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5260/2020-00023 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2-13 发布日期: 2020-02-13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海门市人社局信息公开制度
海门市人社局信息公开制度
来源: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2-13 14: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

为高标准、高质量地做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来源

报送信息主要来源于各科室、各下属事业单位。其中人才中心、就业处、社保处、医保中心、居保处、监察大队、办公室(法制科)每月不少于3篇,每年不少于36篇;工伤、仲裁、机保处、保障科、信息中心每月不少于2篇,每年不少于24篇。工考办、公管科(事业单位管理科)每月不少于1篇,每年不少于12篇。监察室、职称科、工资科、军转办每两个月不少于1篇,每年不少于6篇。有时效性的信息要及时报送。

二、设立信息报送员网络

各科室(单位)各选拔13名信息员。信息员可列席各部门工作会议,可以信息员身份采访有关单位与人员,参加局机关和各下属单位举办的各种培训以及集体采访、参观考察等活动。

三、奖惩原则

    1、成立信息报送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局长任组长,负责考核报送信息质量。

    2、领导小组对报送信息采取打分制。其中大材料得6分,言论稿件得5分,案例解析得4分,重要消息或通讯得3分,一般消息得2分,简讯得1分。得分记录在单位和个人名下。

    3、年终根据得分情况进行综合排名。评选信息报道先进单位3名,评选优秀信息员6名,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奖金参照局先进单位和个人奖励标准发放。

    4、凡在地(市)级、省(部)、国家级报刊发表文章的,局将给予重奖。

    5、局每月办公会议通报来稿用稿情况,并将其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科室(单位)的依据之一。

以上通知精神,务请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