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司法局切实将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程做实做细,真正惠及更广大的困难群众。截至目前,共解答来电来访咨询30000余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36件,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避免经济损失和挽回经济利益5000余万元,法律援助影响力不断扩大。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树立“一把手工程”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
一是责任压实到位。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列入2019年度司法行政十大法治惠民工程之一,成立了一把手挂帅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压责任、教方法、提要求,每周一上午蹲点窗口轮流值班,现场办公,强力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制度保障到位。简化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渠道,按照“就近、点援和轮流”方式,指派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做好承办事宜。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对象尽力提供“上门式、预约式、一站式”服务;为全市一万多名低保、重残、困难职工等困难群体建立法律援助信息库并发放“法律援助绿卡”;对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等便民措施。同时,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援事项范围。把因环境污染、安全生产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纠纷,以及军人家属等特殊群体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主张权利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扩大范围。尤其是在扩大覆盖面上,既覆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公民,又突出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等特定群体。法律咨询覆盖所有人群,基本实现了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三是督查问效到位。充分发挥督查考核职能,实施全员闭环管理改革,通过数据链管理、清单式交办、项目化推进、结果性反馈,局分管领导全程跟踪问效。同时,将群众满不满意作为为民办实事实不实的评判标准,局12348法律服务队不定期到中心、区镇、企业踩点、检查,确保为民办实事工作进度、服务质量保障。
二、坚持“一盘棋”的思路,强化统筹协调
一是完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衔接机制。进一步深化与法院、检察院的衔接机制,召开援检工作例会和不定期召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研判会,共同建立工作微信群制度、优化附送判决书(起诉书)制度、建立免费电子卷宗制度、建立专门信道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评价制度等五项制度,明确双方职责分工,完善刑辩工作衔接,加强辩护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推进工作无缝对接。今年以来,我局在看守所、法院、检察院分别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落实律师值班制度,让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都能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保障,截止当前共为1000余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了法律帮助。二是进一步优化“援检对接”机制。针对讨薪、工伤索赔等纠纷中出现的取证难,我局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对相关法律援助案件支持起诉的暂行办法》,检察院以职权为困难群众支持起诉,改变了弱势群体在调查取证上的不利地位,实现利益保护最大化。今年以来,共为20余名弱势群众维权提供了法律支持与援助,涉诉案件胜诉率达100%。三是确立了资源整合工作机制。加强与民政、信访、劳动、工商、建设以及工、青、妇、老、残等社会组织和团体的沟通协调,在确保零门槛、全覆盖的基础上,降低法律援助成本。目前,我局已建立了驻人社局、法院、看守所、总工会、人武部等覆盖党政军民企各领域的法律援助联动服务网络。
三、运行“全流程”的模式,紧盯高质高效
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是法律援助工作生命线。我们高度重视案件的质量,做到办案零收费、服务零距离、群众零投诉。
一是推行“优配制”。从当事人满意的角度出发优化“点援制”,建立执业律师法律援助信息库,指派有专业背景律师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优化“名优律师团”,合理指派,从源头上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二是实行“备案制”。对于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环境污染、农民工讨薪的案件,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的群体性案件(涉案人数20人以上),涉及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引发信访的案件,市中心必须即刻上报局分管领导和南通市法援中心。备案制加强了对特定案件的监控,大大降低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三是定期“通报制”。市中心在对案件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的同时,不定期旁听案件审理,对案件承办人的辩护能力和执业形象进行测评;走访或电话回访受援人,发现问题及时沟通,督促整改;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通过自查与互查、百分测评考核、通报评查结果,不断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提高办案质量要求 。
下阶段,司法局将以“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为内容的“四零”服务窗口为目标,推出“扩援”“联援”“网援”“访援”四援行动,确保援助做到位,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