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厂工业园区机构设置
来源: 三厂工业园区 发布时间:2020-03-04 16:54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三厂工业园区内设机构

三厂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设8个内设机构,均为副科级建制。

1.办公室

(1)负责起草党工委、管委会的重要文稿以及处理相关文件资料,做好上通下达工作;

(2)负责承担党工委、管委会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区内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3)负责收集、综合、分析各方情况,为领导及时、准确地提供决策依据;

(4)负责各部门之间的日常工作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

(5)负责机关的档案工作和保密工作;

(6)负责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7)负责管理使用好党工委、管委会的印鉴;

(8)负责做好接待安排和后勤事务工作。

2.党群工作部(挂“科技与人才工作局”牌子)

(1)负责党的组织工作,做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思想教育、党的组织发展和党员管理工作;

(2)负责宣传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好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

(3)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做好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的创建工作;

(4)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职称评聘工作;

(5)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残联、老龄委等工作;

(6)负责统战和民族宗教事务工作;

(7)负责科技与人才工作;

(8)负责联系人大、政协。

3.规划建设管理局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园区总体规划、城市建设和工业区详细规划的制订、实施并检查规划执行情况;

(2)负责进区项目的选址、定点、用地面积和设计方案的审查及签发“一书两证”。负责协助进区企业进行规划、建设等手续的办理;

(3)负责基础设施及区办其他项目的土建设计、基础设施项目的招投标,以及区内基建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并做好建设档案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4)负责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国土管理工作;

(5)负责电信、供电、供水、供气、排水、污水处理、消防、交通等生产、生活保障工作。

4.企业发展局(挂“环境保护局”、“统计办公室”牌子)

(1)负责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园区的项目规划、编写基础设施、拟办高科技项目的开发建设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2)负责项目推进和企业发展工作,做好经济运行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新入区企业做好相关项目审批和其它证照、证件的办理,做好企业的其他服务工作;

(3)负责统计工作,负责园区内企业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外来就业人员的就业管理、劳资纠纷处理等保障工作;

(4)负责个私协会工作;

(5)负责环境管理,协调处理区内环境保护和污染处理工作;

(6)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招商局

(1)负责制定和下达全区招商引资年度工作计划及区内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修订、宣传、督查、落实等工作;

(2)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工作,对外推介、联络、洽谈及后期跟踪服务等工作;

(3)负责驻外招商引资办事处、招商分支机构的建立、指导、管理和协调工作;

(4)负责组织境内外大中型投资贸易洽谈会、投资环境及政策说明会,负责国内外投资商的跟踪联系、接待和洽谈。

6.农村工作局

(1)负责农村财务管理、监督及其统计审计工作;

(2)负责农技、农机、农资、农业生产指导与管理工作;

(3)负责农村水利建设和承包责任田的调整工作;

(4)负责民政工作;

(5)负责做好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等工作;

(6)负责农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险等工作。

7.财政局

(1)负责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及月度、年度财务报表,搞好财务分析;

(2)负责基础建设、征用土地和自办其它项目的资金筹措;

(3)负责市政府有关规定、优惠政策的落实,协调区内税务等部门工作,负责有关税费、基金、预算或资金的收缴及公有资产管理工作;

(4)负责资金融通,实现资金增值;

(5)负责管委会行政经费的财务管理;

(6)负责物价工作。

8.政务便民中心

(1)负责市政府授权或相关职能部门委托、下放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事项的受理、审核和审批;

(2)负责职权范围内事项的审核审批、证照办理;

(3)负责牵头协调相关审批事宜的联审会办;

(4)负责制定中心各项政务服务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5)负责对进驻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6)负责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受理及处理;

(6)负责指导和管理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工作;

(7)负责研究总结政务服务的新情况、新经验,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

(8)负责完成市行政服务中心和本级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三厂街道职能机构

三厂街道党政机关设3个综合性办公室,作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内部职能机构。

1.政法综治办公室

(1)负责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工作;

(2)负责司法、矛盾调解、法律援助和信访工作;

(3)负责社区矫正工作、法制教育工作;

(4)负责法治、平安等创建工作;

(5)负责流动人员教育和管理。

2.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办公室”牌子)

(1)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灾救济和救助管理、社会捐赠、区划、地名、殡葬、社团和民间组织管理等民政优抚工作;

(2)负责残疾人管理与服务工作;

(3)负责做好老龄工作;

(4)负责教育、文化、体育和广电事业的建设、发展和管理;

(5)负责公共卫生、未成年人教育等工作。

3.城镇管理办公室

负责抓好社区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

综合办公室不作为街道机关的中间层次,负责人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分管领导兼任。

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海门市三厂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为市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设立海门市三厂工业园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设立海门市三厂工业园区人民武装部。日常工作可与相关办、局、中心合署。

(三)事业机构

三厂工业园区管委会下设三厂工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为相当股级建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三厂街道办事处下设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挂“计划生育服务站”、“文化站〈文化执法中队〉”、“党校”牌子)、建设服务中心、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均为相当股级建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