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更高水平的优质普及普惠发展,不断完善科学、明晰、便利的入学制度,切实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积极、稳妥、有序地做好招生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现代化教育。
二、招生年龄界限
婴幼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2月29日出生的儿童;
小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中班: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大班: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三、招生办法
1. 区镇幼儿园招生
(1)招生对象:2022年6月底前户籍在本区镇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幼儿。
(2)幼儿园服务区范围为本区镇行政区域,辖区内有两所及以上幼儿园的,服务区划分与招生方式由区镇政府研究确定。
(3)区镇幼儿园招生在当地区镇政府主持下做好招生对象的审核、入园工作。
2. 城区幼儿园招生
(1)招生对象:2022年6月底前户籍在城区幼儿园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幼儿。具体分两种对象:
第一类:“两证”齐全,即户籍和房产证都在服务区范围内的(须本人或父母亲的住宅房产证)。
第二类:户籍在服务区范围内但没有房产证。
(2)城区各幼儿园服务区范围(不包含婴幼班招生)
第一类对象服务区范围(单园划片)
东洲幼儿园:
①静海路以东,日新河以西,解放路以南,人民路以北;
②宏伟河以东,日新河以西,青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③光明路以东,静海路以西,人民西路以南,圩角路以北;
④静海路以东,日新河以西,人民路以南,秀山路以北。
月亮湾幼儿园(东洲幼儿园分园):
富江路以东,江海路以西,北京路以南,上海路以北。
实验幼儿园:
①江海路以东,宏伟河以西,丝绸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②江海路以东,宏伟河以西,健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③江海路以东,宏伟河以西,丝绸路以南,向民路以北。
海西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分园):
①宋季河以东,东洲河以西,北海路以南,丝绸路以北;
②宋季河以东,海兴路以西,丝绸路以南,新海路以北。
府南幼儿园(实验幼儿园分园):
江海路以东,嘉陵江路以西,北京路以南,长江以北。
机关幼儿园(含光华分园):
①海兴路以东,东洲河以西,人民西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东洲河以东,静海路以西,圩角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③东洲河以东,光明路以西,人民路以南,通沙河以北;
④江海南路以东,东洲河以西,南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⑤海兴路以东,江海南路以西,十三号横河以南,北京路以北。
天玺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分园):
①海兴路以东,江海南路以西,南海路以南,十三号横河以北;
②岷江中路以东,海兴路以西,黄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③富江路以东,岷江中路以西,南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海南幼儿园:
①静海路以东,长江路以西,秀山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东洲河以东,张謇大道以西,东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龙信幼儿园(海南幼儿园分园):
①长江路以东,嘉陵江路以西,黄海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越秀路以东,珠江路以西,南海路以南,东海路以北。
江城幼儿园(海南幼儿园分园):
张謇大道以东,日新河以西,南海路以南,东海路以北。
少年宫幼儿园:
①日新河以东,嘉陵江路以西,青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②日新河以东,长江路以西,解放路以南,秀山路以北;
③长江路以东,珠江路以西,解放路以南,黄海路以北。
民生幼儿园(少年宫幼儿园分园):
浦江路以东,民生路以西,黄海路以南,东海路以北。
浦江幼儿园(少年宫幼儿园分园):
①瑞江路以东,浦江路以西,黄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②浦江路以东,民生路以西,东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通源幼儿园:
①长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青海路以北;
②嘉陵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青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
③日新河以东,长江路以西,青海路以北,海门河以南;
④珠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解放路以南,黄海路以北。
雅居乐幼儿园(通源幼儿园分园):
①嘉陵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黄海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②珠江路以东,瑞江路以西,南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③嘉陵江路以东,珠江路以西,东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锦绣幼儿园:
①宏伟河以东,狮山路以西,丝绸路以南,青海路以北;
②江海路以东,日新河以西,海门河以南,丝绸路以北;
③江海路以东,长江路以西,北海路以南,海门河以北。
锦苑幼儿园(锦绣幼儿园分园):
①日新河以东,嘉陵江路以西,东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②张謇大道以东,日新河以西,东海路以南,北京路以北。
龙信第二幼儿园(锦绣幼儿园分园)
①嘉陵江路以东,浦江路以西,南京路以南,东布洲路以北;
②嘉陵江路以东,珠江路以西,北京路以南,南京路以北。
开发区幼儿园:
瑞江路以东,民生河以西,北海路以南,黄海路以北。
能仁幼儿园:
①海兴路以东,江海路以西,丝绸路以南,人民路以北;
②江海路以东,静海路以西,解放路以南,人民路以北;
③宋季河以东,海兴路以西,新海路以南,人民路以北。
五港幼儿园(能仁幼儿园分园):
①宋季河以东,海兴路以西,人民路以南,黄海路以北;
②宋季河以东,岷江路以西,黄海路以南,南海路以北。
红海幼儿园(能仁幼儿园分园):
(暂借能仁幼儿园内,待红海幼儿园建成后整体搬入新园)
东洲河以东,瑞江路以西,S336绕城公路以南,北海路以北。
第一类对象服务区范围(多园划片)
狮山路以东,日新河以西,丝绸路以南,青海路以北(东洲幼儿园、锦绣幼儿园双学区)。
东洲河以东,张謇大道以西,南海路以南,东海路以北(海南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双学区)。
长江路以东,嘉陵江路以西,南京路以南,东布洲路以北(府南幼儿园、龙信第二幼儿园双学区)。
珠江路以东,浦江路以西,北京路以南,南京路以北;浦江路以东,民生河以西,北京路以南,东布洲路以北(浦江幼儿园、浦瑞幼儿园双学区)
第二类对象服务区范围,户籍在城区幼儿园服务范围内,但不能提供幼儿本人或父母亲的住宅房产证等相关证明的适龄幼儿,日新河以东到裕春幼儿园、浦瑞幼儿园登记;日新河以西到蓓蕾幼儿园登记,登记后上报教体局统筹安排。
(3)有关规定
①因城市建设等原因,原城区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拆迁安置到城区以外范围的,或者拆迁后还没有安置的对象可以到原住宅的服务区幼儿园报名,根据提供的有效拆迁证明照顾安排就读。
②入学时不成套住宅房产证载明的面积须不少于50平方米。
对一份房产证多人占有份额的,持有人之间须是直系亲属,不少于成套住宅房产证载明的面积50%或拥有不少于30平方米的面积。与直系亲属以外的其他人共有产权的,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③对因本人或监护人住房在城区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内(以房产证为准),户口暂未迁入的幼儿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确无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入学的,其法定监护人双方能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城区无房证明,并通过户口簿证明三代人的亲属关系的幼儿,可以到相应的服务区范围的幼儿园提交申请。其中a.张謇大道以东,日新河以西,南海路以南,东海路以北服务区范围到海南幼儿园,b.江海路以东,宏伟河以西,健康路以南,解放路以北服务区范围到东洲幼儿园或能仁幼儿园,c.江海路以东,宏伟河以西,丝绸路以南,向民路以北服务区范围到锦绣幼儿园,d.富江路以东,海兴路以西,丝绸路以南,新海路以北服务区范围到机关幼儿园或能仁幼儿园提交申请。一份房产证三年内只享受一户子女的入学机会。
以上情况在学额许可范围内统筹安排,学校不得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钱物。
四、有关政策
1. 军队转业干部、现役军人、当地驻军人员子女,烈士和因公牺牲伤残军人或公安民警子女的入学、转学,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 各地来海任职或挂职人员子女入学、转学,由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至属地所在公办幼儿园就读。
3. 全区领军企业、经认定的科创型企业主要管理人员、落户海门的重特大产业项目投资主体的主要管理人员,引进的重点人才子女就学,按《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就学绿色通道”的通知》(海办〔2021〕52号)执行;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海门区党的组织工作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项措施》(海委组发〔2019〕29号)文件精神执行;海工装备和邮轮产业人才子女入学按《海门区关于促进海工装备和邮轮产业人才发展和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试行)》(海办〔2019〕109号)文件精神执行。重特大项目员工子女入学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4. 符合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的国内外来海投资者和投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以及持有特聘工作证的海门区外来专业技术人员,其子女享受本区居民同等待遇,由区教育体育局统一安排至属地所在公办幼儿园就读。
5. 来城区就业人员小班学龄前子女要求在城区入园的需提供如下资料:
①能证明父子或母子关系的户口簿、身份证;
②本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且在居住证所在地居住满1年以上;
③父母务工证明或其它合法经营的相关工作证明。合法经营者需提供营业执照和1年以上纳税证明;务工证明以人社局认定的劳动合同为准,同时需提供父母一方连续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且报名当月仍处于持续缴费状态)。从事租地种植等不适用保险暂行办法的其他人员,必须提供区镇、村开具的从事1年以上就业的二级证明。
④提供16周岁以下海门区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
暂住证在海门城区范围内的,就近安排在裕春幼儿园、浦瑞幼儿园、蓓蕾幼儿园。
暂住证在其他区镇服务区范围内的,由区镇妥善安排。
6. 新学年幼儿园可以接收转学。户籍和房产证都在服务区范围内的,由监护人提供原有幼儿园的学习证明,向服务区幼儿园提出转学申请,幼儿园可以在学额许可的情况下接收转学,如服务区幼儿园学额已满,统一由幼儿园上报基教科在城区幼儿园内统筹。不具备双证齐全的原则上不接收转学。
五、时间部署
1. 招生准备:
6月11日前出台招生工作意见,公布施教范围;各区镇的施教范围由各区镇政府划定。
2.招生程序:
6月12日至6月25日下午4点前,符合入学条件的监护人凭户口本、房产证线上注册、报名,完成相关入学申请。线上申请可以关注“海门新教育”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www.hmjs.org),进入申请界面,按照提示完成报名。申请时间自6月12日上午8点开始,6月25日下午4点关闭。登录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以电话咨询17130490900(服务时间早上9:00至18:00);个别不能通过线上注册报名的幼儿,家长可直接去对应幼儿园报名。有关招生咨询问题,请拨打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和“海门新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各招生幼儿园的咨询电话。
6月27~28日,各幼儿园到教育体育局804办公室领取小班入园线上申请名册。
7月2~4日,所有幼儿园线下审核,监护人提供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同时提供幼儿2寸彩色照片2张。
8月25日各幼儿园集中接受家长补报名工作。
8月28日各幼儿园线下集中完成双证齐全幼儿的转学审核。
8月30日前完成新生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体检具体事项由各幼儿园另行通知。
8月30日前,各幼儿园召开新生家长会,明确幼儿入园的具体时间及要求。
六、工作要求
1. 各园均衡分班,每班班额婴幼班20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合班40人。如服务区内幼儿人数较少,在满足服务区幼儿入园的情况下,可适当照顾有特殊困难的入园需求,如服务区内幼儿人数较多,可适当增加班额,增加人数不超过5人以上。
2. 做好招生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将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报名期间学校对来校报名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检查各项要求,确保师生、家长安全和身体健康。
3. 严禁招收不足入园年龄的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凡以虚假信息进入学籍档案的,追究园长及相关人员责任。
4. 各园要严格细致做好房产证、户口簿及其他材料的审核工作。
5. 规范招生行为。各幼儿园不得接收无规范手续的非服务区范围内的幼儿就读,严禁无序、不规范招生。省教育厅、南通市教育局将对招生过程实施监督,区委教育纪工委对招生全过程实施监督。
6. 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各项收费政策,不得擅设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
幼儿园的招生工作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各幼儿园要加强领导,重视招生政策的宣传,认真制订招生办法,切实做好招生的每一项工作。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确保今年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