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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长期照护保险失能评定公示书(2023.08.30)(2)
来源:海门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3-08-30 字体:[ ]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通政发〔2015〕73号)及《关于印发<南通市基本照护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通人社规〔2016〕28号)精神,按照《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经评估机构评定,姜丽娟1位人员符合南通市长期照护保险参保人员5级(重度失能Ⅲ级)标准,王辉等2位人员符合南通市长期照护保险参保人员2级(中度失能)标准,公示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南通市海门区政务服务中心(长江南路777号)一楼64号窗口联系。

联系电话:82202602

符合5级(重度失能Ⅲ级)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姜丽娟

32062519********42

符合2级(中度失能)标准人员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1

王辉

32068419********94

2

钱海东

3206841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