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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中国海门 | 文号: | 号 | ||
| 成文日期: | 2014-01-14 | 发布日期: | 2014-01-14 | 有效性: | |
| 名称: | 海门市三厂工业园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制度 |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政府权力运行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促进阳光行政,结合三厂工业园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海门市三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专门成立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规划、协调和督促,并负责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审核、网上发布以及信息采编员队伍规范建设、信息公开考核奖惩等工作。
二、信息报送范围和对象
(一)静态信息报送范围
1. 各村(居)、各工作部门职责及内设机构及联系方式;
2. 行政许可及服务事项事项办理流程、表格下载;
3.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其依据;
4. 其它面向公众、可公开的服务类信息。
各有关单位定期检查涉及本单位的静态信息,对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要及时与园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园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网上静态信息进行检查,对未及时更新信息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二)动态信息报送范围
1. 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
2. 本单位加快发展的工作措施、作法与经验;
3. 本单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上取得的重大成就;
4. 涉及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
5. 各村(居)、各工作部门日常工作信息;
6. 获得的各种荣誉;
7. 县(市)级及以上领导视察本单位时的情况、讲话;
8.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9. 各种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基本情况、原因分析、处置结果等。
(三)信息报送对象: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园区经济发展规划、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由园区办公室负责组织提供;各部门和单位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由各部门和单位负责提供;专项规划由各责任单位负责提供。
三、信息报送要求
(一)队伍建设。各村(居)、各工作部门应明确一名主要领导负责本单位园区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工作,指定一名信息采编员具体负责本单位信息的采集、整理、报送、更新等工作,并配合园区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有关栏目建设工作。信息采编员如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园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时间要求。新闻类信息、日常工作信息于三日内报送。
(三)内容要求。各单位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符合实际,文字表述要准确、严谨、恰当。
(四)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运行安全、保密的规定,严禁涉密信息、有害信息上网,按照“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发布网上发布的信息真实、完整、合法,如有违反,由园区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四、信息报送方法和渠道
各单位在报送信息时,通过电子邮件、QQ等形式发送,文字信息采用Word格式,图片采用jpg格式。
五、考核奖惩
将园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报送的考核奖惩纳入园区年度工作考核奖惩的范围,园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各单位信息报送工作进行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