业进行远程场外指导,同时,多措并举,对建筑垃圾处置检查等事项,以智慧平台和无人机巡查等非现场检查方法为主,上门检查为辅助,减少干扰企业次数。
三是强化对镇级城管领域执法检查的指导。指导镇、街道建立健全城管赋权执法领域的“综合一次查”工作。牵头、协调制订“综合一次查”事项清单和执法检查计划。协调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运行机制,指导镇级城管赋权事项的执法检查。
四是开展区、镇两级执法监督确保“综合一次查”工作效能。依托现有城管区、镇两级执法监督体系,对执法队伍“综合一次查”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检查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检查发现的企业初期或轻微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指导督促整改,帮助企业整改到位。
海门电视台记者:
我们知道“综合查一次”改革的目的是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请海门区消防救援大队谈一谈具体是打算下步工作中采取哪些举措高质量开展“综合查一次”工作的?谢谢
蔡亮亮: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消防救援大队坚决贯彻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系列举措,从实从细开展“综合查一次”工作,努力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既服务了企业,又确保了全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下步为高标准落实“综合查一次”改革,我大队将主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持续优化服务质效。大队以消防监管事项为基础,以服务监管对象为出发点,持续优化消防检查场景清单,组织公安、教育、民政等多部门深入研究“综合查一次”消防场景清单,细化检查内容,优化联动机制。制作《23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风险自查检查指南》,通过“一业态一手册”的方式提升企业安全自我管理能力,使企业安全经营有章可循,部门监管有据可依。
(二)全面提升执法效能。大队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合理确定单位年度抽查频次,对被抽中检查的单位严格落实预先报备、提前服务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分级监管,指导消防救援大队、派出所、消防工作站做好消防分级分类监管,厘清三级监管范围,避免同一单位被多级重复检查,努力做到一次查清消防隐患。
(三)科学统筹发展安全。大队围绕助企扶困加强消防安全服务保障十二条措施和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的要求,制发了《规范全区消防行政许可和处罚行为方案》,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落实“告知承诺制”,突出事中、事后监管,不折不扣落实放管服举措,最大限度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组建消防技术指导服务专班,提供“点对点”业务帮扶,积极走访行业代表单位,着力强化前置预防工作,就难点问题进行事前沟通,一次性列出所有存在问题、告知整改措施,并持续跟踪整改进度,将火灾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同时,积极对接区金融管理部门,建立拟上市企业“白名单”,由消防监督员实行“一对一”挂钩服务制度,重点做好对应保障服务。
(四)加强协同提升质效。持续开展行业部门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提升行业部门“三管三必须”履职能力。探索建立行业部门消防技术服务站,深化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推树一批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开展“十佳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评选活动。
(五)科技赋能强化多元化指导。依托消防安全社会单位管理系统、城市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实时对联网的365家一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设施运行等情况远程指导、风险评估。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单位实施分类监管,力争“对低风险单位无事不扰、对高风险单位紧盯不放”。
(六)加强研判优化奖惩机制。定期分析研判“综合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回访服务对象,听取意见建议。紧盯“12345”有关消防诉求,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奖惩措施,开展“十佳消防安全管理人”评选活动,夯实各级人员优化营商环境思想根基,让发展要安全成为大家的行动自觉。
包俊锋:
谢谢各位部门领导的回答。由于时间关系,我们的答问环节就到这里。
刚才,我们对区推进综合集成监管暨行政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改革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具体介绍,有关重点执法领域重点介绍了下步落实改革、推进改革的相关措施等,希望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大力宣传。如果大家还有问题,欢迎会后和相关科室做进一步交流。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