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239/2018-00030 | 分类: | 其他\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四甲镇 | 文号: | 四委发〔2018〕11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3-15 | 发布日期: | 2018-03-1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成立四甲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四甲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冯 斌 党委书记
黄 辉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指挥:张剑均党委副书记、政协工作联络委员会主任
总督查:龚新宝 人大主席
副总督查:汪 滔 纪委书记
成员:马淑珍 货隆办事处党总支书记、主任
周 杰 副镇长
倪轶伟 副镇长
朱春丹 副镇长
沈晓燕 副镇长
姜国强 货隆办事处副主任
施雪娟 货隆办事处副主任、政协工作联络委员会副主任
奚东浩 货隆办事处副主任
陈海霞 宣传委员
许舒娜 政法委员
姜国兵 人武部长
钱丽丽 组织委员
倪天颖 统战委员
李志强 办事处副主任、头桥村党总支书记
龚海燕 四甲、货隆派出所所长
黄 华 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甲分局局长
施水春 广电站站长
沙百清 四甲供电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海霞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的日常测评迎检工作。
附件:四甲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内设机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中共四甲镇委员会
2018年3月15日
附件:
四甲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
办公室内设机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综合协调工作组
组 长:张剑均 党委副书记、政协工作联络委员会主任
组 员:陈海霞 宣传委员
王 磊 财政所所长
虞树林 社会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施晓丽 党政秘书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文明创建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市文明委布置的年度重点工作及日常创建工作材料归档等任务;负责抽调工作人员、落实经费、设施;负责工作协调,传达贯彻指挥部的指示及交办的有关任务;负责创建工作各种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各种文件、领导讲话、汇报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创建工作情况收集、整理、汇总存档;负责做好迎检接待工作;负责与市文明办进行沟通协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宣传教育工作组
组 长:陈海霞 宣传委员
组 员:曹 炎 宣传干事
吴炎丹 妇联主席
朱东雷 团委科员
李贤平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翟进如 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翟卫东 城监中队队长、货隆村党总支书记
主要工作职责:对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中有关氛围营造和群众教育方面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主要包括:负责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的内容开展相关教育;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社会宣传和“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设置宣传,在出入口、公园广场、绿地游园等建设公益小品;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报道;组织搞好社会问卷和网络问卷模拟测评,根据测评工作要求,下发调查问卷,按照规定比例发放,组织回收,分析整理。
三、检查督导工作组
组 长:汪 滔 纪委书记
成 员:张春妹 人大秘书、文书
姜栋华 监察室工作人员
仇钰婷 工会副主席
主要工作职责:按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所有创建工作开展巡访督查。主要包括:负责考评各村居、各部门文明创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负责督办创建领导批办的工作事项,对各村居、各部门贯彻落实市、镇督办事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镇容镇貌整治工作组
组 长:沈晓燕 副镇长
李志强 办事处副主任,头桥村党总支书记
组 员:翟进如 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全体水利站人员、全体城监中队
主要工作职责:对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有关镇区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内容开展创建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镇区环境卫生治理、背街小巷、农贸市场环境治理工作;彻底治理镇区主要道路、街巷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对沿街私搭乱建、“小广告”乱贴乱画进行集中治理,做好公共场所常态保洁,优化镇容环境;负责常态推进263行动,突出对区域黑臭水体整治,不断改善提升河道生态环境;负责按规定要求,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维护好座椅、窨井盖等公共设施,无人为损坏现象。
五、商贸行业及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组
组 长:朱春丹 副镇长
成 员:翟卫东 城监中队队长、货隆村党总支书记
姜卫平 四甲农贸市场负责人
曹建忠 货隆农贸市场负责人
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甲分局全体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超市、宾馆、饭店等商贸企业和餐饮行业对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搞好对标创建;治理市场外溢、侵街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等违规行为,加强市场经营秩序等管理工作。
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
组 长:倪天颖 统战委员
成 员:施文娟 文卫科员
施 飞 四甲初中校长
黄建新 四甲小学校长
唐志新 国强小学校长
姜卫冲 货隆小学校长
工作任务:负责对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海门市2018—2020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中有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方面的内容开展创建达标工作。主要包括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常态化工作品牌和经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网络,提升社会教育与家庭教育质量,积极组织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切实加强优秀精神文化产品的供给与服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和免费开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和校园周边环境,建设好乡村学校少年宫,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