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0年1—9月尊老金区补资金的通知
各区(镇)民政办、财政所(分局):
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的通知》(苏民福〔2011〕6号、苏财社〔2011〕47号)、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海政发〔2013〕19号)文件精神,按80-89周岁由区财政与区镇财政体制比例分级负担、90周岁以上由区财政全额支出的原则,现将2020年1—9月尊老金区补资金19299342元下拨给你们,列老年福利2081002支出。请按专款专用原则,认真安排使用。
附件:2020年1—9月尊老金区补资金汇总表
南通市海门区民政局 南通市海门区财政局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