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所工作职能
1、负责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及外来务工人员的登记管理,办理《就业登记证》,建立健全基础台帐。
2、积极收集各类劳动力供求信息,搞好劳动力供求信息发布和查询服务,努力为用工双方提供就业服务。
3、提供培训信息、受理培训登记、疏通培训渠道、发放就业培训券。
4、负责辖区内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供养老医疗保险等政策咨讯。
5、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协助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开展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执法检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6、为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服务,指导和帮助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创造和谐用人环境。
7、完成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