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厂街道调处中心从派出所了解到一起由民间借贷引发的矛盾纠纷:三厂街道某纺织厂老板黄某因资金周转不力,从高某处借款,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后,黄某不知所踪。高某为了要回借款多次到纺织厂及黄某家中讨要,与黄某家人还为此发生冲突,多次报警。通过三厂派出所、公调对接工作站的共同工作,积极引导高某通过正常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近几年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群众收入的不断提高,民间借贷的规模也不断扩大,而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民间借贷是一把双刃剑,作为传统借贷渠道的补充,一定程度上能缓解资金紧张的矛盾,弥补信贷资金的不足,促进经济的发展,但大多民间借贷存在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缺乏担保、无法律保障等问题,一旦不能及时偿还便会引发矛盾纠纷,甚至引起治安刑事案件,直接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第一道防线的责任,需要考虑如何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服务和规范民间借贷,防止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等非法金融行为扰乱金融秩序,尽量减少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和继而发生的矛盾纠纷,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有序。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要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法治宣传的职能。通过新闻媒体宣传、送法活动、以案释法讲解等手段和途径,进一步加强民间借贷方面的金融和法律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民众金融与法律素养,增强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让民众学会用法律武器加强借贷风险的防范,从根源上减少民间借贷引发的矛盾纠纷。同时创新方式方法,以微博、微信等更便利的模式深化广大民众关于民间借贷的普法教育,培育民众在有借贷关系产生时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引导民众遇到债务纠纷能理性对待,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合法地处理。
第二要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的职能。人民调解具有预防性、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等优势,应提高其在服务和规范民间借贷中的作用。很多民间借贷都是熟人间的借钱行为,是半公开或秘密进行的资金交易,存在手续不齐全、无书面协议等问题,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来处理能充分发挥调解员与群众具有天然密切联系这一独特优势,能更加深入地了解并掌握到借贷纠纷的真实情况,有助于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纠纷,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双方的情面。通过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活动,也能及时发现纠纷,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某些偏激的债权人采取不正当手段来维护权益,引发民转刑或者群体性事件。
第三要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的法律服务所、公证、法律援助等部门,设立的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维护的12348、法润民生群等法律平台,都是为了进一步满足基层民众的法律需求,保障全体人员均能平等享受法律资源。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相关部门及平台在服务和规范民间借贷中的作用,基层司法行政机关需广泛宣传有关部门的服务政策及服务平台,提高知晓率。对部门及服务人员加强指导,增加民间借贷方面知识的培训,提高服务水平。通过专业人员的解答,审查代写借贷协议,对借贷协议予以法律认可等方式能规避借贷过程中出现的无协议、手续不齐全、违反法律法规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提高借贷的正规性和合法性。
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以此为抓手,充分发挥好各项职能,规范和服务民间借贷合理合法健康地运行,为民众财富增值提供途径、为企业经济发展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