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办〔2021〕46号)文件要求,对海门区2024年申报的新增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工作,并进行公开。2024年海门区共获得新增专项债券8.07亿元,用于海太长江隧道(公路部分)、沪渝蓉高铁上海至南京至合肥段(北沿江高铁)(海门区)、海兴华府三期。相关绩效评价材料见附件。
2024年海门区专项债券项目绩效评价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