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239/2020-00316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四甲镇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0-07-31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印发《四甲镇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
各条线、部门,各村(居)及企事业单位:
现将《四甲镇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村(居)制定相应的配套预案,与镇预案相衔接,于8月30日前将预案报送到镇安委办(安监局)。
联系人:毛青华
联系电话:69956723
附件:《四甲镇地震应急预案》
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1日
附件:
四甲镇地震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保障地震应急工作科学、有序、高效,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江苏省地震应急预案》《南通市地震应急预案》《海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四甲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四甲镇行政区域内,包括邻镇交界附近发生地震灾害及事件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原则。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各部门、单位的协调联动,共同做好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依据地震灾害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实行分级响应。地震灾害发生后,不论灾情大小,各条线、村(居)必须立即处置本辖区内的地震灾害。
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原则。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地震应急工作的首位,建立政府主导、专家支持、群众参与的应急救援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
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原则。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强化监测、预警、预防工作,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
2.地震灾害分级及响应
2.1 地震灾害分级
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含300人,下同)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
当发生6.0或以上级别地震或近海海域50千米内或陆地边界50千米以内发生的7.0或以上级别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发生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近海海域50千米内或距边界50千米以内发生的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当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近海海域50千米内距边界50千米以内发生的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发生3.5级以上、4.0级以下强有感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2.2 分级响应
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依据灾情的严重程度,对接《海门市地震应急预案》,与海门市同时同级启动响应,将应急响应级别依次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成立镇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视情向上级政府提请支援。
应对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分别启动Ⅲ级、Ⅱ级或Ⅰ级响应:成立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先期处置抗震救灾工作。接受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并提供后勤保障。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由镇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组成,可作适当调整补充,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抗震救灾工作。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镇长(启动Ⅳ级响应时)或镇长(启动Ⅲ级及以上响应时)。
常务副指挥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镇长(启动Ⅳ级)。
副指挥长: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镇长(启动Ⅲ级及以上响应时);人武部、镇安监局、镇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启动应急预案,收集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镇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村(居)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部队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及时将震情、灾情向上级政府汇报,并传达落实上级抗震救灾指示;指导和协调村(居)抗震救灾指挥领导小组开展工作;部署和组织镇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村(居)做好善后和灾后重建工作;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大事项。
3.2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及职责:
镇安监局:根据震情报告,向镇政府提出应急响应建议;承担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协助镇领导做好综合协调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灾情报告制度,负责灾情统计;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等;根据灾情,提出镇级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和指导救灾物资的接受、管理、分配、发放及监督使用工作;指导、帮助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因地震灾害引发事故的处置工作,可以聘请危化品专家参与、指导现场处置工作。
镇建设局:负责接收地震监测预报并及时发布,组织群测群防工作;落实震情会商制度,组织编制地震趋势研究报告;指导全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负责管理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治理工作,做好有关地震灾害风险防治重点项目的实施管理和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等工作;参与地震现场调查和震害评估工作,组织震后建设工程的应急评估;承担镇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对灾区镇政公用设施的防护、巡查、抢修和排险,尽快恢复灾区供水、供气;协助做好公园、广场、绿地等应急避难场所的开放。
镇宣传办:负责震情、灾情和救灾信息新闻发布的组织和管理;负责把握抗震救灾宣传导向;协调、指导新闻单位做好抗震救灾现场情况新闻宣传报道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工作;统筹志愿服务工作。
镇经发局:组织救灾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协调工作,协调做好防震救灾物资的储备、保障工作;参与震毁工程项目的重建方案研究,参与制定灾后重建方案。指导协调工贸企业抗震救灾工作,负责调查核实统计企业灾情;协调移动、电信和联通等通讯运营商保持通信畅通,并在全镇发布防震减灾公益信息。
镇民政办:负责民政系统灾情统计;组织、指导敬(托)老院等救灾救助工作;负责遇难人员遗体火化等善后殡仪工作;负责灾后因灾致贫人员救助及因灾致残、因灾成孤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会同镇宣传办、镇安监局等推进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依法监督管理志愿服务工作。
镇派出所:负责社会治安工作;组织抗震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协助组织灾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管制;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严惩危害抗震救灾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遇难人员的身份确认工作。
镇社会事业局:负责地震灾害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治、转运、收治入院、灾民临时安置点的医疗保障和健康教育工作;负责临时安置点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调查与处理,组织重点人群预防接种、饮用水监测与消毒、环境卫生学评价,协助开展环境卫生消杀灭、部分法定传染病人尸体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卫生宣教等工作;负责伤情、病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收集报告等工作。
镇综合执法局:负责镇区广告标牌、门头店招的监管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督促各地拆除存有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标牌;指导做好应急避难场所垃圾处理、环境卫生管理等相关工作。
镇社会事业局:负责统计教育系统灾情;组织、指导学校抗震救灾工作,做好学生的疏散、紧急救援和心理抚慰、灾后复学复课、学校恢复重建等工作;开展好学校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
镇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的筹措、调度,及时下达救灾经费并监督使用;筹措安排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资金。
镇自然资源所: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工作。
镇水利站:负责水利工程的灾情统计;负责对水利工程的监测预警,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水利工程采取紧急防御措施,组织震毁、受损水利工程设施的除险加固和修复工作。
镇环保办:组织对地震灾害引发的次生环境问题开展摸排、管控;加强对饮用水源、环境的监测,指导、督促产生次生环境污染的单位及所在地村(居)做好环境污染控制工作。
镇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受灾情况统计;协调、指导牲畜家禽的防疫工作;负责农业应急救灾资金、救灾化肥、备荒种子等管理和灾后恢复生产。
市场监管局四甲分局:负责应急救援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监督与管理;负责灾后特种设备安全评估与监管。
镇大调解中心:负责提供涉及抗震救灾的上访信息,协调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
镇党政办:负责机关集中办公区域安全管理、后勤管理;组织、指导灾后机关办公用房安全检查与评估,对震损办公楼进行封闭或加固;为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供应急指挥用车。
人武部:按灾情需求协调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工程抢险、重要目标防卫、人员搜救、转移灾民和治安防控工作。
镇消防救援中队:调派力量先期投入抗震救援,承担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参加次生灾害处置工作。
镇机关支部:推动机关党组织切实做好抗震救灾中有关组织工作,发挥机关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抗震救灾。
镇团委: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应急志愿服务,引导青年志愿者积极参加抗震救灾。
镇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社会募捐、参与推动献血等活动,组织、指导红十字志愿者参加抗震救灾等。
供电所:负责保障指挥部和现场指挥部工作所需用电;负责大面积停电后的抢修及电力调度,保证恢复生产和群众正常生活之需。
3.3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承担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设在镇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镇安监局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全镇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上级的指示和部署;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组织地震灾害损失调查和评估;组织新闻发布会,开展抗震救灾宣传活动;起草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抗震救灾工作需要,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下设9个工作组,分别为灾情损失收集评估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基础设施保障组、群众生活保障组、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社会治安组、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生产恢复组。
在灾情集中、救灾难度大的区域,派出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其主要职责:分析、判断灾害趋势,确定并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部署和组织指挥现场紧急救援工作,尽快沟通、汇集和上报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情况、灾民自救互救结果、救援行动进展等信息;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类紧急救援队伍的行动;调动和调配各类应急资源,做好现场应急保障工作;及时汇报震情、灾情,传达落实上级抗震救灾指示;接待新闻单位来访,开展安定民心、稳定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3.4 村(居)抗震救灾指挥领导小组
村(居)抗震救灾指挥领导小组是村(居)设立的本村(居)抗震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其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地震灾害的相关应急处置工作;配合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做好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与镇相关部门做好灾后重建等工作。
4.监测报告和预报预防
4.1 地震监测与异常信息报告
镇建设局对全镇各类地震监测信息进行汇集整理、分析处理、异常核实,组织震情会商,并及时报镇安监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4.2 预防措施
根据上级政府发布的地震预报,我镇在预报区范围内,进入短、临地震预报期。镇政府组织各方力量,督促预报区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
(1)镇建设局加强震情监视以及地震前兆、宏观异常核实,随时报告震情变化。
(2)镇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地震灾害预防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3)镇建设局检查预报区内的地震灾害防御能力,提出有重点地加强各类建(构)筑物特别是重点建设工程的震害防御措施。
(4)镇安监局、建设局、派出所等部门检查、督导预报镇区内的生命线工程设施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应急防御措施,做好应急抢修抢险与救援准备。
(5)应急与救援队伍进入应急救援待命状态,做好随时开赴地震灾区开展应急救援和抢修抢险的准备。
(6)镇安监局、财政局等部门检查、落实应急救援物资和抗震救灾资金准备情况。
(7)依据震情的严重性、紧迫程度和危险区域,决定启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群众避震疏散,要求学校临时停课。人武部协调基干民兵、预备役部队协助村(居)组织群众避震疏散。
(8)镇建设局等部门做好社会公众咨询回复工作。
(9)镇建设局、安监局等部门组织开展地震应急避险、自救互救宣传教育活动。
(10)镇宣传办、镇建设局加强社会舆情收集与分析,平息地震谣传、误传,维护社会安定。
临震预报发布后,镇建设局应当根据市、镇政府的命令,利用及时发布临震警报。
5.响应措施
5.1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响应
启动Ⅳ级响应,成立镇抗震救灾指挥部,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采取以下应急措施,并将应急工作情况报告上级政府,同时报送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住建部门。
(1)震情速报:镇建设局收集震情信息,发镇安监局;落实异常核查,跟踪地震趋势,编写震情通报。
(2)应急响应启动:镇安监局根据震情报告,向镇政府提出应急响应建议;镇政府决定成立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相应级别的响应,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3)灾情收集评估:建立灾情损失收集评估组,由镇安监局牵头,镇农业农村局、建设局、经发局、社会事业局、张謇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处、民政办、水利站、派出所等单位参加。职责:镇安监局收集基层村(居)受灾情况及危化品企业的灾情,汇总全镇灾情,起草灾情报告,震后2小时内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镇民政办统计民政系统灾情;镇建设局统计镇政公用设施灾情和统计、调查企业灾情;镇经发局统计企业灾情;镇水利站统计水利工程灾情;镇社会事业局统计学校、医院灾情;张謇文化旅游景区管理处统计旅游设施及文物灾情;镇农业农村局统计农业灾情。
(4)抢险救援:建立抢险救援组,由镇安监局牵头,镇消防救援中队、人武部、派出所等单位参加。职责:镇安监局组织制定抢险救援力量调度方案,汇总、报告抢险救援情况;镇消防救援中队承担以消防及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救援工作;人武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与抢险救灾;镇派出所实施抢险救灾现场秩序管制,协助灾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
(5)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建立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由镇社会事业局牵头,镇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四甲分局等单位参加。职责:镇社会事业局组织制定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方案,组派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治、转运、收治入院,加强食品、环境、饮用水卫生监督,做好群众健康教育、心理干预,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恢复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汇总、报告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情况;镇农业农村局协调、指导牲畜家禽的防疫工作;市场监管局四甲分局组织应急救援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监督与管理。
(6)基础设施保障:建立基础设施保障组,由镇建设局牵头,镇派出所、水利局、供电所等单位参加。职责:镇建设局组织制定基础设施保障方案,组织对公用设施的防护、巡查、抢修和排险,尽快恢复供水、供气,汇总、报告基础设施保障情况,协助组织修复震毁的管养交通设施,保障所辖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路线的畅通;镇派出所尽快恢复镇内交通;镇水利站组织震毁、受损水利工程设施的除险加固和修复工作;供电所尽快恢复电力供应,保证抢险救灾和群众正常生活需要;协助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抢修、恢复通信基础设施,保证通信畅通。
(7)群众生活保障:建立群众生活保障组,由镇安监局牵头,镇经发局、财政局、派出所、建设局、红十字会等单位参加。职责:镇安监局与村(居)组织制定受灾群众救助方案,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和灾民生活救助,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救灾物资的接受、管理、分配、发放及监督使用工作,汇总、报告群众生活保障情况;镇经发局组织救灾储备物资的调拨,协调做好救灾物资的储备、保障工作,建立紧急情况下的粮食供应制度,保证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粮油供应;镇财政局筹措、调度救灾资金,及时下达救灾经费并监督使用;镇建设局协调做好公园、广场、绿地等应急避难场所的开放;镇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社会募捐,对困难灾民实施重点救助。
(8)次生灾害防范处置:建立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由镇安监局牵头,镇自然资源所、环保办、消防救援中队等单位参加。职责:镇安监局组织制定次生灾害防范处置方案,组织对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等次生灾害源进行检查,督查灾害隐患危险源,指导、帮助引发次生灾害的企业开展抢险处置工作,协调专家参与现场处置工作,汇总、报告次生灾害防范处置情况;镇自然资源所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镇环保办协助组织对地震灾害引发的次生环境问题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启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机制;镇消防救援中队承担次生灾害处置工作。
(9)社会治安维护:建立社会治安组,由镇派出所牵头。职责:镇派出所组织制定社会治安维护方案,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保护,严惩危害抗震救灾的违法犯罪行为,汇总、报告社会治安维护情况;协助武警负责重点部门和重要设施的安全保卫,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协助地方金融监管局采取措施保障银行、保险营业场所的安全;协助镇有关部门负责提供涉及抗震救灾的上访信息,协调处置群体性上访事件。
(10)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建立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由镇宣传办牵头,安监局、建设局等单位参加。职责:镇宣传办组织制定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方案,负责抗震救灾新闻发布的组织和管理,协调、指导新闻单位做好新闻报道工作,把握宣传导向,引导社会舆论,汇总、报告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情况;镇安监局发布灾情及抗震救灾等信息;镇建设局发布震情信息,开展地震科普宣传。
(11)组织恢复生产:建立生产恢复组,由镇经发局牵头,镇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参加。职责:镇经发局负责震毁工程项目的重建立项,组织制定恢复生产方案,指导企业恢复生产和重建,汇总、报告恢复生产情况;镇财政局筹措安排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资金,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镇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应急救灾资金、救灾化肥、备荒种子等管理和灾后恢复生产。
(12)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地震灾害发生后,各村(居)组织各方面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动员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镇宣传办向社会公布灾区志愿服务需求指南,协调指导志愿服务组织有序参与救灾行动;镇机关支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加抗震救灾工作;镇团委发动团员、青年参加志愿服务,投身抗震救灾工作;镇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社会募捐、参与推动献血等活动,组织、指导红十字志愿者参加抗震救灾。
(13)应急结束: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向镇政府提出报告,由镇政府批准并宣布灾区震后应急结束。
5.2应对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应急响应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按照“5.1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先期组织应急处置,并将灾情报上级政府,请求上级政府给予支援。接受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6.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地震灾区村(居)和镇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临时住所和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做好现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要及时将抗震救灾期间紧急征用的物品依法予以归还,对伤亡人员、应急处置人员、征用物资等及时进行抚恤、补助或补偿。
6.2 生活救助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助活动。红十字会等机构发动社会、个人或境外机构展开救助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做好捐助款物的接收、分配、运输、发放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社会捐助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管理,统筹安排好救灾资金和物资。
6.3 评估总结
各工作组对地震应急中职责履行情况开展评估,报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对流程、职责等因素的适应性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报镇政府。
7.其它地震事件处置
7.1 有感地震事件应急
本镇发生有感地震或周边地区强烈地震严重影响本镇后,镇建设局迅速收集震情、社情,组织震情趋势会商与研判,报镇政府、上级主管部门,送镇安监局,视情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镇宣传办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适时发布地震信息,维护社会稳定,宣传防震减灾知识。
7.2 地震谣传事件应急
宣传等部门要迅速澄清事实,尽快平息地震谣传,严防事态扩大,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公安部门,严肃追查谣传来源,依法处理谣传散布者。
8.应急保障
8.1 救援队伍
加强镇消防救援中队及工程抢险、次生灾害特种救援、医疗救护等专业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村(居)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村(居)建立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建立动态救援人员档案,组织开展技术培训。
8.2 物资与资金
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部门要组织协调粮食、食品等生活物资的储备和应急供应,组织抢险救援所需物资的储备和供应,组织、协调应急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医疗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的供应和储备;结合物流业的发展,合理建设物资的储备网络,完善救灾储备管理及社会动员征用制度,增强调控能力。
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所必需的专项经费由村(居)财政予以保障,并按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对地震灾害损失较大和财政困难的村(居),镇财政根据灾区实际情况予以适当支持。对于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政府请求上级政府给予支持。
8.3 避难场所
根据平灾结合的原则,自然资源所、建设局按照“紧急撤离、就近疏散、避开危险”的要求,利用广场、绿地、学校、公园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建立应急避难场所,设立应急标志,配备供水、供电等生活必需的基本设施。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应急设施维护与管理,制定应急避难场所启用方案,并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提倡公共场所和家庭配备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
8.4基础设施
供电所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保障地震应急期间重要场所、高危电力客户的应急用电支持,尽快修复损坏的电力设施,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镇派出所可以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
9.监督管理
9.1 预案检查与评估
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地震应急预案评估工作。
9.2 宣传培训和演练
镇宣传办、社会事业局、安监局、建设局、红十字会等部门要通力协作,经常性地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会公众、在校学生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防震避震、自救互救能力。
各条线及有关部门、单位应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适时开展各种形式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防震减灾教育培训纳入机关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各村(居)要按照辖区内地震应急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救援力量,结合实际情况,从实战角度出发,每年不定期组织一定规模的地震应急综合或专项演习。各有关部门、行业、单位要按照各自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开展不同形式的应急演习,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9.3 预案管理
各村(居)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及其有关地震应急预案和实际情况,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等可能发生地震次生灾害的单位,通信、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城市基础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幼儿园、学校、医院、大型商场、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的主办单位,以及地震发生后可能产生严重后果或者影响的其他单位,应当制定地震应急预案。以上预案报四甲镇安监部门备案。
9.4 预案制定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安监局会同镇建设局编制,报镇政府审定、批准、印发,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为适应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地震应急机构的调整等,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附件:1.四甲镇抗震救灾组织指挥体系图
2.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流程图
3.四甲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通讯录
4.四甲镇地震灾情速报模板
附件1
四甲镇抗震救灾组织指挥体系图
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
附件2
地震灾害发生 |
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流程图
镇政府启动应急响应 |
成立镇地震灾害应急指挥部 |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开展工作 |
各工作组按职责开展工作 |
险灾情收集评估 |
职能部门根据初判提出应急响应级别,报镇政府。 |
抢险救援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基础设施保障群众生活保障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社会治安维护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织恢复生产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
各工作组按职责开展工作 |
应急结束评估总结 |
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
村(居)立即先行组织抢险救援,将险灾情报镇政府 |
附件3
四甲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通讯录
单位名称 |
姓 名 |
职 务 |
办公 电话 |
住宅 电话 |
手机号码 |
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 |
|||||
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联络员 |
|||||
备注:名单略,由镇安监局负责建立,每年更新一次。各成员单位如遇人员调整,应及时将调整情况报镇安监局。
附件4
四甲镇地震灾情速报模板
截止年月日时分,收集的灾情如下:
1. 震感范围;
2. 人员死亡人,受伤人(可列出伤亡人员的地点);
3. 牲畜死伤情况;
4. 简述房屋的破坏情况;
5. 简述通信、供水、供气、供电、交通受损等情况;
6. 其他情况(地震造成的社会影响、群众情绪及政府救灾情况等)说明。
XXX单位
年 月 日 时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