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陈守军)
海市监罚送告〔2024〕12号
陈守军:
本局于2024年10月28日依法对你作出《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海市监询通[2024]11-1028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海市监询通[2024]11-110402号),内容见附件。。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海市监询通[2024]11-110402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沈海东、刘华 联系电话: 0513-82131020
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分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日新路157号)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