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标准紧固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暨
检验检测综合楼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 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0-12-03 10:42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0年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南通市海门区审计局于2020年11月完成了南通市海门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心(以下简称建设中心)实施的江苏省标准紧固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暨检验检测综合楼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经原海门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海发核准〔2010〕74号)核准批复,项目总投资估算3800万元,资金来源由原南通市海门质量技术监督局自筹。项目位于南京路北侧、珠江路西侧、青西河南侧,项目用地面积9187平方米,批复总建筑面积11853.8平方米。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江苏省标准紧固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暨检验检测综合楼一栋及附属配套基础设施等。

二、建设管理情况

本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完成环评工作,在建设中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办理了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施工图审查等手续。本项目于2012年10月17日通过联合竣工验收并取得了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意见书。本项目于2013年11月获评为2013年度南通市“紫琅杯”优质工程。

三、审计结果

本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51893133.22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8922561.26元,与工程相关费用2970571.96元。经审计核减19025.00元,审定金额51874108.22元。

四、审计发现的问题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

1.建设项目未编制概算。

2.项目投资超估算。本项目核准投资估算3800万元,总投资实际完成5187.41万元,超出投资估算1387.41万元,超36.51%,建设中心未办理追加总投资手续。

(二)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1.部分费用支出缺少相关附件。审计发现,部分费用支出未附相关合同、支出说明及计算依据等资料。

2.竣工决算编制及送审不及时。本项目已在2012年10月17日通过联合竣工验收,而项目决算编制时间时间为2019年4月。

(三)建设资金来源、管理和使用方面。

多计项目建设成本。开工仪式费用应从代建管理费中列支,不再单独计入项目成本,核减开工仪式费19025.00元。

对上述问题,南通市海门区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要求建设中心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工程管理规定,目前,建设中心正在积极落实整改。

南通市海门区审计局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