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海市监罚送告〔2025〕12号
海门区沫沐餐饮服务部(蒋珊珊):
本局于2025年6月6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海市监处罚〔 2025〕00266号),并于2025年6月9日向你送达了上述处罚决定书。因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义务,本局于2025年12月10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海市监罚催〔2025〕10-1210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内容见附件。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海市监罚催〔2025〕10-1210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张健辉 联系电话:82213837
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南京中路259号。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