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南通市海门区审计局完成了海门区北城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经原海门市行政审批局(海行审备〔2019〕547号)备案建设,由南通市海门正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海门市正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丰公司)组织实施,工程位于海门火车站南侧,自日新河东至江海路,全长约1460米,道路红线宽42米,同步建设跨日新河桥,投资估算9500万元,资金来源为正丰公司自筹。本工程主要内容为道路、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给水管道、日新河桥、交通设施,是北部新城火车站配套工程之一。
二、建设管理情况
(一)前期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本工程为备案建设工程,设计阶段由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设计概算,金额为8667.89万元。
(二)招标、采购等情况
正丰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本工程道路施工一标段由南通市瑞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二标段由常州市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交通设施工程由正丰公司直接委托给海门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施工。
(三)项目竣工验收
本工程的道路施工一标段合同开竣工时间为2019年6月5日到12月31日,合同工期21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为2019年6月28日到2020年1月15日,实际工期202日历天;道路施工二标段开竣工时间为2019年6月8日到2020年1月3日,合同工期21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为2019年6月27日到2020年1月19日,实际工期207日历天;交通设施工程合同开竣工时间为2019年11月23日到2020年1月22日,合同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为2019年11月23日到2020年1月16日,实际工期55日历天。
三、审计结果
正丰公司编报工程竣工决算金额为59428814.34元,经审计,纠正多计决算金额481253.63元,本工程竣工决算金额应为58947560.7元,应扣减违约金额154064.21元,本工程实际应支付金额58793496.5元。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合同管理方面
1.监理费未按合同约定执行。
2.质量检测送样见证人与监理合同约定人员不一致。
3.审计费支付未按施工合同约定执行。
4设计费支付未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项目建设成本方面
5.项目建设成本中多计第三方服务费。
(三)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6.竣工决算不及时
(四)建设资金管理方面
7.部分费用尾款未能清理。
对上述问题,南通市海门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要求正丰公司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工程管理及财务规定。目前,正丰公司对多计决算费用已扣除,超付的监理费正在追回,其余问题正在积极落实整改。
南通市海门区审计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