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兜牢民生底线。海门三厂环境卫生管理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6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是三厂园区范围垃圾清运、马路清扫的公益性岗位。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为《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被认定的60周岁以下,男性就业困难人员,优先录用符合岗位条件的大龄人员、低收入人口等男性特殊困难人员。
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低收入人口的;
(二)女4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男5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三)特困职工家庭的;
(四)残疾的;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六)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七)优抚对象家庭的;
(八)军队退役的;
(九)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纪律,吃苦耐劳。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录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者应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困难退役军人的相关佐证资料、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进行报名。
报名日期:2025年10月底之前。
报名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三厂望江南路18号环卫所办公室
2.资格审查:由海门三厂环境卫生管理所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重点考察参考人员的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能力,实际作业能力等,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由体检对象自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5.公示: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海门三厂环境卫生管理所公示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录用:公示无异议者,由海门三厂环境卫生管理所进行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协议。
5.工资待遇及管理
被录用为本公告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其工资待遇为不低于海门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符合条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日常管理及考勤由海门三厂环境卫生管理所组织实施。
6.工作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如实告知健康信息。能适应室外作业,服从管理。
7.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同时接受区人社局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13-82601319
海门三厂环境卫生管理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