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南通市海门区审计局完成了海门区十八匡河综合整治工程(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经原海门市行政审批局(海审批审发〔2019〕58号)批准立项,总投资估算59000000元,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建设单位为原海门市水利局,代建单位为南通市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信公司)。项目位于临江新区十八匡河,分两期实施。一期一标段建设内容为:拆除老十八匡河闸,于老闸下游约1000米处迁建新闸,开挖下游引河160米),整治上游河道约2800米(单侧岸线累计),拆建十八匡河北闸、灵东闸等;一期二标段建设内容为:对十八匡河北闸进行改造,新建交通桥1座,拆除废弃小闸1座,建设排水涵2座,河道护岸整治约3700米。
二、建设管理情况
(一)前期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本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由水利局完成了立项、稳评、环评工作,永信公司办理了施工图审查手续。
(二)招标情况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海门市十八匡河综合整治工程(一期)一标段、二标段。经永信公司公开招标,一标段、二标段由江苏水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
(三)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一标段2021年4月27日通过完工验收,二标段2022年6月24日通过完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均为合格。
三、审计结果
永信公司编报工程竣工财务决算金额为56094191.46元。经审计,纠正多计决算金额204256.68元,本项目竣工决算金额应为55889934.78元,扣减违约金额95000元,本项目实际应支付金额为55794934.78元。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建设管理方面
1.未严格按相关规定计取代建管理费。
2.项目竣工价款结算不及时。
3.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不及时。
(二)建设资金来源、管理和使用方面
4.部分项目尾款未能及时结算。
对上述问题,南通市海门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要求永信公司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工程管理及财务规定。目前,区永信公司正在积极落实整改。
南通市海门区审计局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