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239/2023-00158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四甲镇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3-10-09 | 发布日期: | 2023-10-09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四甲镇 2023 年秋冬季秸秆禁烧禁抛 和垃圾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
为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高效循环利用,有效解决秸秆焚烧、弃置问题,促进农民增收 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做好 2023 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和 综合利用以及垃圾禁烧工作的通知 》(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108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冬季秸秆禁烧禁抛和垃圾禁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秋冬季全镇秸秆禁烧禁抛和垃圾禁烧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 “属地管理,以疏为主,以堵促疏,标本兼治”原则,大力推进秸秆还田、综合利用和能源化利用,强化联动机制,细化禁烧措施, 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的现象,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 济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实现全面禁烧秸秆,确保不出现全区第一把火,确保不发生 大面积露天秸秆焚烧事件,确保不发生因露天秸秆焚烧、垃圾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事故和秸秆下河引发的水环境污染事件,不出现南通以上通报火点情况。
三、工作机制
(一)人员配备:
村在编干部全员参与,镇行政、事业人员、 集体人员(以插村名单为准)原则上全员参与,特殊情况不能参与的必须于10月9日晚前由主要领导书面批准同意并向生态办报备。插村名单如需调整,须经双方同意后点对点变动,于10月9日下午3点前报纪委备案。禁烧工作小组下设1个督查组、3个巡查组、2个机动巡查组、1个无人机巡查组、1个舆论宣传组、1个后勤保障组,以保证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重点巡查期:
秋冬季,10月10日至12月31日。
(三)工作原则:
1.要明确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书记要科学安排,统一部署,全面动员,全员发动,严防严控,综合施策,开好村民组长、党员大会,压实工作责任,把各级禁烧要求落实到神经末端。
2.要细化网格化管理责任,定人、定位、 定户,落实包干到田头、地块、河道等所有可能出现秸秆、垃圾的地方。要发挥志愿者作用,形成“边界明确,落实到人,横向 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重点地段专人负责、严防死守,加强零星地块的管控,及时清运路边田头秸秆垃圾,减少焚烧源, 确保“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
3.要加强巡查、24小时值班制 度,充分发挥无人机无死角巡查功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排出值班表,确保办公场所24小时有人在位。机关干部根据短信提示,及时到岗到位,协助村干部共同巡查,避免火点黑斑被 上级抓拍通报,遇有情况要及时处置,严防工作被动。
(四)考核要求:
各村居将村干部禁烧巡查包片网格区域表 报镇纪委,如包干区域出现区级及以上火点通报,镇纪委将根据 调查情况确定处分等级。 各插村干部负责联系所在村区域内的秸秆禁烧禁抛巡查及防控工作,及时制止露天焚烧秸秆和弃置秸秆污染水体的行为,与所在村村干部一起实行全天候不间断全区域巡查,每天在重点 时段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巡查过程中要认真记录火点、黑 斑情况,并及时进行处置,对涉嫌环境违法行为要配合执法机关 依法严肃查处。 所有插村干部在村部考勤,各村居每天将考勤记录上报四甲镇纪委。秸秆禁烧禁抛期间,请假需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向四甲镇 纪委报备;未履行请假手续,被四甲镇巡察组发现脱岗的,由镇纪委严肃处理。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工作。 镇成立以党委书记黄红杰同志为总指挥,镇长丁浩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秸秆禁烧禁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 秸秆禁烧禁抛办公室。各村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作物秸秆禁烧禁 抛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网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安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环保意识。要通过公众号、短信、流动宣传车、广播、小喇叭、横幅、 志愿者队伍,发放宣传资料,每户发放《2023 年致农民朋友的公开信》,签订责任状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禁抛的有关法 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宣传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的有关政策,积极营造有利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在中小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秸秆不再烧”活动,通过学生带动家长共同开展秸秆禁烧禁抛综合利用工作。每个村须悬挂秸秆禁烧禁 抛宣传横幅4条以上,广泛宣传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意义,确保群众知晓率达100%。
3、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分片到人。 召开全镇秸秆禁烧禁抛综合利用动员会议,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禁烧工作插村干部、各村支部书记参加,具体部署禁烧 工作,分解责任。会上镇政府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秸秆禁烧禁抛综合利用工作责任,明确各村支部书记为辖区禁烧综合 利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要迅速召开村民代表、组长、党员会 议,传达区、镇会议精神,号召与会人员积极宣传政策和带头参与禁烧工作;召开村干部、村民组长会议,落实任务和责任,确保与种植农户无缝对接,做到家喻户晓;机关插村领导、插村干部要分工明确,确保所插村不折不扣完成禁烧和综合利用任务。
4、强化督导巡查,禁烧不留死角,综合利用有序开展。 镇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督查考核,成立镇秸秆禁烧 禁抛巡查队,落实责任,坚持领导带班,插村干部包干,实行全天候督(巡)查,确保“人员、车辆、物资”三落实,禁烧不留死 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上级文件的规定, 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各村要组建灭火突击队及时 有效地处置焚烧行为,同时要充分利用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对辖 区开展全覆盖巡查。 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不力的村进行效能约谈和现场督办;凡出现省第一把火(以上级认定为准)的村,取消该 村各项评优资格,并对村支部书记启动问责,并扣除所在村责任人年终考核报酬的 5%。 各村要制定 2023 年秋冬季秸秆禁烧禁抛工作方案和值班制度,并于10月10日前报四甲镇秸秆禁烧禁抛办公室。在禁烧工作结束后,在 12月31日前将本村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经验总结及 工作留痕资料发送至四甲镇秸秆禁烧禁抛办公室黄凯处,邮箱 1006469894@qq.com,联系方式:15262750470。逾期不报的, 将在秸秆禁烧禁抛考核时予以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