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海政发〔2023〕2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就区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宋 民:负责区公安局工作。负责司法行政、信访、社会治理等工作。协助负责消防救援、人民武装、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等工作。
分管区司法局(依治办)、信访局。协助分管消防救援大队。协助联系区人武部、驻海部队。联系三星镇。
邓 阳(挂职):协助负责农业农村、对口支援协作合作、文化、旅游等工作。
协助分管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协助联系常乐镇、悦来镇。
其他分工不变。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