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南通市海门区审计局完成了海门区人民医院新院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括海门市人民医院新院(异地重建)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一期项目)和海门市人民医院新院(异地重建)传染楼、特色诊疗中心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二期项目),项目地点位于东海路南、岷江路东、海兴路西、北京路北。建设单位为南通市康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公司),代建单位为海门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区投建中心)。
一期项目经原海门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海发审发〔2015〕4号)批准立项,项目总投资估算144537万元。建设内容为门诊楼、住院楼、急诊楼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用地面积111581平方米,建筑面积19549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99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518平方米)。一期项目经原海门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海发审发〔2016〕39号)批准,增加地上建筑面积2433平方米,变更后建筑面积为1979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24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518平方米)。
二期项目经原海门市行政审批局(海审批核准〔2016〕24号)核准批复,项目总投资估算9180万元,总用地面积438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952平方米(其中:传染楼建筑面积6952平方米,特色诊疗中心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
二、建设管理情况
(一)前期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本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由南通市海门区人民医院完成了环评工作;由原海门市卫计委完成了稳评工作;由康泰公司完成了可研、立项工作,并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等手续。
(二)招标情况
经区投建中心公开招标,住院楼及门急诊医技楼工程、急诊医技住院办公楼及科研教学餐饮楼工程两个主体工程由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
(三)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本项目于2019年6月28日通过联合竣工验收并取得了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意见书。
三、审计结果
区投建中心编报工程竣工财务决算金额为1188378336.55元。经审计,纠正多计决算金额5745507.07元,本项目竣工决算金额应为1182632829.48元,扣减违约金额应为15544939.76元,本项目实际应支付金额为1167087889.72元。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招标及合同管理方面
1.部分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
2.未按约定继续提供质量履约担保。
3.未按合同约定收取监理单位违约金。
4.未按合同约定对监理进行考核。
(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5.部分工程竣工价款结算审核不及时。
6.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
(三)建设资金来源、管理和使用方面
7.部分工程预算价未经财政审核。
8.正式用水工程重复支付。
9.部分项目尾款未能及时结算。
对上述问题,南通市海门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要求区投建中心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工程管理及财务规定。目前,区投建中心正在积极落实整改。
南通市海门区审计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