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我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动车(以下简称“共享单车”)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共享单车市场环境,提升群众出行体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城市良好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结合《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由区城管局牵头起草了《南通市海门区规范共享单车管理工作方案》。
二、制定程序
起草过程中,在充分征求了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3个单位的意见,并进行合理性修正的基础上,形成了《南通市海门区规范共享单车管理工作方案》的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正文内容有五个部分,分别为总体要求、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投放规模和工作要求,现重点就方案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引导,民生为本”“循序渐进、融合发展”“公平公正、合理引入”“区级统筹、部门管理”的原则,合理配置城市公共资源,优化城市交通运行结构,鼓励和规范共享单车发展,建立适用于海门地域特色和特点的共享单车服务管理体系,助力“强富美高”新海门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南通市海门区共享单车运营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作为协调议事机构,建立共享单车规范发展联席会议机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规范、引导共享单车有序投放和健康发展。
(三)责任分工
对涉及的重点部门和单位需要承担的工作职能、任务职责进行了明确和细分。
(四)投放规模
对共享单车实施范围和投放总量进行了明确。
(五)工作要求
工作要求有四点:一是明确责任,协调推进。二是强化考核,务求实效。三是制订应急预案,防范各类风险。四是强化宣传,做好舆论引导。
四、解决问题
本方案的出台,从制度上明确了相关部门关于共享单车管理的职责分工,为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管理,建立健全共享单车多部门协同管理机制,促进我区共享单车市场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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