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将惠民生与促发展相结合,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稳预期,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创业,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人才人事工作,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扎实推进人社扶贫,加强行风建设,坚持不懈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推动全市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一、全力促进就业创业
(一)全面完成就业工作目标。城镇新增就业8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3%以内。失业人员再就业3.2万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0.6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万人。支持城乡劳动者成功创业1.5万人,创业带动就业5万人。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4万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创业培训7500人。
(二)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全面落实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继续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和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建立困难企业帮扶台账,指导企业通过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弹性工时、轮岗轮休等措施,稳定就业岗位和劳动关系。对确需裁员的企业,指导其依法制定裁员方案,明确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实施步骤、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履行法定程序。
(三)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推动创业扶持政策的落地生根,确保政策“应享尽享”。围绕稳定就业基本盘,及时调整完善宏观经济与就业政策协同、创业资金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失业风险防范等政策,完善细化现行政策措施,注重各类群体就业政策的协调。研究灵活就业、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政策方向,在实践中不断填补政策空白点,扩大政策覆盖面。开展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自评价,进一步强化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抓好预算执行,提高使用效益。
(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做好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扶持自主创业,通过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发挥保障作用。深度推进我市与汉中市县际、甘肃省、山西省等地劳务协作机制,加快推进对外劳务协作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实施规范服务企业用工资金奖补办法。建立健全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动态管理台账,精确掌握贫困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就业意愿、培训意向,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加大对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力度。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政策,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使用。
(五)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深入实施全民创业行动计划和创业富民计划,鼓励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组织参加“第二届全国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创响江苏”创业大赛,筹划举办各类创业活动。加强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的动态管理服务工作。打造“江海创业联盟”品牌价值,以联盟为内核,逐步探索构建我市创业服务社群。
(六)加大职业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培训促就业“增量提质”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岗前职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为支撑,推行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从学习到工作各个阶段、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符合工匠精神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落实重点群体就业前免费培训、企业职工上岗后补贴培训政策,逐步将行业证书和就业合格证书纳入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建立项目制培训管理制度,推广“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依规买单”的培训服务供给模式。推广“互联网+职业培训”,开发数字培训网络平台,提升培训服务能力。
(七)做好农民工工作及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推进全市新市民大讲堂建设,开展农民工市民化专项培训。组织全市家庭服务企业和专业培训机构创建全省“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和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开展家庭服务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参加全省家庭服务职业技能比武,促进全市家庭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二、持续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
(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落地,做好改革启动后退休“中人”的待遇核定计发工作。有序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做好通州区养老保险与市区的接轨工作,统筹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平稳推进通州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纳入市区统筹。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纳入省系统。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全面推进工伤预防工作,推广现场互动式工伤预防模式,有序扩大工伤康复范围,优化工伤康复管理合作模式,发展职业康复,确保工伤康复再就业率。加强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建立申报公示和复核机制。
(九)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加快推进法定人群参保全覆盖,加快社保登记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社保精准扩面。平稳推进社保征缴体制改革。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推进“三个100%”扶贫举措落地生效。继续推进实施“同舟计划”二期,完善部门协作机制,重点推进交通运输、铁路、水利、能源和机场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努力实现在建和新建项目全部参保。城乡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311.5万人、116万人、131.19万人。根据省厅统一部署,落实降低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完善缴费基数政策。
(十)合理提高保障待遇水平。根据省厅统一部署,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和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拟从现在的135元提高到148元,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拟从现有的216元提高到234元;退休人员养老金按省定标准进行调整。科学制定2019年工伤待遇调整方案,合理调整工伤职工定期待遇。
(十一)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建设提高年” 活动要求,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完善。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专项检查,探索建立中介机构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第三方审计引入与退出机制。完善社保基金网上监管工作机制和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移送制度。
(十二)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要求,简化办事环节,优化经办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推动社保经办服务持续提速增效。依托移动互联、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电子社保”更加智能、便捷,让广大百姓“多走网路、少走马路”。 切实加强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干部队伍力量,推进工伤保险信息化建设。全面深入地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强化各级尤其是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夯实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基础。规范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基本项目和基础标准,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相适应的调整机制。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第六轮免费健康体检。
三、加快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十三)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稳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科学合理地整合完善主体职称系列改革配套政策。研究制定开展特殊人才中级职称认定办法,对企业生产一线人员申报中级职称论文不作硬性规定。加大企业人才的培养选拔力度,继续扩大企业自主评审中级职称试点范围。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建立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学分制度。
(十四)推动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推动人才工作法制化进程,实施《南通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保障人才权益、服务人才集聚。创新人才发展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鼓励企业引才用才、高层次人才服务和人才培训载体平台建设等若干办法,指导县(市、区)出台配套政策。
(十五)加大高层次人才招引培养力度。组织申报省“双创博士”和省“六大人才高峰”培育项目。加快建立以科技项目为主要载体的高层次人才培养机制。加强与上海功能对接,接受上海辐射带动,促进上海产业、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向南通流动。全面实施“江海英才计划”升级工程,建设“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继续实施“通籍英才归雁计划”,举办“春节人才交流大市场”“高校处长南通行”等各类活动,全年引进南通籍应届高校毕业生14000人返乡就业创业。加强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积极做好博士后站申报工作,鼓励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博士后站,督促空站单位加强博士后招引工作,对全市博士后站高层次人才需求进行摸底排查,继续组织开展“人社局长校园行”“名校博导南通行”等引才活动。实施人社部“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举办第七届“中国江苏创新创业大赛”南通选拔赛。实施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开展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扶持行动,资助10个优秀留创项目,新建省级留创园和留创示范基地各1家。
(十六)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推进高技能人才“十百千万”培育工程,实施产业技能大师培育计划、高技能人才培养“青苗计划”、乡土人才培育计划。促进技工院校与企业加强合作,多方式、多层次培养满足产业发展所需的各类高技能人才。对接世界技能大赛的先进理念、技术标准、比赛规则、工作流程和组织方式,加强职业技能竞赛管理。组队参加国家级、省级技能赛事,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各类行业技能竞赛,探索社会化办赛机制。围绕引领技工院校内涵发展,促进技工院校规范管理和改革创新,努力培育特色专业,提升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全年完成职业技能鉴定取证4.9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1.4万人。
四、健全人事管理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十七)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落实事业单位岗位动态管理机制。规范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管理制度,实施公立医院人员备案制管理。加强事业单位人员补充管理,规范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探索实施符合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岗位特点的公开招聘办法;贯彻落实政策性安置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单位人员调配工作。强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聘用合同管理,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和统计工作等。
(十八)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时调整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适时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入开展公立医院、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保障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
(十九)加强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开展市、县两级企业薪酬调查,适时稳慎发布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稳慎启动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
(二十)不断提升人事考试科学化水平。加强考务精细化管理和风险管控,强化制度和责任落实,确保人事考试规范管理达标率100%。继续推进标准化考场建设,不断提升考试基地综合效能。加强命题阅卷专家和监巡考队伍建设,全力提升考试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拓展人事考试服务领域和方法,加强考试科学应用研究。
五、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十一)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关系分析研判和预警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劳动关系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深化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提升全市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和示范园区建设质量。积极推动建立行业三方协商机制,开展集体协商共赢行动,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5%以上。
(二十二)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全面构建多层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探索“实体仲裁”向“智慧仲裁”发展路径,开展“仲裁开放月”系列活动。加强业务培训,开展第三届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和仲裁员业务技能比武竞赛。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实时结案率90%以上,按期结案率99%以上,终局裁决占裁决案件比例40%以上。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调解成功率60%以上,调解平台调解争议案件占仲裁机构立案案件15%以上,调解成功率80%以上,当事人满意率95%以上。仲裁管理信息系统按期运行率99%以上,生效裁决书网上公开率40%以上。
(二十三)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落实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专用账户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制度基本实现全覆盖。加快建成全市劳动关系监测预警维权调度指挥中心,按照省厅进度要求,如期做好县(市、区)与市本级中心的对接工作,建立联动快速处置机制。推进劳动用工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落实双随机抽查检查机制,贯彻落实上级区域性劳动保障监察协作工作任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健全人社公共服务体系
(二十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基本实现市局人社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只进一扇门”,80%人社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分类受理,90%政务服务清单内事项实现网办,力争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具备不见面审批服务能力。实现服务对象提供材料大幅减少。
(二十五)建立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继续建立完善人社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确保全市街道(乡镇)基层平台标准化建成率达100%,社区(村)基层平台标准化建成率达95%。建设“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实现线上招聘和实体市场联动开展。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动态跟踪服务信息系统,重点推动全市就业资金类业务的并轨工作。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就业创业服务月、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民营企业进高校、金秋招聘月等专项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创新形式,增强实效,打响品牌。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建设专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队伍。
(二十六)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强化政府培育人力资源市场职责,推进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建设,规范提供免费公共服务。推动南通人力资源大厦装修工程及人力资源产业园的建设,建立健全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省级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作用,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促进高校毕业生合理流动和配置。发挥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市场服务功能提升,规范市场秩序,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二十七)推进“智慧人社”建设。充分发挥新技术优势,不断拓展第三方平台政务服务渠道,实现移动政务服务集约建设、规范管理,更多事项“掌上办”、“指尖办”。继续完善银社平台、便民服务终端等服务功能。梳理信息资源体系,探索大数据应用,构建南通人社共建共享大数据资源体系。全面推进社保卡线上应用工作,普及社会保障卡发行,持卡人数达到760万人,实现社保卡城乡居民全覆盖。加强社保卡银行服务网点的建设和管理,打通社保卡服务“最后一公里”,完善社保卡业务经办,打造市级社保卡管理系统。12333服务综合满意度达90%。
七、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二十八)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完善日常管理、考核制度,继续推行并完善领导巡查、日常巡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巡查模式。积极推行督查通报制度,努力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机制。将评选人社服务标兵、十佳政务服务标兵等活动贯穿全年工作始终,选树先进典型。开展窗口业务技能操作比武活动,推动窗口业务经办服务从单科经办向全科受理转变。加强人员培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着力打造服务一流、体系完善、群众满意的人社服务大厅。
(二十九)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和政务公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妥善处置人社领域行政争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巩固“法治人社月月谈”工作成果。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管理和清理工作。梳理、调整人社系统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持续推进一窗受理服务模式,配合打造网上受理平台建设。加大人社领域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及结果“五公开”。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三十)强化新闻宣传和调查研究。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参加在线访谈。创新宣传方式,优化自有媒体平台建设水平,提升矩阵传播能力。建立经常化、规范化的调查研究工作制度。根据每年工作总体部署,研究制定本部门重点调研计划,业务处室、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项专项性政策问题调研。
(三十一)推进规划计划实施和统计调查监测。全面实施“十三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规划。科学编制实施2019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强化计划执行情况监测分析。开展全市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人社高质量发展等相关指标监测。加强统计调查,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分析和统计信息服务。
(三十二)加强财务综合管理。贯彻实施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办法,强化财务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优化整合部门预算项目,加强专项资金预算日常监管和精准调度,保障重点改革、重大项目、重要活动开展。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程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监测分析。探索财务监管模式,提高监督检查能力。
(三十三)规范督查检查工作。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健全完善督查机制,整合督查力量,创新方式方法,提升督查实效。加大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重要工作安排、重点改革任务、重大政策措施和领导批示事项的督查,跟踪评估工作进展、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实行正向激励,落实责任追究。
(三十四)强化信访稳定和应急管理。深入排查信访矛盾,对重点疑难问题和信访积案,落实化解和稳控措施,着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稳控落实在属地。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落实首办负责制,认真接访、妥善处置。加快推进依法分类处理标准化建设,逐步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信访维稳形势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完善重点领域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指挥、联动处置、舆论引导一体化应急处置机制,超前主动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三十五)压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纪律建设,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扎实开展人社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深化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工作。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三十六)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大力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落实从严从实管理干部要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促进干部作风改进。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努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完善和创新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努力推进离退休干部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