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意见
来源: 海门工商局 发布时间:2008-03-06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2008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提高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切实加强“12315”消费维权品牌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体系,畅通消费诉报渠道,提升消费维权能力,大力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和谐诚信、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为服务海门社会经济和谐、健康、快速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通过“三个健全和完善”,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履职能力的新提高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对工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8年,我们在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的清理规范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模式,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水平。
1 、强规范,健全和完善基层监管责任体系
食品安全监管要以基层分局为单位,进一步完善经济户口责任区监管模式,明确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到人。监管责任人要对责任区内食品经营户分布情况与经营状况充分了解,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年检验照等途径,落实分类监管,落实经济户口管理。对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要实施行政告诫,处罚到位并向当地政府书面汇报,同时报职能科室抄告相关政府部门;有照无证的要建立台帐,限期提交前置许可手续并实施处罚或强制变更登记,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报职能科室抄告相关部门;对超范围经营的,要责令整改并实施处罚。要切实履职尽责,真正做到食品经营主体户数清、监管目标明、落实责任好。辖区内食品经营户的承诺书签订公示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