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同意周筠皓、梁香香、翟俊峰三位同志提出的辞职申请,
免去周筠皓同志海山村群团干部职务;
免去梁香香同志海山村专职网格员职务;
免去翟俊峰同志新复居委会经济合作社副社长职务。
王琳同志兼任八索村党总支副书记;
张强同志兼任四甲村党总支副书记(定职干部);
张杰同志任四甲村经济合作社副社长(定职干部);
袁雪芳同志任四扬村专职网格员;
张鑫洪同志任四甲村群团干部;
李天宇同志任廷俊村群团干部,免去四甲村群团干部职务;
张帅峰同志任东南村群团干部,免去四甲村群团干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