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南通市海门区“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通市海门区“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前 言
“十三五”期间,全区坚决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依据海门消防工作“十三五”规划,全面推进各项消防工作,圆满完成“十三五”时期的目标任务。
随着全区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转型升级,消防工作面临新任务和新要求。科学编制和实施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对于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实现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十分重要。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南通市海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等国家、省、市有关城市消防的其它政策、法规和文件编制,主要阐明全区消防工作的发展思路、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政府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十三五”消防工作的主要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消防工作实施重大改革、推进重大转型 的重要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高度,对消防工作体制机制作出科学制度设计,习近平总书记亲手缔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并授旗致训词,中央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开启新时代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发展新征程。“十三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区消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消防安全责任更加落实
全区贯彻落实《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明晰,区政府通过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及专题会议就消防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强化监督考核,全区各地消防队站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重大隐患按期整改,消防事业发展得到有力保障。行业监管部门加强联动协作,实现优势互补,住建部门主动通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加强消防安全把关,督促符合条件的单位及时接入联网监测系统,并制发了《关于规范全区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及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优化业主表决方式、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形成一整套规范的长效运行模式;公安部门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公安派出所消防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派出所“三大工作任务”和“六项工作机制”,确保消防改制后监督检查力量不减、标准不降、管理不松;民政部门多次就养老机构消防审验事项进行专题研究,促进了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规范管理;文广旅、卫生、城管等多个部门积极参与到行业系统消防专项整治,促进了整治成效的进一步提升。
2.消防设施布局更加完善
“十三五”期间,全区各地加快了属地消防力量建设进度,截至2020年底海永镇消防站主体工程完工,相关车辆器材逐步到位,“一镇一站”规划基本完成。全区“十三五”期间,2016年新建1个消防站;2017年新建1个消防站;2018年新建1个消防站;2019年新建 3个消防站;2020年新建 1个消防站。已有17支消防队伍投入执勤,率先在全省实现县级城市消防力量镇区全覆盖目标,配合中心、重点地区多个消防站“互为犄角”,全区消防布局更加科学合理,对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不断提升,为构建覆盖全区的立体化防控网络奠定了坚实基础。
3.风险源管控取得实效
根据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对叠石桥地区“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大量存在下发的书面警示,提请区、镇两级政府部署开展持续性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累计清退违规住宿人员3000余人,拆除、搬离住宿设施2200余件,清除广亿、台鼎、银庭产业园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的违章搭建6300余平方米,完成643家经营性“三合一”商铺改造,配合简易消防设施普及应用及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遏制了该地区“三合一”隐患蔓延趋势;累计完成16家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部署开展多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国庆70周年大型活动安保任务,并在与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协作中摸索出打造整治合力、发挥监管优势的一套方式方法,推动制定完善相关举措机制,为实现火灾隐患长效管控创造了良好条件。
4.主动探索技防措施应用
着眼火灾防控实际需要,为弥补人力监管的不足,大队在人员密集场所等符合要求的单位积极推广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用,结合工业园区火灾隐患整治,累计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044套;在养老、宗教、教育培训机构等多类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装置235套,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846个;推动三厂、临江化工园区内20家化工企业全部接入DCS、PLC远程联网监控系统,实现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本单位安全指标数据自动采集、预警;以破解人民群众重点关注问题为抓手,提请政府将建设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项目,全区171个小区累计建成充电区634处,配备充电系统908套,从源头上有效消除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事故。
5.规范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1)推动基层消防网格化管理实体化运行。会同区域治理指挥中心,试点“铁脚板”消防网格长工作机制,采取“1+N+X”(1个总网格长、N个专职网格员、X个网格信息员)工作模式,加强消防网格员“建、管、用”,强化对基层火灾隐患动态监管。
(2)建立健全区域联防机制。建立以化工企业、商业单位为核心的4个区域联防组织,形成各区域联防组织成员单位工作例会制度,对涉及联防联勤的实体化运行机制进行了明确,组织区域内单位开展交叉检查、联动演练,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发挥更大作用。
(3)提高“微型消防站”建设水平。全区566家消防重点单位、30个社区初步完成微型消防站建设,大队及各派出所对微型站值班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推动微型消防站向“有人员、有器材、有机制、有训练”模式发展。
(4)试点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指导物业管理单位落实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分批组织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督促单位将社区消防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目前,全市共103个居民小区已有93个达标。
(5)积极贯彻高层建筑楼长制。以每栋楼为单位,逐栋明确消防楼长,开展针对性消防业务集中培训,发动物业管理部门和辖区派出所对高层建筑进行检查,现场指导楼长工作开展,逐步将楼长群体打造成“懂消防、能管理”专业群体,有效缓解高层火灾事故防控压力。目前,全市高层建筑已任命消防楼长327名,专职经理人49人,取得了较好成效。
(6)规范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联合住建部门组织全区95家物业单位、消防设施维保机构就有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要求单位规范相关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系统进行维护保养。目前,全市各物业单位、消防设施维保机构均已签订责任状,按标准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6.消防宣传呈现多样化
(1)面向各类消防排查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社会群众等细分人群开展宣传培训,提高针对性,并组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参加从业资质考试,全区751名消控室值班人员已有500人完成有关培训,并有324人取得职业资质;
(2)借助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传播民众关注的消防安全知识;
(3)建立多功能培训中心,聘请专业讲师对固定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应急处置等进行授课教育;
(4)借助消防专用宣传车深入居民社区、活动场所开展走街串巷式的宣传,滚动播放关于“三合一”隐患危害、日常防火要点等消防知识的宣传视频,营造了全民关注参与的良好氛围;
(5)防灾教育馆、消防站定期向公众开放,通过加大体验式宣传力度,吸引更多市民主动参与消防宣传活动;
(6)在安全生产月及“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期间组织社会单位开展联动演练、警示案例剖析等活动,通过直观的现场演示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7)提请政府将海门区东海绿廊公园作为消防主题公园进行建设,已在2020年12月完工。通过打造具有消防知识普及、文化展示、模拟演示等一体的消防体验场所,更好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技能。
(二)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
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海门区消防建设现状,全区消防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1.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尚不完善
部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不高。个别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消防管理人员更替频繁、能力不足,内部员工消防培训流于形式、敷衍了事,部分社会单位习惯于安全监管、行业部门的“保姆式”服务,消防安全管理没有主动作为,围绕用火、用电、用气和消防设施方面的“习惯性”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仍然存在。
2.火灾潜在风险仍然存在
随着全区城镇化、工业化步伐加快,消防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影响消防安全的传统、非传统致灾因素纷繁复杂、相互交织,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广泛应用,人流、物流加剧,高层建筑、地下设施和各类大型综合性商场、大跨度厂房等大体量、大空间建筑越来越多,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总量与日俱增,对火灾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出了新课题、新挑战。
3.消防装备建设仍有差距
特种装备器材储备不足。自2018年全国消防队伍从现役转入地方后,承担的职能进一步拓展,涉及抗震防汛、水上救援等全新领域,但现有消防队站器材装备在上述方面存在较大缺口,导致极端情况下无法有效开展相关工作。
4.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有待整体提高
多层次、立体化的消防宣传教育网络体系有待进一步拓展完善,消防宣传教育社会化、公益化程度有待加强。部分居民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习惯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久治不绝。有的单位内部消防宣传教育流于形式,员工消防法制观念和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无证上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人为因素仍是企业火灾事故多发的主要原因。农村家庭火灾防范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消防安全监管力量较为薄弱
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数量不断攀升、规模日益扩大。受消防现役编制的限制,消防救援机构监督管理人员数量没能随着监管对象数量的增长而增长,容易出现失控漏管现象。各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等基层消防组织机构不健全,机制不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还不能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
(三)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时期;是全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国家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中国特色应急管理和消防救援体制的关键时期;总体看,全区消防救援工作处于社会宏观形势的深刻变革期,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集聚叠加期和消防救援体系建设的全新开局期,也是海门融入长三角,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加速期。“十四五”时期全区消防救援工作,应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不断巩固提升全社会的消防安全韧性和风险管控水平。
二、“十四五”消防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
《江苏省消防条例》
《江苏省“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0县级城市版)
《南通市“十四五”社会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南通市海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南通市海门区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海办〔2020〕18号)
《海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海办〔2020〕81号)等
《海门市城市消防规划(2015—2030)》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训词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依法精准治理,全面深化改革,实施专业救援,强化科技支撑,全面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结合海门“十四五”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海门,提供优质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规划原则
1.坚持改革创新,全面完善消防治理机制
深入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全面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升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形成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应急管理机制,努力构建适应全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示范区需要的火灾防控体系。
2.坚持统筹兼顾,突出夯实消防安全基础
科学开展火灾风险评估,合理配置公共消防设施,积极推进消防队站、道路、水源、装备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抵御各类灾害事故整体水平。
3.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消防发展难题
瞄准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突出、动态性火灾隐患监管困难、城乡消防设施“欠账”等难题,科学分析深层次原因,制定切实可行措施,解决制约我区消防事业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4.坚持服务民生,积极创造优质消防环境
着力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着力提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水平,着力规范消防监督执法服务,积极构建和谐有序的消防人文环境。
三、“十四五”时期全区消防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主要目标
1.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可控
火灾事故总量得到有效的控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竭力防控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努力减少一般火灾事故发生,保持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2.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全面落实
明确党委、政府、部门和社会的消防工作职责,落实常态化督导、责任目标考核和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约谈问责、失职追责机制,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的议事协调作用,推动消防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
3.社会化消防进程不断推进
推进法治消防建设,完善社会消防安全治理体系,以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行业系统标准化管理为基础,紧紧抓住构建社会消防信用体系和智慧消防建设契机,积极搭建各负其责、人人尽责的社会消防管理体系。
4.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
修订、落实消防专项规划,消防设施建设内容纳入城镇国土空间规划,并与城乡建设、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消防站布局进一步优化、消防水源和市政消火栓建设补完欠账、不欠新账,建设管理维护机制更加健全。
5.灭火救援装备结构不断优化
着力加强用于完成执勤训练、灭火救援、战勤保障等任务的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建设,进一步优化配备结构、提升质量性能、完善管理制度、推进科学用装管装,全面推动装备建设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最大限度实现人与装备的有机结合,促进灭火救援核心战斗力有效提升。
6.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
加强高层、地下、大跨度大空间建筑灭火救援技战术研究,优化作战行动模式;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进一步完善,推进应急救援响应机制和指挥体系高效运行;规范日常熟悉演练工作,加大熟悉演练力度,开展有针对性的灭火救援实战演练,有效促进“全灾种,大应急”的救援能力。
7.“智慧消防”建设深度应用
加快大数据、云计算、虚拟化等先进技术在消防工作中的应用,以消防业务需求为出发点,推动信息化与消防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聚焦灭火救援实际需要,充分利用卫星技术、移动互联网、高速无线接入等手段,构建先进可靠的应急通信和调度指挥体系,满足灭火救援行动中扁平化、可视化、移动化通信指挥的需要。
8.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不断加强
紧跟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发展、覆盖城乡的建设原则和职业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深入推进专职消防队规范化管理和职业化建设,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
9.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
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网站工作效果明显。消防志愿者队伍稳定发展,消防宣传公益活动广泛开展,消防安全重点人群普遍接受消防教育培训。
(二)主要任务
1.全面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江苏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构建“八位一体”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体化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所有镇(街道)明确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及人员,规范运行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细化各级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的消防安全工作领导责任,明确区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其他负责人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海门区消防安全工作,每年逐级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开展消防工作考核,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和发展城市创建考评范围,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2)发挥部门消防工作职能作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住建、文化、教育、民政、卫生、商务等部门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实际,制定行业性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查处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所属单位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完善消防设施和器材装备,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等“四个能力”。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加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文化、教育、民政、卫生、体育等部门在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时将消防安全状况作为重要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有职业标准岗位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和职称考评工作,切实提高消防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供水管理部门将市政消火栓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维护保养。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依法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互通监督执法信息。完善落实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规范事前、事中、事后联动工作程序,推进落实各项消防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作用,加强消防机构与有关部门、单位之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消防救援机构严格履行职责,依法对本行政区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每半年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评估,并报告本级政府。
(3)强化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指导社会单位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消防资金投入,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实现消防控制室规范管理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巩固提升“四个能力”。督促重点单位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并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每年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年度检测报告要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火灾高危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演练工作。加强重大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运用,构建社会消防安全信用体系。
(4)强化公民参与消防工作责任。引导公民自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严厉查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谎报火警等消防违法行为。探索建立公民消防诚信档案,将公民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纳入个人信用档案。发展、壮大、巩固消防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消防志愿服务的专业优势,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救助等公益活动。设立“119”消防奖,对热心消防公益事业、主动报告火警和扑救火灾的个人,予以大力宣传表彰。
2.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认真编制、实施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结合海门区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修编及城乡发展实际,及时修订城市消防专项规划,并将消防站、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等内容纳入城镇国土空间规划,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进一步推动落实消防专项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建立规划实施督查和评估机制,落实消防规划实施情况年报制度,确保规划落实到位。
(2)加强消防站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新建、改建消防站建设力度,新建城区、开发区和旧城改造的消防站建设与其他市政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加强对功能不完善消防队站及危旧营房升级改造,满足火灾预防、灭火救援的需要。十四五期间,北海路、四甲消防站迁址重建,新建长阳路西、福州路北消防站及謇公湖消防站。
(3)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结合海门区灭火救援实际要求,全面推进装备达标建设。逐步加大车辆装备建设投入,稳步优化消防车辆装备结构,个人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和消防车辆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备要求。开展大空间大跨度建筑、高层建筑及地下空间装备建设评估论证;登高平台(云梯)消防车、中重型水罐(泡沫)消防车配备达标。按照“全灾种、大应急”的要求,除消防装备器材以外,要配齐地震、防洪、防汛等自然灾害类救援专勤器材装备。
(4)加强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通道建设。根据海门区规划人口规模按同一时间火灾次数和单次灭火用水量的乘积确定城市消防用水量,结合城市水源情况,合理确定、设置消防供水管网;消防供水管网应采用环状布置,管径不小于150毫米;市政消火栓沿街道按照间距不大于120米、保护半径不大于150米,且宽度大于等于60米街道沿两侧设置消火栓。同时,在城市主干道和主要路口,根据实际情况,宜考虑设置消防水鹤等取水设施;在天然水源充足的地区,应考虑设置天然水源取水码头以及相应的道路设施,作为城市自然灾害或战时的消防备用水源。旧城区、居民社区和农村地区因地制宜建设消防水池、消火栓、消防车通道等消防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结合城市消防专项规划,明确消防车通道应建设成环状,道路应考虑满足消防车通行的要求,确保消防车通道及回车场地符合要求。优化完善路网结构,改善消防车应急通行状况,结合城市路网建设,消除断头路、尽端路。对于老旧小区,规划采取开辟防火间距、打通消防通道、取缔占道经营、改造供水管网、增设消火栓和消防水池,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消除火灾隐患。
3.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
(1)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大力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全面贯彻落实《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解决政府专职队队伍性质和人员身份问题,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公益类事业单位;强化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征召,确保消防中队不少于30人,乡镇消防队人员不低于《乡镇消防队标准》规定人数。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统招、统管、统训,规范队员招录,规范合同用工,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健康档案;提升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确保与从事的高危险性职业相适应,工资水平高出我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以上,改革队员薪酬体系,规范岗位津贴、训练津贴、高危补贴和夜间执勤补贴,实行绩效工资制度。
(2)加强实战攻坚能力建设。坚持“训战一致”的原则,以实战化、模拟化、基地化训练为主线,健全完善实战化训练长效机制和系统化培训机制,突出整建制合成训练和区域性实战演练,全面提升部队实战攻坚能力。立足灭火救援实战需要,加强人员、高新装备配备及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强化与公安机关、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民政、环保、气象、地震等部门、相关专业力量的协调联动、应急响应。
(3)区域联防和微型消防站。深化基层消防网格化管理实体运作,乡镇、农村按标准建立志愿消防队。健全区域联防机制,街道、社区、社会单位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构建“防救结合、点多面广、广泛参与”的志愿消防力量格局。支持社会救援队伍建设,有效补充消防救援力量。
(4)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完善事前防范、事中响应、事后监护并重的应急救援体系,构建综合性应急救援领导指挥机构,统筹协调各专项指挥部和相关部门重大灾害事故预警响应、指挥决策、应急处置同频共振。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协作、联席会议、会商研判、情况通报、新闻发布等工作机制,形成“大应急”合力。整合城市管理信息和119、110、120等应急服务资源,实现突发事件信息共享。逐级建立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实行专家组参与辅助决策指挥机制,切实发挥专家组“智囊团”作用。加强区域灭火救援的互援互助,构筑南通市、海门区、各乡镇一体化灾害防御应急体系。
4.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
(1)完善网络信息系统建设。推动指挥调度网并网工作,完成原消防指挥调度网整体接入应急指挥信息骨干网。逐步全区政府专职队政务网接入工作,规范运行使用。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工作机制,持续做好网络安全等级评测和安全加固建设,健全大队、消防站两级信息系统运维体系。加强与区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数据共享,信息联动。
(2)推进应急通信装备升级。一是对标“全灾种、大应急”, 提升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按照适当超前、应配尽配的原则全面加 强两级应急通信保障分队人员、装备配备,严格落实实体化运作,在重大灾害事故救援中发挥“侦察连、先锋队、传令手、测绘员” 的作用,为中央领导决策提供信息支撑。二是推进前突装备提档升级。三是规范通信规程。综合运用4G、5G、无线、卫星等多种手段构建适应不同灾种、各类环境的应急通信保障模式。
(3)推动智慧消防提档升级。一是推进消防感知网络建设,丰富“数字城市”感知面。实现灭火救援、火灾防控前端感知设备数据汇聚,完善监测、预警、核查、处置工作闭环,营造更好的群众消防安全环境;二是完善网格平台消防模块,夯实消防治理基本面。继续推进消网融合,升级网格平台消防模块,提升网格员排查消防隐患能力,完善隐患处置闭环。三是搭建数据中心,提升应急救援支撑力。拓展基于“一张图”的信息汇聚、指挥调度、辅助决策等功能,推动作战指挥模式由“传统经验型”向“智能精准型”转变,确保救援更加科学、高效、安全。
(4)完善调度体系智能化管理。加强全区接处警指挥平台建设。强化调度指挥能力建设,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民间救援队等联动力量纳入联席调度系统,健全与政府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机制。实行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构建上下贯通、反应迅速、左右联动的调度指挥体系。构建智慧联动的消防业务应用体系。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社会面火灾防控相关数据开展建模分析,创新开展火灾风险预知预警,推进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区域性火灾风险评估更加科学高效,提升火灾防控智能化水平。适应“全灾种、大应急”职责需要,充分共享地震、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数据,开展智能接处警系统、智能指挥系统和“一张图”等系统建设和迭代应用,优化应急响应、分工协作、指挥调度流程,打造科学、高效、敏捷的接处警指挥平台。
5.加强消防宣传工作
(1)推进消防宣传城乡均衡发展。注重农村和乡镇消防宣传教育,逐步提高广大农村地区群众消防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在健全城镇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基础上,借助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开展乡村消防宣传工作,满足60%以上的行政村(社区)都有消防体验内容。
(2)开展多种消防宣传形式。充分依托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介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开设消防专版、专栏和专题网页,定期无偿发布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安全提示。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学生安全素质教育内容,将消防安全纳入学校教材、课表,中小学每学期开展1个课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加快城乡消防教育基地建设。每年在119消防日、重大节假日前后和火灾多发季节对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作用,规范、完善开放制度,每月至少对外开放2次,组织社会群众参观学习。
(3)加强城乡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以东海绿廊消防主题公园为基础,注重社会消防文化和消防基地和科普场馆建设,加快乡镇及行政村消防文化基地建设。落实消防宣传“有载体、创品牌、树形象”宣传要求,逐步建设适应“全灾种、大应急”消防宣传文化品牌,打造消防文化宣传精品。深化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元素融入城镇公园、市民广场、村口及村庄绿地等建设,推进主题公园、科普基地、体验站(点)建设,90%以上乡镇(街道)均建成消防科普基地(场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组织制定“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将消防救援事业纳入政府目标责任、严格督查考评。每年召开消防工作会议,逐级签订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每半年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全体会议,通报规划实施情况和进度,通报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经费保障
按照现行财权、事权划分的原则,强化政府消防经费保障责任,全面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对标“全灾种,大应急”需要,完善业务经费保障措施,提高保障水平。
(三)加强督导检查
把本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工作任务指标设计,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调查研究,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和偏差。区政府要将下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划实施进度和年度实施情况作为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健全规划实施报告制度、考评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强化工作问责
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严格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对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或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等方面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人员的责任。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政府负责人的责任。
表1
海门区“十三五”期间新(改、扩)建消防站一览表
行政区 |
名称 |
等级 |
面积 |
位置 |
备注 |
开发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站 |
一级普通站 |
4500 |
海门区新安江路33号 |
2016年建成 |
工业园区 |
叠石桥国际家纺产业园区二站 |
一级普通站 |
3132 |
海门区三星镇宝成路44号 |
2017年建成 |
常乐 |
常乐站 |
二级普通站 |
1806 |
海门区常乐镇长兴社区长兴路22号 |
2018年建成 |
开发区 |
大千站 |
二级普通站 |
2161 |
海门区人民西路1066号 |
2019年建成 |
正余 |
正余站 |
二级普通站 |
1853 |
海门区正余镇岸桥西路120号 |
2019年建成 |
悦来 |
悦来站 |
二级普通站 |
2288 |
海门区悦来镇三阳镇泰山东路77号 |
2019年建成 |
海永 |
海永站 |
一级普通站 |
6615 |
海门区海永镇沙南村7组 |
2020年建成 |
表2
“十四五”规划改建、新建消防站一览表
行政区 |
名字 |
备注 |
开发区 |
北海路消防站 |
迁址重建 |
四甲镇 |
四甲消防站 |
迁址重建 |
开发区 |
謇公湖消防站 |
新建 |
开发区 |
长阳路西,福州路北消防站 (水上) |
新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