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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来源: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31 字体:[ ]

海政发〔2023〕2号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就区政府部分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宋 民:负责区公安局工作。负责司法行政、信访、社会治理等工作。协助负责消防救援、人民武装、处置和打击非法集资等工作。

分管区司法局(依治办)、信访局。协助分管消防救援大队。协助联系区人武部、驻海部队。联系三星镇。

邓 阳(挂职):协助负责农业农村、对口支援协作合作、文化、旅游等工作。

协助分管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协助联系常乐镇、悦来镇。

其他分工不变。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