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政策解读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6-19 字体:[ ]

一、起草背景

为促进全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中央、省、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围绕农业产业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渔业安全生产等方面内容,起草制定了《2024年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

二、起草过程

《2024年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编制,并征求了区财政局等部门、各区镇(街道)的相关意见,经区政府领导审阅后,报区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三、总体目标

着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强富美高”新海门现代化建设厚植坚实基础。

四、主要内容

《2024年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共包含提升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推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开展富民强村帮促、相关要求等五个方面30项内容,其中22项为具体扶持政策内容,8项为扶持相关要求。

一是提升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其中涉及四块内容,包括优质稻米产业发展(筛选培育优质水稻品种、开展粮油高产竞赛)、设施园艺标准园建设(“菜篮子”生产基地提档升级)、现代渔业提升(渔业互助保险、渔业安全生产救助)、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

二是推进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其中涉及两块内容,包括果蔬产业(培育农作物新品种)、畜牧产业(支持产学研合作、省级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示范企业、畜牧业奖补、畜禽遗传资源保护)。

三是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其中包括推介活动、展销及评比、品牌奖励、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奖励农产品应税销售。

四是开展富民强村帮促。主要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定、新型合作农场补助、财力贡献奖励、土地流转履约保险保费补助、鼓励农村创新创业和乡村建设行动。

五是相关要求。《2024年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中还罗列了8条相关要求,对政策实施过程中需要说明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具体诠释。

五、组织保障

1.制定实施细则。区农业农村局将根据《2024年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内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执行和解释。

2.申报审定流程。《2024年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所涉奖补的建设项目,由所在区镇(街道)组织立项申报,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评审,经公示无异议,报区政府审批同意后实施,奖补建设项目的后续管理由属地区镇(街道)负责;其他奖励,由区镇(街道)组织申报,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审定后报区政府。

3.加强资金统筹管理。区财政局依据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筹集资金统筹使用。区主管部门实行总量控制,加大对奖补项目建设进程的指导、监督力度,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财政扶持项目绩效。

原文:点击查看

图解: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