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管[2015]35号
三厂工业园区2015年夏秋季秸秆
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各部门、各村居:
为切实做好今年夏秋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按照《海门市2015年夏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及海政发[2015]9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三厂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原则,大力推进秸秆还田、综合利用和能源化、饲料化利用,强化联动机制,细化禁烧措施,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确保不出现全省、全南通市、全海门市第一把火,确保我园区无明显着火点,无过火面积,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和秸秆下河引发的水环境污染事件。不出现环保部及省卫星遥感通报火点。大力推进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工作,确保全园区各类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其中油菜秸秆完成收贮任务500吨。
三、实施时间
夏秋季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重点时段:夏季5月20日至6月30日;秋季10月20日至11月20日。根据实际收获期再进行调整。
四、实施范围
园区范围内的所有区域。
五、组织领导
成立海门市三厂工业园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名单详见附1、2)统一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实施和落实。建立由园区领导班子成员挂帅、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村民小组长包组、包地块负责的层层工作网络。
六、工作要求
(一)宣传发动
1.由园区党群部、党政办统一制作宣传横幅,每个村居5条。根据各村(居)户数,印制《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2.由城管部门组织巡回宣传车,深入户间田头进行不间断巡回宣传。
3.由文卫办组织辖区内各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秸秆不再烧”活动,即组织学生将《承诺书》带给家长签名承诺,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共同开展综合利用、禁烧工作。
4.各村居要召开村民小组长动员会议,进行全面的宣传发动,并组织人员将《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发到每家每户,确保知晓率达100%,明确奖惩规定。要在交通要道与人口密集区悬挂宣传横幅不少于5条,张贴市政府《关于禁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不少于10处。
(二)强势推进,责任到人
1、各村(居)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要迅速召开动员大会,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落实村干部包片,村民小组长包组、包地块的网格式工作网络,并于书面形式于5月20日前报园区秸秆综合利用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园区纪工委。
2.各村(居)要迅速召开村民代表、党员会议,传达市、园区会议精神,号召与会人员积极宣传政策和带头参与禁烧工作,确保与种植农户无缝对接,通过实地丈量,摸清每户油菜种植面积,并予以公示,在此基础上与每户种植户签订好禁烧协议,做到家喻户晓;插村领导、插村干部要主动下村,确保所插村的工作不出纰漏,园区工作人员要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及时制止秸秆焚烧及秸秆抛河行为。要配备简便实用的灭火器材,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在最短时间内,迅速赶到现场,及时控制火势。对工作人员工作不力,出现火点未及时扑灭,被督查小组发现的将通报批评。
3. 对服从村居干部劝导,将秸秆堆放自己责任田,不堆在河、沟边影响水环境,没有进行焚烧的农户;对将秸秆自行运回家里的农户,按50元/亩进行奖励,对农户将秸秆自行运到收购点或村组织人员将秸秆运至收购点(收购点堆场),通过市级第三方核查机构核查确认面积后按300元/吨发放补贴到村。各村居要组织人员对农户油菜实际种植面积、运送面积、奖励的数额进行核实公示,严禁弄虚作假。
4.各村居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立秸秆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要尽量靠近水源,远离居民区、高压线及通讯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临时堆场必须指定专人24小时值守,备足灭火器材,组建10-15人的应急小分队,确保万无一失。要组织车辆、人员及时将回收的秸秆运至指定回收企业。
5.实行班子成员挂帅、机关干部包村负责制(名单详见附4),指导各村居开展工作,挂帅领导要了解和掌握所挂村居每天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并抓好督促,插村干部必须协助村居干部深入工作一线开展巡查工作。
6.实行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日报制(表格由纪工委统一),禁烧期间,由插村干部每天上午10点前,将前一天的禁烧及综合利用情况报园区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纪工委办公室。
7.挂帅领导、包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要确保通信24小时畅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领导小组下设信息联络员,由张晓霞同志负责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通报园区、市及上级部门督查秸秆综合利用、焚烧行为和处罚情况。
8.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督查小组(名单详见附3),全天候对全区域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明火点,迅速通报给各村居,并对督查情况上报纪工委,每天记录通报。
(三)综合利用方式及组织形式、任务
1、稳步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各村小麦、水稻秸秆实行全量机械化还田,对实施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或农机户给予30元/亩的补助(省市财政)。
2、全面推进秸秆多元化利用。园区组织3家养羊合作社,开展对油菜秸秆饲料化利用,形成“养羊场+村(组)+农户”的秸秆饲料化利用新模式,为园区秸秆综合利用注入新活力。
3、各村要利用连续晴好天气,组织强有力量,把油菜秸秆组织运输到指定羊场堆放点,原则上每村60吨,鼓励村自我加压,对超额完成任务的村在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
(四)奖惩办法
1.对完成秸秆回收任务的村居,经市第三方核查通过,在市补助资金全部返还的基础上,园区财政另行补贴运费人工费200元/吨,对没有通过市第三方机构核查的不予补贴。对市里根椐完成情况给予的奖励,视情况作统一安排。
2.开展园区秸秆禁烧及利用示范村(居)创建评比活动,对获得园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示范村(居)的单位(3个),每村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推荐1至2个村(居)争创市级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示范村。
3、凡被海门市级督查通报的村(居),支部书记扣减年终报酬的10%,其他干部扣减5%。凡被南通市级以上通报的村(居),支部书记扣减年终报酬的15%,其他干部扣减10%。凡因各级通报,被上级启动问责程序的,支部书记就地免职,同时追究挂帅领导、挂村责任人责任。
4、对养羊合作社完成100吨饲料化利用,通过市第三方核查后,园区奖励3000元,完成200吨(以上)饲料化利用,奖励5000元。
5、园区对禁烧期间成立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办公室、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督(巡)查组及插村工作人员根据工作实绩(参照市考核办法),予以考核奖励。
(五)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
园区成立以党工委周国强书记为总指挥,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姜勇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龚新萍同志、葛小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祖平同志兼任。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做好辖区秸秆禁烧工作。
2、强化督查考核
园区纪工委、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考核,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督查巡查,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不力的村进行效能约谈和现场督办;凡出现全省、全南通市、全海门市第一把火(以上级认定为准)的村,取消该村各项评优资格,并对村支部书记予以问责;年度对各村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主要依据各级督查巡查组发现并认定的着火点数进行,对申报的秸秆禁烧示范村进行评比,根据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措施。每天上午11点,由园区纪工委(监察室)发布前一天督查通报。同时设立秸秆焚烧举报热线,举报电话:82740776。
3、加大财政投入
把秸秆综合利用、禁烧工作列入财政预算,为进一步增加综合利用、禁烧工作投入,园区安排80万元资金,用于补助村秸秆还田、搬运、堆放、看管等费用。对不焚烧油菜秸秆的农户,由园区禁烧办核查后一个月内奖补到农户。
海门市三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附件1:
2015年三厂工业园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总指挥:周国强 园区党工委书记
组 长:姜 勇 园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龚新萍 园区党工委副书记
葛小军 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沈春霞 园区纪工委书记
沈陈燕 园区党群部主任
谢 英 园区财政局局长
杨 杰 园区安监局局长
严雪松 园区中心派出所所长
邱 跃 园区教文卫科员
黄祖平 园区农工局副局长
朱凤平 园区农工局
严战斌 园区农工局
各 村 党组织书记
附件 2
秸秆综合利用、禁烧办公室
主 任:龚新萍 葛小军
副主任:杨 杰 黄祖平
成 员:沈 涛 张晓霞 朱凤平 严战斌
沈洪生 张 星 黄春霞 施明星
附件3
2015年三厂工业园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督(巡)查组名单
组 长:沈春霞
副组长:杨 杰
成 员:俞 璐 江 强 沈 涛 张 勇 张晓霞
张 星 姚 健 朱凤平 严战斌 施卫松
施明星
附件4
2015年三厂工业园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插村人员名单
厂西村: 施 斌 沈陈燕 朱凤平 张 星
镇西村: 张尽辉 李 兵 黄芳溢 杨 明
厂南村: 李忠平 朱春丹 施 俊 蔡贤惠
青龙港村: 俞祖平 陈裕娟 张佩华 黄永章
孝威村: 顾煜晖 徐 辉 蒋 忠 黄淼娟
耀忠村: 龚新萍 吴 杰 黄祖平 严战斌
大洪村: 施正辉 谢 英 姚 健 沈 涛
孝汉村: 葛小军 杨 杰 张 勇 沈洪生
中兴村: 沈春霞 施超英 陆黎黎 宋超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