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赤舒丽家纺经营部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海市监罚送告〔2024〕09号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赤舒丽家纺经营部(孟金川):
本局于2024年9月11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海市监罚告〔2024〕00612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海市监罚告〔2024〕00612号),内容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海市监罚告〔2024〕00612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张清卿联系电话:0513-82213309
联系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南京路259号
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3日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赤舒丽家纺经营部处罚文书送达公告扫描件.pdf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赤舒丽家纺经营部行政处罚告知书扫描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