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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中国海门 文号:
成文日期: 2016-11-17 发布日期: 2016-11-17 有效性:
名称: 关于印发《四甲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甲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中国海门 发布时间:2016-11-17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村、各部门、各企业:
《四甲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经镇党、政联席会议批准,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门市四甲镇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0日
 
 
 
 
 
 
 
四甲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完善环境监管机制,改善环境质量,根据《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办发〔2016〕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当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系列部署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为重点,按层级定区域、按职责定任务,通过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无缝衔接、责任到人的网格监管,确保排污单位得到有效监管、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稳妥解决、环境秩序得到有力维护,为建设环境美的新四甲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党政同责、齐抓共管。 属地党委、政府对本地区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党委定期研究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加强对网格化环境监管的组织领导,政府具体负责网格的划分和运行管理,着力形成党委组织领导、政府具体实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格局。
(二)属地管理、责任到人。 按行政区域将全镇划为镇、村(居委会、社区)二级网格。把监管职责明确到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任务分解到工作组,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盲区。
(三)各有侧重、差别监管。 镇、村(居委会、社区)网格承担基础性环境监管任务,负责日常巡查和现场处置。每年确定重点监管对象,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确保监管全覆盖。
(四)强化基础、提升能力。 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监管机制,突出加强基层环境监管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着力提高整体监管效能和水平。
三、实施内容
(一)网格划分及主要职责
建立镇、村(居委会、社区)环境监管网格。
1.一级网格。 以镇为单元划分镇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党委、政府,网格长由镇主要领导担任。下设若干巡查工作组,组长由镇政府分管环保工作领导担任,成员由负有环境监管职责机构的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1.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2.确定本网格重点巡查对象,对网格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污染物排放、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焚烧垃圾和秸秆烟尘污染,以及其他废气、废水、废渣污染等,开展日常巡查和现场监管,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向上一级网格报告;3. 调处各类环境初信初访和 矛盾纠纷 ;4.督促落实上级网格下达的环境问题整改要求。
2.二级网格。 以村(居委会、社区)为单元划分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村(居委会、社区),网格长由村(居委会、社区)主要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本级网格运行管理,对网格内有环境影响的各类建设项目和污染物排放、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工地道路扬尘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焚烧垃圾和秸秆烟尘污染,以及其他废气、废水、废渣污染等,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处置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涉嫌环境违法的,及时向上一级网格报告。做好各类初信初访的调处和督促落实上级网格下达的环境问题的整改要求。
各村(居委会、社区)可根据区域特征、监管任务等实际,进一步细化网格、加密网格、做实网格,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要求、提高监管实效。充分发挥基层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企业、社会组织的作用,吸纳有时间、有热情、有能力的村民居民担任环境监管协管员或志愿者,参与网格环境监管工作。
(二)网格运行
1.计划管理。 各级网格要制定日常监管、督查、巡查计划,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定奖惩,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做到监管活动有章可循、规范透明、全程留痕。
2.沟通反馈。 建立上下级网格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网格运行顺畅高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整改要求,上级网格应及时反馈下级网格。对巡查发现的环境违法线索、环境问题整改动态情况,下级网格应及时报告上级网格。
3.上报联动。 镇、村级网格接到环境违法线索报告后,应及时上报依法调查处理;对涉及多个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上报联合调查,加强部门联动;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照相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4.信息公开。 利用媒体、网络、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公开各级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网格长和网格监管组、巡查组名单,动态调整和公开重点监管对象,定期公布网格监管信息,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5.监督考评。 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鼓励聘请网格群众监督员,对网格环境监管开展情况、实施效果进行监督;上级网格要运用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下一级网格监管情况的监督。制定网格环境监管工作考评办法,每年对下一级网格监管情况组织考评,评价结果逐级上报。
(三)时间安排
1.2016年2月底前, 制定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网格长、 巡查工作组划分情况,并 上报市政府。
2.2016年3月底前, 落实人员到位,建立健全监管网格,制定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并上报市政府。
3.2016年4月起,做好迎接市政府对各地网格监管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工作,同时做好总结推广工作。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委、政府定期研究部署网格监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齐配强网格监管人员,所需工作经费由镇财政予以保障。进一步推进环境监管网格与现有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管、城市管理等基层行政综合执法网格的融合式建设,有效整合力量
(二)提升监管能力。 加强镇环境监管队伍建设,重点做实镇级网格。利用现有资源和购买服务等方式,按照镇级网格不少于6人、村级网格不少于2人的 要求配备巡查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网格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操守教育,提升监管人员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网格监管所需的车辆和装备,保证网格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三)夯实监管基础。结合环境保护大检查,整合现有污染源数据库和移动执法系统,完善“一企一档”环境管理基础台账,逐步建立要素齐全、数据准确、动态更新、信息共享的数字化监管信息平台,提高网格监管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四)严格责任追究。 对网格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情形的,依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监管人员的责任。
附:
 
四甲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组织名单
 
一、网格长:冯斌
二、监管工作组:
组  长:周  杰
副组长:周玉忠  黄  勇  袁  洪  林  磊  孙晓钧
成  员:王慧丰  陆春雷  朱新康  陈  华  曹剑栋
翟进如  陆树平  吴  新  王雪康  梁志军
        张平凡  施文娟  曹惠康
三、巡查工作小组人员
1、老国强巡查小组:朱新康  陆善平  姜茂生
2、老四甲巡查小组:施介辰  许锦洲  江  生
3、老货隆巡查小组:朱东雷  郁宝华  姜汝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