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140/2016-00043 | 分类: | 7 | ||
发布机构: | 海门市三厂工业园区 | 文号: | 号 | ||
成文日期: | 2016-10-31 | 发布日期: | 2016-10-31 | 有效性: | |
名称: | 关于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 |
为了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海门市《关于加强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的意见》(海委发【2016】3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意见:
一、规范村级收入管理
目前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经营性资产(房屋、机械设备、单位上交管理费等)租赁、承包收入;资源性资产(集体土地、水面、林地等)承包收入,村(组)集体资产出售变价收入、村(组)集体泥土出售收入、单位个人捐款、长短期投资分红收入、单位和个人往来回收、土地流转服务费等。
各村将所收款项按实上交到帐,防止漏收、少收、或不收。不得坐收坐支,不准公款私存,严禁帐外帐,私设小金库,确保资金安全。
村应认真理清每一资产的出租和发包情况,在合同约定的交款时点前,向承租单位(人)提前下发《催款通知书》,按合同条款告知违约责任;对拖欠款项的承租单位(人)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预防承租单位(人)破产或脱逃。
对即将到期的村资产租赁《合同》和土地流转、水面发包《合同》,应分别提前一个月和三个月向承租单位(人)告知合同即将到期,并下发《合同到期告知书》。合同到期后,对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承租单位(人),积极沟通协调有关问题,所有通(告)知书都签字留存,必要时应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拆讼解决。
二、规范现金管理
凡是村内收入的现金,除筹资、水利工程水费、农业保险、农村医疗保险,由村分组村干部收交并办理好收款票据交接单,及时交村经管员外,其余村内各项收入,一律由村经管员统一扎口开票,收取现金,其它任何人不得经手现金。村经管员要将收取的现金及时解交银行,并到园区农经服务中心及时结报。一经发现现金不及时解交,按国务院《现金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查处。
三、规范支出管理
村内支出票据,必须经办人、证明人签字齐全。每笔在2000元以内,由村主要干部会签审批;2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内的支出,由区分管领导审批;10000元以上的由区主要领导审批。对于10000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支出,要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
村内日常开支采用备用金制度,备用金额度一般情况下为每村3000元,库存现金超过限额要及时解交农经中心管理。对工程项目支出和超过1000元以上的费用支出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严禁大额现金报支。
村级三项资金的支出,不管支出数额的大小,均先由区农经中心、财政所审核后由区管委会主任审批。
村级实施的所有项目和物资采购要严格按照《三厂工业园区关于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建设与交易权限标准的规定》执行,物资采购每件超过2000元的支出须向上级主管部门审报审批后实施。
四、规范票据管理
(一)收入票据
1、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票据一律使用江苏省减负办监制的专用票据,实行电脑打印,不得再凭手工票据入帐。
2、村(组)集体资产租赁承包上交收入和其它村内各项现金收入一律使用《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
今后凡是村级收入,不得白条收款,所有票据实行领用登记,结报销号制度,实行按需领取。各村由村经管员一人负责,做到先缴销存根后结算资金,再领下本。
(二)支出票据
1、村级用工支出,一律使用由区农经中心统一下发的村用工结报单,按照结算单凭证要素,按出工登记簿记载的内容,逐项填全。即出工时间、出工地点、出工项目、工日数,要有派工人签字,施工组长签字、证明人签字、付款人签名或盖章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列支。
2、村级筹资支出,都要使用合法票据,不得以白条作支出凭证。
3、村内其它支出票据,要以正式发票为主,尽量减少自制凭证,更不准白条列支。
五、规范村级结帐报帐管理
1、结报的时间。村级财务实行定期结报制度,正常情况下,实行按月结报,特殊业务一事一结报。
2、结报的流程,按照镇农经中心统一编制的流程表实施。
(1)各村经管员与各分组村干及持票经手人进行结账,在结账时要注意原始凭证的真实性,然后按照业务发生的日期,开支的内容、数量、单价、金额、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等会计凭证要素是否齐全,涉及到债权、债务户头要与村记台帐相核对。
(2)要将原始凭证逐张交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加盖好民主理财审核专用章。
(3)村根据结报的原始凭证的内容登记好相关台帐。
(4)村经管员将结报的原始凭证,收款凭证的结报单,付款凭证结报单,转帐凭证结报单,送区农经员审核。
六、规范农村档案管理
现金、银行存款、交乡代管款日记账应每天登记并打印,做到日清月结。对每天业务较少、不能满页打印的,也可按旬打印。其余账簿按年打印,编制好目录,完整填制好账簿启用表,并由村负责人及财务主管签名(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整齐装订成册,存档妥善保管。记账凭证每月打印装订,各类交接单、报表及凭证中村经济合作社的公章和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财务主管签名或盖章齐全后及时装订归档。各村使用计算机打印的纸质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由区农经部门负责保管。除财务以外的其他 “三资”的档案由村负责归档,分门别类设立档案柜,专人负责保管。
七、规范财务民主监督机制
各村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便于村民理解和接受的形式,对村级财务活动情况及有关帐目,定期向村民公布、接受监督,村级财务要定期公开,做到每季度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业务较多的村一月公布一次,同时定期做好民主理财活动日,通过民主理财活动日,对村民提出的不合理支出,提出的热点问题,要认真纠正,重点解释。
八、强化财务管理责任
区农经服务中心建立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专项督查制度,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规范化管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
各村党组织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是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村负责农村“三资”管理相关责任人是村级财务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在财务管理、资产交易、合同管理中出现失职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当事人年终考核考报酬下降5%。各村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确保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本意见执行时间为:2016年9 月1日。
海门市三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